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就业是民生之本
20世纪的最后一个十年,在全球化席卷的大背景之下,东北的阵痛与深圳的崛起遥相呼应,农民工进城与三峡大坝移民交织流动,港澳回归、加入WTO与申奥反映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期待与诉求。那时的中国一方面积极落实体制改革、企业改制,一方面进入充满无限可能的市场之海。
在那个年代,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铁饭碗”砸碎后曾让一代人陷入沉浮与迷茫。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江泽民同志曾于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发表主题为《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讲话,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摘自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二日)
这次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召开的,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稿。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就业问题,各国都有,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就业问题。许多国家都把失业率作为观察经济运行和社会动向的晴雨表,把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一起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我国有近十三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九五〇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就把“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作为当时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一九七九年三月,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比方说,现代化的生产只需要较少的人就够了,而我们人口这样多,怎样两方面兼顾?不统筹兼顾,我们就会长期面对着一个就业不充分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为解决好就业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对于近些年来日益突出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问题,中央多次研究决策,不断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出部署。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央专门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出台了相关政策总的看,我们在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我国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上。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从总量看,“十五”期间每年城乡新增劳动力将升至峰值,加上现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每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达到二千二百多万。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按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百分之七左右,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七百万到八百万个,年度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缺口为一千四百万到一千五百万个,再加上农村还有一亿五千万富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
另一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也十分突出。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劳动力供求的不平衡性还会加剧,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就业问题的解决极为艰巨。
在下岗人员中,年龄偏大、就业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特殊困难的群众为数不少。男性五十岁、女性四十岁以上的大龄人员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均占百分之四十左右,初级和无技术等级的人员约占百分之五十。城市贫困人口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就业困难群众,其中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等。
这些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解决起来难度更大。
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就业压力有着明显区别。西方国家的失业问题是在已经完成城市化的情况下发生的,主要受经济衰退和产业升级的影响。而我国城市化程度还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数量会越来越大。在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问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必然会使就业工作难度加大。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西方国家,就业问题一直是各政党竞选纲领的主要内容,是民众评价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始终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务必抓紧、抓实、抓好。
二、集中力量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当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越来越大。目前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大都属于就业困难群众,工作难度很大。下岗职工再就业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 相当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三条保障线”所提供的毕竟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子女上学和生病就医等问题很难甚至无力解决。很多人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很重。只有实现再就业,靠劳动收入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协议期满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问题日趋突出。目前仍在中心的下岗职工,百分之九十一集中在亏损和停产企业。大多数困难企业支付不了经济补偿金,不能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和集资款等各种债务。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从各方面筹集资金之外,最根本的是要促进再就业。否则,即使下岗职工出了中心,也仍然会面临严重的失业和生活闲难问题。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的巩固,影响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的深入,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分清轻重缓急,善于集中力量搞好当务之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就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当务之急。对此,全党同志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加紧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
第一,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要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获得一份工作。社区就业潜力很大,应该把充分开发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作为一个重点。有关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城市中,至少有一千五百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可以开发。社区就业不仅门路广,而且门槛较低,不需要很高的文化和技能,也不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社区就业对方便居民生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积极的意义。
第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解决就业困难群众的再就业问题,单靠一般性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是不行的,必须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有些地方开展“一对一”服务,专人负责,跟踪到底,直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有些地方为自谋职业人员开展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使下岗失业人员很快就能办完所有手续。有些地方的劳动力市场开设了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专门窗口。这些做法都值得推广。
第三,要充分重视职业培训在促进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搞好职业培训,是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条件。要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帮助下岗职工通过培训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要培训下岗职工学会创业,这样不仅自己可以实现就业,还能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只要形成了一种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再辅之以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路子就会越走越宽。
第四,要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要鼓励和促进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自主就业,同时对于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能力较弱的劳动者,也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府的资金和政策要集中用于帮助最困难的群众实现再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主要应用来安排他们,并采取提供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等服务都要免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服务型企业批量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等,都应在税费政策上给予支持。
要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搞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各级政府和企业要继续运用现有各类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扶持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全面做好扩大就业的各项工作。
做好再就业工作,同做好整个就业工作是紧密联系的。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几亿劳动力就业这个大问题上,进行了长期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要结合新的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措施,逐步走出一条既能够充分促进就业、又能够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从长远来看,我们要逐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是硬道理。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就业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
第二,要正确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协调推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因此,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要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要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各种产业和企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第三产业的就业增长弹性大,应该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
我国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应该充分利用,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积极发展旅游业,扩大就业。一些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经过长期开采,资源已经枯竭,要按照市场的需求,结合本地的优势,有步骤地发展接续产业,进行整体性调整,重振经济。要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向境外发展,有组织地开展各类专业人员的劳务输出,带动就业增长。
第三,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要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统筹考虑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
企业职工下岗分流,要充分考虑财政、企业、职工和社会保障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国有企业要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改制分流,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能不推向社会的尽量不推向社会,更不能简单地向社会推了之。实行企业关闭,要切实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
第四,要正确处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紧紧联系起来。在重点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
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企业和服务业,为农村劳动力开辟更多生产门路和就业门路。对农民进城务工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加强信息服务和职业培训,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第五,要正确处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实行“两个确保”解决保障基本生活的当务之急,通过促进再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出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要整体部署、协调推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三条保障线”,同时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为办好就业这件大事,国家该花的钱必须花。要精打细算,节省一切可以节省的资金,首先保证多用一些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上。哪怕暂时少上几个项目,也要先保这件事。至于那些劳民伤财、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和“标志性工程”,绝对不能再搞了。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就业的投入。
西方发达国家很舍得在就业上花钱。欧盟成员国每年投入促进就业的资金,平均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左右。美国二〇〇二年就业培训的财政预算为九十亿美元,比上年增加百分之三十。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任务繁重,财政再困难,也要拿出钱来支持就业。
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清醒地认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决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既要立足当前,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制定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打好持久战。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定期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满腔热情地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确保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他们身上。
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优势。越是深化改革,越是遇到困难,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复杂的改革和人员调整中,一点小乱子都不出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出现不稳定的苗头及时加以化解,确保不出大乱子。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群众支持企业改革,自觉维护稳定。
(注:“两个确保”,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