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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丁格证明上帝存在分析

2014-01-25 哲学园

【小编按】哥德尔和普兰丁格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使用的是模态逻辑。相关介绍可以点击页面最后的【阅读原文】查看

不得不持有“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这个信念吗?(II):Anselm-Plantinga论证、悖论和怀疑论

作者:问月生

问:下面这个哥德尔的“至全者必然存在”论证,你怎么评价?

答:见《不得不持有“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这个信念吗?(I):对哥德尔至全者必然存在论证的一个批评性分析


问:难道我们果真没有机会在形上学上收获“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或必然存在”的结论吗?那下述Plantinga(普兰丁格)关于“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论证,如何评价?是否在此论证中我们收获的依然至多是概念上的结论?

 

Plantinga(1974)对“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1]

P01 存在一个可能世界,在其中最大伟大性被例示。

P02 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是最伟大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

P03 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至全的(全知、全能、全善)。

P04 所以,至全者必然存在,即至全者实际存在于每一个世界中。(P01,P02,P03,模态系统S5)

P05 所以,至全者存在在真实世界中,即至全者真实存在。(□p→p,P04)


答(2013/5/1,5/2修):基于修正哥德尔论证得到“在概念上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这样的结论,实际上各方不讨好:[2]

对存在论者——即坚持至全圆满(者)在形上学上真实存在和/或必然存在的形上学研究者——来说,上述修正论证让步太多。她们会说:既然在最广泛意义的设想上可以承认“至全圆满(者)可能存在”,那为何要只满足于以“持有至全圆满(者)这个概念”这个日常事实作为前提的论证?甚至,至全圆满(者)概念本身的融贯与否都无所谓?她们会说:至全圆满(者)可能存在,这个结论不是没有作用的;至全圆满(者)概念本身的融贯,这不是无所谓的。基于此,存在论者期待能给出更强的论证,即论证至全圆满(者)在形上学上真实存在和/或必然存在。

对不存在论者——即坚持至全圆满(者)在形上学上并不真实存在的形上学研究者——来说,虽然这个结论和其立场是相容的,但还是不情愿接受,毕竟,如果这个结论成立,多少就意味着在形上学上接受“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比“至全圆满(者)并不真实存在”更好,按照形上学最佳解释的研究进路[3] ,这相当于就是在形上学上承认了“在形上学上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这个结论。显然这是不存在论者不乐意接受的,所以她们会试图进一步去反对上述修正论证,或者,至少要说明为什么在概念上的让步不会导致形上学上的让步。

大概唯有对悬隔论者——即对至全圆满(者)是否真实存在或是否必然存在这个议题进行悬隔的形上学研究者——对此论证及其结论的态度会更友好点,但即使如此,她们还是面临不存在论者同样的形上学压力: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说明,从概念上的让步似乎也就意味着形上学上的让步。而这也不是悬隔论者所乐意做出的让步。

那么,从哪里入手处理这个问题呢?

我这里采取这个流程:以存在论者的视角去重建论证,再从反对者(即不存在论者和悬隔论者,下同)的视角去批评,然后看能否走出大家可共识的结论。我将把Plantinga(普兰丁格)关于“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放到这样的流程中去分析和评价。

(一)Anselm对“至伟大者真实存在”的论证,及其完善

对存在论者来说,首先要强调的是,所试图建立的论证,要把“至全圆满(者)可能存在”(G01)利用起来,取其为前提之一,而不满足于至全圆满(者)这个概念存在”这个日常事实作为前提。(这里我们针对最广泛意义上的融贯设想,假设“可融贯设想的则可能存在”是成立的,所以无需引入相关争议。[4] )

其次则是对“至全圆满(者)”概念本身的定义,保持尽可能广泛而普通的直觉效力。(这里我们假设“至全圆满(者)”概念本身是融贯的,所以无需引入相关争议。[5] 

那么,“必然存在是正属性”(G03,G-Z-03)是否也必须留下呢?且不说其引出的康德式诘难(“存在或必然存在是属性吗?”)——这看来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得以回避——其直觉效力也成问题,至少不清不楚。所以,如果能够去除这个前提的话更好,实在不行,至少也要作出修正以使得直觉上更清楚。

显然,满足这几条的,自然就是源始版本的Anselm(安瑟伦)对“至伟大者真实存在”的论证。

 

Anselm对“至伟大者真实存在”的论证:[6]

