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把这只“凤凰”告赢了!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包装范” 选择关注公众号
1
0
2
3
前段时间,大大君才跟大家说完
“今日头条”把“今日油条”起诉了
(点击图片,即可回顾)
究竟是怎么回事
来,大大君给你们屡屡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
说到凤凰卫视,我们都很熟悉了
尤其是它的LOGO形象
以抽象的凤凰旋转交融而成的图案
更是成为了观众对其的印象标签
而凤凰卫视旗下的资讯网-凤凰网
LOGO也是采用了相同的图案
但是用红色来呈现
而这次商标侵权案件的被告
“凤凰通讯社”
LOGO长这样
▼
一样是以旋转形态的形状
以及抽象的凤凰图案
只是旋转的角度不同
以及将原本“凤凰卫视”中间不规则图形
改成了一个圆点
所以,“凤凰通讯社”的LOGO
合着就是将凤凰卫视的商标
旋转90°,再来个镜像反转,中间改成圆点
完事!!!
这也难怪凤凰卫视会告其侵权
光是听着名称以及看到这LOGO
都会以为“凤凰通讯社”
是“凤凰卫视”旗下的媒体吧
况且作为华语极具影响力的媒体之一
凤凰卫视怎么可能会看着自己的商标
被别人直接拿来用!
好在凤凰集团早已对
“凤凰卫视”、“鳳凰衛視”、“凤凰网”及“鳳凰網”
进行了商标布局
之前分别在第38类通讯服务上
所以,“凤凰卫视”和“凤凰网”
一同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为由
把“凤凰通讯社”告了
↓↓↓
而根据法院的审理结果
被告侵权标识与原告识别部分
“凤凰”的字形、读音以及含义完全相同
(判决书截图)
并且从图形上看
构图要素以及整体结构对比
构成了近似商标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凤凰通讯社”立即停止侵权
并赔偿“凤凰卫视”500万元!
▼
目前,宣判后
原被告双方尚未明确表示上诉
而凤凰通讯社已经在官网上
更换了LOGO
▼
此案件也算是告了一段落
通过这起商标侵权案,也告诉了我们
“山鸡”终究是成不了“凤凰”啊
而“山鸡想变凤凰”的事件不在少数
隔壁家的湖南卫视电视台
在去年就将“湖南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了
▼
原因是,被告擅自使用
含“湖南卫视”字样的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最终湖南卫视告赢了,并获赔120万元
不仅是以上这些知名媒体商标
很多大大小小的品牌LOGO被侵权事件
更是满大街都是
↓↓↓
六神变“大神”
汰渍变“汰贵”
连我们熟悉的便利店-711
也被活生生改成了“712”
门店的视觉设计都不带改地照搬
via:@bilibili窃格王拉
要说这些“李逵遇见李鬼”的事件
怕是每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了
很多品牌和商家都是
通过细微地调整LOGO图形和搞“谐音梗”
借助大品牌的影响力来获得盈利
毕竟这种“坐享其成”的操作,成本低不费力
但不仅剽窃了别人的劳动成果
分分钟还会被告个倾家荡产
所以,与其抱着侥幸的心理打着“擦边球”
还不如花这个时间
脚踏实地打造自己的品牌呢!
今日话题:
你见过最离谱的商标侵权例子是?欢迎留言评论~
策划&供应链 13501979518
注:有需要推广宣传的品牌,可后台联系
亲,分享/点赞/在看三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