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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鼓励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外加碳源!

环境工程 2023-03-13


近日,济南市启动鼓励酒类等生产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让“放错位置的资源”化身为宝,切实减轻企业生产治污成本,积极为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解难出实招、见实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方共赢,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酒类制造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高,按照现行排放标准规定,酒类制造企业需采取措施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大幅削减至数百毫克/升(发酵酒精和白酒企业为400mg/L、啤酒企业为500mg/L)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都比较高。


与此同时,一些污水处理厂为了提高氮磷脱除效率,实现达标排放,需要补充碳源。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易降解有机物含量高,氮磷浓度低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作为外加碳源,既处理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又可以省去污水处理厂购置碳源的成本,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因此,鼓励酒类等制造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利于及早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推进酒类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行业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


今年4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试点工作研讨会视频会议,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教授领衔,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山东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40多位知名专家教授,各区县酒类制造企业和下游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科学研判企业上下游情况,共同探讨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的可行性,以最经济的策略推动水污染治理全链条化。


为确保该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提升服务意识,以“个性问题”精准对接、“共性问题”集中解决为原则,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对接,逐一对15个区县(功能区),涉及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等30余家酒类等制造企业,以及20余家下游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调研,详细了解各区县、各企业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和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限值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做好政策引导以及指导帮扶,创新企业治污新路径的工作在济南全面展开。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尝试在责任明晰的基础上,在生产废水同样具有可生化性高、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特点的食品、饮料制造企业开展试点试验工作,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企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碧美丽泉城做出应有贡献。


酒类废水一直是放错位置的碳源!


酒厂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而这一过程实际就是啤酒厂去除“碳源”的过程。污水厂需要外购“碳源”,酒厂每年花费巨资把废水中“碳源”去除后再排入污水厂,究其原因是受到排放标准的限制。

不过,在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修改单,明确了“酒类企业废水可为污水处理厂稳定补充优质碳源,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允许酒类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作为环境监督执法的依据。”

目前有青岛、苏州、常州、黄石等地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喝上了“青岛啤酒”“雪花啤酒”,顺利实现了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和碳减排的双赢!


以常州为例,数据显示,仅2021年二季度,雪花啤酒厂(常州)产生废水共35730吨,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啤酒厂减少运营成本12.5万元。而常州江边污水处理厂利用啤酒废水作为碳源,在提高污水氮磷去除率的同时,实际减少购买商品碳源45万元,减少碳排放达220吨;预计全年减少购买碳源150万元,减少碳排放达730吨。真正让常州污水处理厂穿上节能减排的“绿衣”,畅快地喝起了“啤酒”。

但是也有例外!


2022年1月17日,华润聊城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2022年3月21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向华润聊城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很快,华润聊城公司提出了申辩。华润聊城公司申辩认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可“变废为宝”,作为优质的污水处理原料。外排废水超标属于偶发性的,未造成影响,违法情节轻微并立即改正。华润属于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处罚将严重影响集团运行,且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出现外排废水超标现象,属于初犯。特申请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3月28日集体审议后,认为上述申辩理由不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超标排放污染物免予处罚情形。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给与处罚的金额为30万元。但是,鉴于华润聊城公司主动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最终罚款金额定为24万元。


希望济南市的做法可以为其他城市提供一个低碳化的模板,对于政府来说,应该积极促进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的资源利用新模式,而不是一味的罚款处罚,只有政府带头,才能完成中国碳减排的目标,走好绿色低碳可持续生态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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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创刊于1982年,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曲久辉担任主编。《环境工程》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ISTIC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环境科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2级、世界期刊影响力指数(WJCI)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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