A-00 定义:至伟大者是这样的东西,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设想的。(概念直觉)

A-01 至伟大者真实存在是可设想的。(前提)

A-02 真实存在比单纯在设想中存在更伟大。(前提)

A-03 至伟大者在设想中存在但不真实存在,即至伟大者在设想中存在不蕴含其真实存在。(假设引入,A∧~B≡~(A→B)

A-04 如果至伟大者真实存在,那么真实存在的至伟大者会比至伟大者更伟大。(A-02,A-03)

A-05 所以,可以设想比至伟大者更伟大的东西。(A-01,A-04)

A-06 所以,比“‘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设想的’这样的东西”更伟大的东西是可设想的。(代入定义,A-05)

A-07 但是,比“‘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设想的’这样的东西”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设想的。(分析真)

A-08 所以,如果至伟大者在设想中存在,那么至伟大者也真实存在。(A-06,A-07,归谬A-03)

A-09 显然,至伟大者在设想中存在。(日常事实)

A-10 所以,至伟大者真实存在。(A-08,A-09)

 

显然,这里说的“至伟大者”对应“至全圆满(者)”。而前提A-01相当于就是“至全圆满(者)可能存在”(G01),而前提A-02和“必然存在是正属性”(G03,G-Z-03)直觉上似乎源于相同直觉:“存在性”上有一个“正”方向,越强越好。

Anselm的上述论证仅仅基于A-01、A-02这两个前提(加上概念直觉和日常事实)则可演绎推导出“至伟大者真实存在”。并且,论证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哥德尔论证中出现过的违反常识的推导结论:A-08,从设想存在推导出真实存在。(哥德尔论证那里,12-11、12-14,是从存在或可能存在推导出必然存在。)

但是,这个源始版本的Anselm论证,和前面的哥德尔论证相比,A-02和“必然存在是正属性”同样不清不楚。如果把“可设想……”按“……可能存在”解读,这个不清不楚非常明显:A-02就是说,真实存在比单纯可能存在更伟大。这比“必然存在比可能不存在更”好不了多少,甚至更糟:真实存在也可以仅仅是可能存在,为什么可能存在但真实出现的就比可能存在但刚好没有真实出现的更伟大?(即,真实世界是众多世界中的一个,为什么偶然存在在真实世界的就比偶然存在在某个可能世界的更伟大?)

所以,这里需要对A-02继续做出澄清。

注意到,这里的论证实际上无需强调“真实存在的至伟大者(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的至伟大者)”比“单纯可能存在的至伟大者(仅仅实际存在于某个可能世界的至伟大者)”更伟大(这似乎说的是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比仅仅实际存在于某个可能世界会更伟大),而只需强调“真实存在的至伟大者(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的至伟大者)”比“不真实存在的至伟大者(没有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的至伟大者)”更伟大。如果把这个直觉一般化到任何世界上,则是:对任何东西x和任何世界W来说,“实际存在于W中的x”比“不实际存在于W中的x”会更伟大。而这显然可以由另一个直觉所蕴涵:对任何东西x和世界V、世界W来说,“实际存在于V中的x”比“不实际存在于W中的x”更伟大。[7] ——如果A-02、G03、G-Z-03的直觉基础单纯是“存在性上越强越好”的话,那么,最后这个直觉会更贴切。因为,似乎,一个东西如果能够恰当说其伟大,那这个东西在某个世界存在,显然比在某个世界(哪怕是另一个世界)不存在,更伟大;如果赋值的话,前者可以赋正值,后者似乎也就是个零。[8]

所以,这里可以依循Plantinga(1974,p99)的处理,用模态语词(基于可能世界模型)对Anselm对“至伟大者真实存在”的论证进行完善:

 

Anselm关于至伟大者的存在论证(Plantinga的完善):[9](下面的“存在……”是存在量词,“x实际存在于W”意思是“如果W是真实世界,那么x真实存在”。真实世界W0指的是我们这个真实世界。)

A-P-00 定义:至伟大者是这样的东西,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

A-P-01 存在一个可能世界,至伟大者实际存在于这个可能世界。(前提)

A-P-02 对任何东西x和世界W,如果x不实际存在于W,但存在另一个世界使得x实际存在于其中,那么,存在世界V,使得:x在V中的伟大程度大于x在W中的伟大程度。(前提)

A-P-03 至伟大者不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W0。(假设引入)

