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启动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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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兴国县在县农粮局11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全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会议现场
县农粮局局长王金陵主持会议,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县农粮局副局长曾昭标就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面积界定、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说。县农粮局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农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农技推广综合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兴国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工作问题解答》等文件和宣传资料。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此次启动发放的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按照《兴国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规定和要求,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种植绿肥,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补贴标准为112元/亩。补贴面积界定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操作程序包括村组登记、乡镇初核、县级确认、资金拨付等环节。全县补贴资金将在9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会议强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它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责任性强,大家要高度重视、吃透精神、做好宣传、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及时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实施,调动农民增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钟郁彬 刘龙祥)
来源:农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