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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金坛:18岁小伙为讨好大哥,竟献上17岁女友供兄弟们享用

2016-05-26 化龙巷


 (涉案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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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汪焕是这个圈子的老大,不仅仅年龄最大,胆子也大。这个圈子一共5个光头,除汪焕外其余均为十七八岁的95后,汪焕除了带领兄弟们吃喝玩乐之外,最近率大家伙干了一件“大事”……


“义”字面前女人如物

18岁的张伟是这个圈子里最先有女朋友的,女朋友叫沈曼,17岁。

这日晚,汪焕招呼聚聚,一家川菜馆坐下,小伙子胃口好,上了几轮酒菜,全部光盘。满嘴酒气的汪焕冲身边的表弟陈铭一撇嘴:“去,去叫张伟把他女朋友叫来!”陈铭立马明白了老表的意思:“好,回头你上了我也上一个。”他一脸坏笑挪到张伟身边咬咬耳朵:“老大要上你女朋友,嘿嘿!

张伟很清楚“老大要上你女朋友”是什么意思,他抬眼看看饭桌对面的汪焕,汪焕瞪了瞪他:“行不?痛快点!”张伟想:“老大曾为我两肋插刀,他要我的女人,哪有不给的道理?”张伟一甩额前那缕分不清是黄是红的斜刘海:“行,不过我只管打个电话叫她过来,其他事你们自己办。”老大很满意地点点头:“叫她直接到钱柜找我们。”

张伟起身走到店门外,拨通了沈曼的手机:“喂,在哪?现在就过来吧,哥们叫你过来喝酒呢,直接到歌厅吧,到了Call我啊!”

喝高了的汪焕被两小兄弟架着走出小饭店,他嚷嚷着:“回头我上了你们都上啊,哈哈哈!”几个小兄弟爆发出一阵淫荡的狂笑,他们上了出租车,直奔歌厅而去。


以上一连串动作在犯罪理论上属什么行为?

汪焕很明确地首先提出强奸犯罪的意图即预谋犯罪,陈铭积极协助,他俩均为主犯;张伟明知汪焕具有强奸的犯意,非但没阻止还积极协助;在场的另俩小兄弟心知肚明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们与张伟均为从犯,从现在开始,这一伙已进入犯罪预备阶段,即为强奸犯罪创造条件,犯罪预备阶段如果主动放弃犯罪计划且未造成损失的,可以免除处罚。很遗憾,没有一个人出面阻止一场罪恶的发生。

爱情观、性价值观的扭曲是导致汪焕团伙犯罪的直接原因。他们眼里,女人就是个物件,张伟愿意就能撬;张伟视感情为儿戏,非但没有保护女朋友,还以喝酒为由将沈曼诱骗过来,送羊羔入虎口,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犯罪。

什么样的女孩易遭性侵害

沈曼如约而至。歌厅包厢里一共5个光头,老大汪焕再次发号施令:“去,搬两箱啤酒来!

遵照老大旨意小兄弟轮番向沈曼敬酒,没曾想,沈曼酒仙一个,仨小兄弟先挂了瘫倒在地,沈曼还没事人一个,汪焕叫道:“上白酒!”

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醉眼桃腮的沈曼见一个个都不敢碰白酒,她抓起白酒瓶,一扬脖子,咕咚咕咚,足足下去半斤有余,怪吓人的,女孩喝成这样的,一般都会引火烧身。

陈铭、张伟还没完全迷糊,陈铭道:“去开个房间!”张伟点点头出去了,这边陈铭搀扶起汪焕,指挥另俩小兄弟架起醉倒在沙发上的沈曼,一拨人晃晃荡荡上楼进了房间。

如今那些歌舞升平的夜店,酒量甚好的女性比比皆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分析案发原因,结果显示,抽烟喝酒的女子被列为最易成为强奸对象的人群。另外,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大多是像本案中这样的圈子内发生性侵害的,还有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的。

沈曼孤身进入包厢前完全没有自我防范意识,一般情况下,年轻女子是不宜单独赴这种聚会的,绝对不能把自己置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再者,到场后看见5名醉醺醺的男青年就该警惕起来,就不能甩派主动灌酒,正因她的过分随意,给了一帮色狼可乘之机。