A-P-04 如果至伟大者不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W0,但存在一个可能世界使其实际存在于其中,那么,存在世界W’,使得:至伟大者在W’中的伟大程度大于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A-P-02)

A-P-05 所以,存在世界W’,使得:至伟大者在W’中的伟大程度大于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A-P-01,A-P-03,A-P-04)

A-P-06 所以,存在x和世界W’,x在W’中的伟大程度大于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A-P-05)

A-P-07 所以,比至伟大者更伟大的东西是可能存在的,即,比“‘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这样的东西”更伟大的东西是可能存在的。(A-P-06,定义)

A-P-08 但是,比“‘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这样的东西”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分析真)

A-P-09 所以,至伟大者实际存在于真实世界W0,即至伟大者真实存在。(A-P-07,A-P-08,归谬A-P-03

 

显然,经过Plantinga(1974)解读/完善的这个Anselm论证,在直觉上更清楚。

(二)Plantinga对“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

但是,仔细检查上述Plantinga(1974)完善后的Anselm论证,另外一个不清不楚的地方开始显现出来:从A-P-06(即A-P-05)到A-P-07,有一点点“跳”。

首先,这个论证直到A-P-06都不会出现直觉冲突和逻辑矛盾,因为我们在直觉上可以接受同一个东西在不同可能世界会有不同的伟大程度。[10]

其次,一到A-P-07就有些“跳”了。从A-P-06直接得到的“比至伟大者更伟大的东西是可能存在的”(A-P-07)什么意思呢?

如果我们用日常表述“……具有最大伟大程度”来表示“比……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从A-P-06直接得到的无非就是“x在W’中的伟大程度比最大伟大程度大”。——从字面上看,比最大伟大程度还大?当然导致矛盾,于是归谬。

但是,A-P-06能够直接得到的A-P-07,这“最大伟大程度”按A-P-06只能取“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注意到,我们——无论是存在论者,还是不存在论者、悬隔论者——在说/设想“比至伟大者更伟大的东西不可能存在”时,无论“伟大性”具体在说/设想的是什么,至少包括:在任一世界中,至伟大者的伟大程度都是最高的,即,至伟大者的伟大程度就是相应世界的最高伟大程度。(只是对不存在论者和悬隔论者来说,这大概仅仅是一个可设想的理想值;而对于存在论者来说,这是一个真实存在或真实可达的值。)

也就是说,A-P-06能够直接得到的A-P-07,其中“最大伟大程度”指的是“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即“W0中的最大伟大程度”。

第三,既然A-P-07中的“最大伟大程度”是相对于真实世界W0而言的,那么A-P-07无非说的是“x在W’中的伟大程度大于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即W0中的最大伟大程度)”。而这要与分析真的A-P-08形成矛盾,前提是:(1)“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即W0中的最大伟大程度)”就是“至伟大者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伟大程度(即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大伟大程度)”;(2)至伟大者定义中的“不可能存在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涉及到的是后一种“最大伟大程度”,即“至伟大者具有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大伟大程度”。[11]

但是,鉴于前面“首先”中的直觉(“在直觉上可以接受同一个东西在不同可能世界会有不同的伟大程度”),这个(1)在直觉上显然并不直接清楚。

所以,上述Plantinga(1974)完善的Anselm论证,还需要继续澄清。

(三)Plantinga对“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续)

按前述分析,对上述完善后的Anselm论证继续澄清的关键就在于要区分“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和“至伟大者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伟大程度”,而这也就是要一般性地对任何x和任何世界W,需要区分“x在W中的伟大程度”和“x在所有世界中的伟大程度”。

注意到,我们——无论是存在论者,还是不存在论者、悬隔论者——在说/设想“至伟大者具有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大伟大程度”时,事实上都是处身在真实世界说/设想的。也就是说,字面上依然还是会说:至伟大者在真实世界中所具有的一个伟大值。

也就是说,我们在说/设想“至伟大者在真实世界的伟大程度”时,在直觉上实际是多义的:有时,我们仅仅想说/设想的是“仅就其在W0内的表现而言,至伟大者在W0中的伟大程度”;有时,我们想说/设想的是“至伟大者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伟大程度(即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大伟大程度)”。(正是这两个意思被直接混淆为相同,所以导致误解前面的(1)和(2)直接成立,于是上述完善后的Anselm论证才直接从A-P-06推出A-P-07,并直接认定与A-P-08矛盾。)

