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西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坚持安全、公平、科学,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对本单位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二级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各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3.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远程面试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五、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各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情况要有记录。
3. 复试科目:(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②专业能力面试,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两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两个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思想政治理论合计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占30%),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60分合格。
5.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7.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5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限。
七、复试程序
1.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阿里钉钉平台。详细操作指南另行发布,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和说明进行操作。
准备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
3.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复试。
4.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接收政审、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八、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由高向低调。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统考数学。
7.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可接收报考0301法学类专业的考生。
8.照顾专业(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0807)考生的调剂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9.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10.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1.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3.严肃考风考纪。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各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开申述电话。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js@mail.edu.cn
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
成员:党委宣传部部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武装部、政保部、保卫处部长、保密办主任、研究生部部长和副部长、招生与就业处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二级招生单位行政负责人下设办公室:主 任:研究生部负责人成 员:研究生招生科全体人员十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
组 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保密办主任、研究生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科全体人员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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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西华大学研究生部
编辑:王舒
编审:黄潇、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