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号)
一、对从省外来(返)梅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二、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及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抵梅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或者在“健康梅州”自主申报小程序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未获得核酸检测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其他措施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2号通告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国内疫情的变化情况,重点涉疫地区的健康管理要求按照适时调整的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