所以,一般性地,对任何x,说“x在W0中的伟大程度”,需要区分“仅就其在W0内的表现而言,x在W0中的伟大程度”和“x在W0中的一个伟大值,这个伟大值指的是x在所有世界中的伟大程度”。继而,一般性地,对任何x和任何世界W,说“x在W中的伟大程度”,需要区分“仅就其在W内的表现而言,x在W中的伟大程度”和“x在W中的一个伟大值,这个伟大值指的是x在所有世界中的伟大程度”。——后者的意思是,需要在W中有一个算法去计算“x在所有世界中的伟大程度”;无论这个算法是什么,不能只看x在W内的表现,还必须考虑x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表现

例如,张三和李四在遇到某次突发事件时慌乱而怯懦,但在其他类似情况下张三有时也会冷静而勇敢,但李四却一直很慌乱而怯懦。我们大概就会说,张三和李四单纯就这次事件看表现都不行,但考虑到张三在类似情况下有时也会冷静而勇敢,所以张三还是比李四好点,李四是真不行。

所以,在直觉上的这个多义,提示出的是一个关键直觉:

 

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

对任何x和任何世界W来说,“x在W中的伟大程度”,需要区分“单纯依赖x在世界W内的表现而确定出的伟大程度”和“不仅依赖x在世界W内的表现,还依赖x在所有其他可能世界的表现,综合确定出的伟大程度”。(这里跟从Plantinga的术语,前者称为x在W中的优秀程度,后者称为x在W中的伟大程度。)[12]

 

这意味着我们被允许在任何世界谈论任何东西(无论是否实际存在于相应世界中)的优秀程度和伟大程度,结合前面的直觉(“在直觉上可以接受同一个东西在不同可能世界会有不同的伟大程度”),就是:

 

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续):

任何东西在任何世界都有其优秀程度和伟大程度;同一个东西在不同世界可以有不同的优秀程度和伟大程度。

 

这是直觉上清楚的。在任何世界都可以谈论任何东西,无论其实际存在与否,就如我们在真实世界中所做的那样。还有,一个东西在不同世界的实际表现不一样,于是优秀程度可能不一样;一个东西在某个世界的伟大程度,是其在相应世界的优秀程度结合其在其他所有可能世界的优秀程度而综合给出(依赖某种算法);无论具体算法如何设计,至少,无需假设一个东西在所有可能世界的伟大程度都是相同的。

例如,如果只考虑两个可能世界和一个行为,张三在世界W1怯懦而在另一个世界W2勇敢,于是,不仅张三在W1的优秀程度(怯懦)小于张三在W2的优秀程度(勇敢),而且张三在W1的伟大程度(如果W1是真实世界,那么张三真实情况就是怯懦,虽然她也有可能勇敢)小于张三在W2的伟大程度(如果W2是真实世界,那么张三真实情况就是勇敢,虽然她也有可能怯懦)。

而对于“东西”,为了回避“什么是个体?”、“至全圆满(者)是个体吗?”、“单纯可能存在的东西是否存在?”等等特殊形上学议题,这里遵从Plantinga(1974,p101-102,p110)的处理,只考虑属性及其例示。所以这里建议针对“东西”只采取以下最保守的规定:

 

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再续):

任何东西a,可以由集合{(Wx,Gx)}(x=0,1,2,…)所初步规定,其中Wx表示世界Wx,Gx表示a在Wx中的优秀程度(优秀值)。

对任何东西x和y,如果x不是y,那么x和y不是同一个东西。

如果有两个不同的集合{(Wx,Ax)}(x=0,1,2,…)和{(Wx,Bx)}(x=0,1,2,…),且至少存在一个i使得Ai≠Bi,那么,这是两个不同东西。(反过来说,即,在任何一个世界,同一个东西在这个世界的优秀程度是唯一的。)[13]

 

基于前述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就可以重新确认“至伟大者”的概念定义:

 

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再再续):

至伟大者的定义:至伟大者是这样的东西,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即,至伟大者是具有最大伟大程度的东西。[14]

 

那么,具体怎样才算“至伟大者”最优秀的表现呢?显然,至少在设想中,God信仰中的“三全”(全知全能全善),圆满信仰或修行中的“大圆满”,哥德尔论证中所定义的“至正”(其必要属性是且仅是正属性),等等,都在说着类似的意思。这里去除世俗宗教的排他性暗示,并去除“至伟大者是不是个体”这类形上学争议,就如以前,我用“至全圆满(者)”来指称至伟大者在某个世界内可设想的最优秀表现。

