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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武汉沙湖发生一起悲剧,一男子不幸溺亡…

大楚网 2020-09-03

6月26日,在广东惠州市区东江沙公园附近东江江段发生一起溺亡事件,6岁男童溺水身亡。此前报道>>心碎!不幸传来!事发时父母就在他身边…


就在昨晚,武汉也发生一起在野外水域,游泳溺亡的悲剧...


三名装修工结伴去沙湖游泳,一人不幸溺水,被工友捞回岸边。此时溺水工人已不省人事,工友和赶来的民警、消防员合力做人工呼吸,一名路过的女医生也参与施救,一直等到救护车赶来。遗憾的是,该装修工于30日晚10点54分离开了人世。



市民李先生介绍,30日晚9点多,他路过省图书馆背后的沙湖公园,看到岸边围了一大群人。一名30多岁的男子光着膀子躺在草地上,已经不省人事。旁边还有两名赤膊男子在旁边按压他的胸部,想办法从男子口中抠出呕吐物。还有民警也在一旁帮忙按压其胸部,进行心肺复苏。


李先生打听才得知,不省人事的男子姓陈,是一名装修工,租住在附近的公正路,当晚和两名工友结伴来到沙湖边玩耍,并下水游泳。当时陈某到了水较深的区域,整个人突然在水里开始扑腾,像是溺水了。两名工友赶紧游过去,将他拖到了岸边。



当时湖边有很多市民,有人打电话报警,还有人拨打了119、120。民警、消防员到了后,也参与施救。一名30多岁的女士路过该处,称自己是医生,也参与施救。工友、医生和消防员还找来餐巾纸搁在陈某的嘴上,隔着餐巾纸给他做人工呼吸。这时,救护车也赶来,陈某被送往中南医院进行抢救。


晚上10点多,记者来到事发地点,围观的人群已经散去。记者看到,岸边立有“水深危险,注意安全”的提示牌。岗亭的保安称,男子被救上岸后,民警、消防员、救护车都来了,还有很多人围观。溺水者被救护车接走,也不知有没有抢救过来。


记者随后赶到中南医院急诊科,陈某躺在急救室,戴着呼吸机。其妻子也赶来,痛哭不止。晚上10点54分,陈某的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妻子坐在抢救室门外,痛哭着给老家的亲人打电话说,丈夫晚上去沙湖玩,人已经没了。


在炎热夏季寻一处清凉地纳凉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下水嬉戏却需要慎之又慎。

在野外水域游泳,

水面与水底的巨大温差、

水中错综复杂的生态环境,

都将成为夺人性命的“冷酷杀手”。


提醒:发现溺水拨打110

不要手拉手下水救援


进入夏季后,对于野泳,不少人跃跃欲试。特别是进入“龙舟水”时节后,河水水位上涨,水流不仅浑浊且湍急,在部分河道区域更有可能形成漩涡、暗流,过往船只形成的波浪也会对游泳者造成伤害。


很多人以为只要会游泳,在水里就很安全,从而放松了警惕。实际上,在水库、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游泳,可能会被水草缠住脚、碎石划破脚,或者陷入淤泥中,进而发生意外。而且一旦腿部抽筋、身体疲劳等,也可能导致溺水。


6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严防溺水。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如果市民见到有人溺水,切不可贸然冲下水去救,第一步应大声向周围群众求助,尽快拨打“110”,若条件允许,通知附近的专业水上救生人员或消防人员。随后,寻找附近的竹竿或绳索等物品,递给淹溺者,“但要考虑自身力度能否将其拉上岸,不推荐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


游泳“六不准”要牢记


警方提醒:广大家长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常性教育子女不要到野外河涌、池塘、水库等没有安全设施水域游泳,可选择去有保护措施的正规游泳场馆游泳。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珍爱生命

请远离不安全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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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澎湃新闻

责编: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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