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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
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政策。
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合理分布、均衡配置。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
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城市工薪阶层、农民工收入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接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拓宽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
全文如下
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综合自中国政府网、“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滨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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