 

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再再再续):

在任何世界W,可设想的最优秀情况是至全圆满(者)。

 

显然,上述提到的一系列“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都暗含在我们——无论是存在论者还是不存在论者、悬隔论者——在说/设想“至伟大者”、“至全圆满(者)”时的概念直觉中,所以都可以视为内含在概念定义中的内容。(如果这里我们仅仅只关心“至伟大者”的形上学可能性,那么我们甚至无需关心“这些表述是否符合我们——例如某存在论者——真实的概念直觉”,而只需关心这样的概念是否融贯。融贯即可。)

注意到,Plantinga(1974)对“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其前提P02(“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是最伟大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P03(“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至全的(全知、全能、全善)”),仅仅依赖上述这几个关于伟大性的概念直觉,就可以演绎推导出来。(详细论证见下)

这样,在试图澄清Plantinga(1974)完善的Anselm论证的目的下,保持广泛直觉力度的情况下(至少保持了直觉上的融贯),获得了前述关于“伟大性”的几个概念直觉,并基于此可以正式确认Plantinga(1974)对“至全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的论证。

(这些概念直觉,实际上都没有超出Plantinga(1974)的论述,但Plantinga(1974,p104-108)在引出其论证的关键前提P02和P03的过程中,依赖了单独引出的Anselm在《宣讲(Proslogion)》III中“必然存在是伟大属性”的直觉,以及“大对数信仰God的人(Most of us who believe in God)”的直觉,这使得其具体论述,一方面在世俗宗教上有排他性暗示,另一方面割断了Anselm《宣讲(Proslogion)》II和III,导致其结论的直觉依赖过多。这样,自然也就削弱了其论证在直觉上的广度和力度。这里做出的重新分析,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加强了其论证的直觉效力:如果这个论证成立,将不仅对存在论者有效,对不存在论者、悬隔论证也有效,不仅对信仰God的宗教有效,对其他世俗宗教也有效。因为只需要承认这些概念直觉融贯即可。)

 

Plantinga(1974)对“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必然存在”的论证(完善):

P-Z-00 概念直觉:

——至伟大者直觉:至伟大者是这样的东西,例示了最大伟大性,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其具有最大伟大程度。

其中,关于“伟大性”,有:

——伟大性直觉I:对任何东西x和任何世界W来说,可以区分并确认“单纯依赖x在世界W内的表现而确定出的伟大程度”(特称为x在W中的优秀程度),和“不仅依赖x在世界W内的表现,还依赖x在所有其他可能世界的表现,综合确定出的伟大程度”(特称为x在W中的伟大程度,至伟大者定义中的“伟大程度”指的是这)。

——伟大性直觉II:任何东西在任何世界都有其优秀程度和伟大程度;同一个东西在不同世界可以有不同的优秀程度和伟大程度。

——伟大性直觉III:在任何世界W,可设想的最优秀情况是至全圆满(者)。

——“东西”直觉:任何东西a,可以由{(Wx,Gx)}(x=0,1,2,…)所初步规定,其中Wx表示世界Wx,Gx表示a在Wx中的优秀程度(优秀值)。

——“东西”之同一律:对任何东西x和y,如果x不是y,那么x和y不是同一个东西。

——“东西”之“同一则不可识别”:如果有两个不同的集合{(Wx,Ax)}(x=0,1,2,…)和{(Wx,Bx)}(x=0,1,2,…),且至少存在一个i使得Ai≠Bi,那么,这是两个不同东西。(即,在任何一个世界,同一个东西在这个世界的优秀程度是唯一的。)

P-Z-01 满足P-Z-00概念直觉的“至伟大者”概念是真实存在的。(日常事实)

P-Z-02 存在一个可能世界,在其中最大伟大性被例示。(“可融贯设想”即“可能存在”,假设P-Z-00概念直觉是融贯的,P-Z-01)

P-Z-03 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是最伟大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至伟大者直觉、伟大性直觉I-II,“东西”直觉)

证明:假设g是至伟大者,g的优秀情况是{(Wx,Gx)}(x=0,1,2,…)。现在假设g并非在每一个世界都最优秀,即,不妨假设存在另一个东西a,其优秀情况{(Wx,Ax)}(x=0,1,2,…),除了Ai>Gi,其他所有Aj=Gj(j≠i)。

