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正式启动,市长彭建文强调,要推进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导致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加大治本力度,从根本上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提升;推行精细化管理,落实好各级各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会议现场
去年,根据“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启动的“五大治污”工程成效明显。
启动了河源电厂一期“超净排放”环保改造,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河源和兴水泥有限公司和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脱硫或脱销设施建成运行。完成工业锅炉整治22台,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业锅炉整治工作任务。
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采取了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市区大气防治环保专项行动,出动567人次,检查219家企业,查处了7家废气超标企业,督促了6家企业进行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加。
完成了全市共35家企业两个阶段使用煤炭情况的抽检工作,督促企业提升燃煤质量。去年新增60辆电动公交车,91台出租车更换新能源。推进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公安、环保部门加强了联合执法,对进入市区限行区域内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和排放超标车进行依法查处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去年淘汰黄标车7049辆。开展了全市政府部门和国企单位的黄标车调查梳理工作,对政府部门约900辆黄标车,国企单位约400辆黄标车下发注销通知。开展了超期未年检车辆清查专项行动。严格新车环保准入,国四以下车辆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和转入我市。启动市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工程建设。
市政府印发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通告》,加强禁止焚烧垃圾、秸秆宣传,委托公司专门负责巡逻和处理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事件,减少露天焚烧大气污染。在全市开展治超治洒整治行动,“百日行动”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次7099人次,检查车辆2527辆,暂扣车辆217辆,处罚车辆257辆。开展了泥头车扬尘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泥头车44辆,查处工地4个。采购4台高压冲洗车定期对市区主要道路进行路面清洁。对市区周边5家持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石场进行专项检查,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全力推进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年底前完成全市4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治理,规范现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使用。中心城区及各县区(省级)产业转移园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2016年6月底前钢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完成治理。
完成全市黄标车限行区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实现电子警察执法。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共6444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开展机动车尾气达标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不低于80%。自2016年4月1日起,我市所有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应符合国Ⅴ标准。
建立扬尘源动态信息库和在线监控信息平台。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逐步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规范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城区所有建筑、市政、水利、公路、轻轨、取土点、拆迁点等工地做到“7个100%”。开展“泥头车”进出场、运输途中超高超限及遗撒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市区沿江路、滨江大道、迎客大道、兴源路、红星路、建设大道、永和路、中山大道、新风路、大同路、文明路、河源大道等重点道路冲洗、洒水和机械化清扫,减轻道路扬尘。各县区制定辖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在全市范围禁烧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控制森林山火的发生。
加快推进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2号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加快推进河源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热网输送管道工程(电厂厂区-泰记印染厂段)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出台燃煤质量控制管理办法。通过燃用洁净煤、改用清洁能源、提高燃煤燃烧效率等措施,削减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煤炭在销售、使用过程煤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火电厂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下,工业锅炉和炉窑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6%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开展油品供应情况的执法检查,解决目前存在的醇烃车用燃料加注站问题。
全力加强对市区及周边重点工业废气排放企业监管,开展露天焚烧工业垃圾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火电、陶瓷、水泥、钢铁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企业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及时处理环保举报、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在治标方面要做到“控尘”、“管车”、“治烟”。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减少燃煤排放,控制油烟污染。在治本方面,要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注重绿色发展引领,加快生态系统建设。要注重管理创新,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防治长效机制。
整治大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坚决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要研究采取公开承诺、有奖举报、媒体监督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徐林
编辑:谢东宸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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