二人以上轮奸从重处罚

张伟和俩小兄弟趁乱溜出了房间,房间里只有汪焕、陈铭和沈曼。陈铭将沈曼按住在床上,强行撕扯她的上衣及裤子,胡乱猥亵,这会沈曼酒醒了大半,虽眼神迷蒙浑身软塌,但是她还是使出吃奶的劲死死拽住裤子双腿猛踢。醉醺醺的汪焕扑上前压住了她,强行亲吻,沈曼一口咬破了汪焕的舌头,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汪焕大叫一声败下阵来,陈铭饿狼般扑了上去,沈曼又是一记清脆的耳光扇了过去,一脚把陈铭踢下床去。她站起来整理衣裤,想起了男朋友张伟,万般委屈万般愤怒,拨通了张伟的手机:“你,你,你王八蛋!我饶不了你们几个混蛋!”

沈曼这一连串的动作干得漂亮,应该为她点赞。

披头散发的沈曼正要夺门而去,房门开了,几名警察走了进来……原来是歌厅工作人员看见一帮人拖着沈曼进了房间,拨打110报了案。当晚,汪焕一伙5个光头全部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在派出所汪焕还直嚷嚷:“她是张伟的女朋友,张伟愿意,这是我们哥们的事,你警察管得着吗?!”

什么是哥们?有人回答:可以不顾一切地为对方做任何事情而不求一丝回报,甚至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翻脸也在所不惜,而原因只是为了顾全对方的面子。这种江湖义气,因为毫无道德准则且目无法律意识,迟早一起遭殃。

性权利是女性的个人人身权利,任何人都无权侵犯。《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案为“二人以上轮奸”属强奸犯罪严重的情节。日前,金坛区法院作出判决,汪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陈铭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拿女朋友当回事的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俩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发稿前回访了正在监狱服刑的汪焕、陈铭和张伟,都说悔不当初,要知道这事会判刑的话打死也不敢做呢。

95后平均12岁初恋,17岁初尝禁果

此案让我们想起了2013年的那起类似的案例,即某名人之子李某某团伙轮奸案,当时全国上下沸沸扬扬,我注意到了人们的聚焦点都在被告人是谁谁谁与谁谁的儿子,该定什么罪名、要判多少刑期,要不要维护被侵害对象酒吧女的合法权益等等方面,而数名被告人这一代年轻人的性早熟、性价值观的混乱扭曲的怪相却被铺天盖地的八卦新闻掩盖了。

今年初,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联合某知名婚恋网站婚恋研究院发布了《2015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下称“报告”),对2015年各年龄层、各不同学历、地域等群体的恋爱、婚姻及性的行为、态度进行了调查。

《报告》显示:70前人群第一次恋爱年龄最晚,平均在19.19岁。95后第一次恋爱年龄较早,为12.67岁。张伟与沈曼都是17周岁,这个年龄谈场恋爱不算太奢侈,但张伟与沈曼都说没有结婚的意向,纯粹玩玩的,这种“玩玩”的心态在95后中较普遍。


《报告》还显示:80前人群性行为发生年龄较晚,平均在22.17岁,95后平均在17.71岁。从文化程度看,学历较低的及初中以下的第一次性行为较学历在高中以上的人群要早得多。本案中5名被告人及被害人沈曼都是高中以下学历,并且大多已有过性行为经历,不属“童男处女”了,且他们的父母并不了解。


泡在网上长大的95后平均12岁初恋17岁初尝禁果,网络世界为他们打开了“性”这扇神秘之门,想堵都堵不住,可是他们在性常识及性道德方面却很幼稚懵懂,而性教育在中国家庭、学校和社会都严重不足。我想,当务之急是要告诉他们:什么样的性行为是正当的,什么样的性行为是违法犯罪。(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叶飞对本案有帮助)


网友热议


@田根上的老头:看来一会就是00后天下,90后手段果然过时了。

@长在运河边:教育太失败了!学校首先应该教会学生怎么做人!无语啊

@明明明明明明:法律知识薄弱,这也是社会教育的悲哀。
@cztigerhuo:为什么都在说这些小孩怎么了?怎么不问为什么这些小孩这样了呢?谁教育的在什么环境下教育的。
@森林_69:那女的也猛的,一对俩,还能给他们一人一巴掌扇晕,还能整理衣服开门,哪是醉酒状态。
@蒋培一:做事不动脑子,别说十八,就八十也是个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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