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兴国县2016年大学生助学贷款已开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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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考上大学是件令人欣喜的事,但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欢喜的同时,高额的学费也让人愁眉不展。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入学困难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随着贷款的正式办理,为许许多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解决了入学困难的问题,使得贫困学生能在在校期间享受财政补贴免息的贷款,确保借款学生能顺利入学,给广大贫困大学生带来便利。
1、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兴国县代办点
办理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9月10日
办理地点:兴国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内二楼)
2、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金额: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3)户籍: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4)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关系: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范围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初次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打印出《申请表》一份,并前往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或借款学生高中毕业学校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续贷办理所需材料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打印出《申请表》一份。
(2)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初次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则需借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续贷则只需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场办理即可。
来源:兴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