显然,无论按怎样的算法计算g和a在某世界中的伟大值,a在每一个世界Wx的伟大程度都会大于g在Wx中的伟大程度,所以a的最大伟大程度大于g的最大伟大程度。而这和至伟大者直觉矛盾。

所以,如果一个东西是最伟大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继而,也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伟大的。)

由于这个论证是基于至伟大者的概念直觉分析得出,所以结论是必然性结论。

P-Z-04 必然地,如果一个东西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至全圆满(者)。(P-Z-03, 伟大性直觉III,同一则不可识别”

证明:假设g的优秀情况是{(Wx,Gx)}(x=0,1,2,…),且对任何x来说,每一个Gx都是Wx中的最大优秀值。

假设存在某个世界Wi,g在其中的优秀值Gi<满值(至全圆满(者)对应的优秀情况称为满值)。

伟大性直觉III和“东西”之同一则不可识别”这两个概念直觉在Wi中可融贯设想另一个东西b的最优秀情况是至全圆满(者)而g的优秀情况不变。即,存在Wy,y≠i,g在其中的优秀值Gy等于Gx(于是小于满值),b在其中的优秀值是满值。所以,在Wy中b的优秀值大于g的优秀值。这矛盾于g的假设引入情况(即g在每一个世界都最优秀)。

所以,如果一个东西在每一个世界都是最优秀的,那么它在每一个世界都是至全圆满(者)。

由于这个论证是基于至伟大者的概念直觉和必然结论P-Z-03得到的,所以结论是必然性结论。

P-Z-05 所以,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即至全圆满(者)实际存在于每一个可能世界中。(P-Z-02,P-Z-03,P-Z-04,模态系统S5)

P-Z-06 所以,至全圆满(者)存在在真实世界中,即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p→p,P-Z-05)

 

(四)对Plantinga“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必然存在”论证的批评性评价

这个论证是令人惊讶的,因为它超额完成了前面存在论者提出的期待(见(一)):把“至全圆满(者)可能存在”(G01)取为前提,对应这里的P-Z-02(“至伟大者可能存在”);对“至全圆满(者)”概念本身的定义,保持尽可能广泛而普通的直觉效力,对应这里的关于“伟大性”的一系列“概念直觉”,这些,不仅对存在论者,对反对者也一样,都是直觉上清楚的,至少是都可融贯设想的;最令人吃惊的是,最后给出的论证,“必然存在是正属性”(G03,G-Z-03)或“真实存在比单纯设想其存在更伟大”(A-02)这类前提完全消失了;而且其结论(“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字面上说,对应的不仅有Anselm论证意图(即“至伟大者真实存在”),也对应了哥德尔论证意图(或者,Anselm在《宣讲》III中的论证意图)即“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

现在我们就站在反对者的角度开始“追查”,看看有没有问题。

首先需要“追查”的是完全消失的类似“必然存在是正属性”(G03,G-Z-03)或“真实存在比单纯设想其存在更伟大”(A-02)或A-P-02这类前提,会不会是被悄悄预设了?——于是有机会指责这个论证诉诸了问题(question-begging)。

仔细检查论证,确实没有。(所以试图指责这个论证诉诸问题,论辩力度不大,因此这里不引入相关争论。)

实际上,关键是在这里,Plantinga论证只是不需要这类预设,但不会完全反对这类判断,而是把这类判断(在恰当条件下)作为其结论而得到蕴涵。

例如,假设东西g和a,已知a在W0不实际存在而g实际存在,在其他所有可能世界中g和a都表现为至全圆满(者),g在W0也表现为至全圆满(者)。那么,Plantinga论证,相当于指出的是这个结论:g是至伟大者,但a不是(所以a在W0的优秀值小于满值)。这相当于就是说,在Plantinga论证下,至伟大者满足“真实存在比单纯设想其存在更伟大”(A-02)。——这是结论而不是前提。(在这个意义上说,Plantinga论证实质推进了Anselm论证和哥德尔论证。)

其次,有个字面上的问题。在Anselm论证中,其结论是“至伟大者真实存在”,但在Plantinga论证中得到的仅仅是“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而至全圆满(者),按界定,仅仅指的是在世界内可设想的最优秀表现——字面上至少没有证明“至伟大者必然存在”。

不过,这个问题可以轻易避免。如果从例示者上看,例示最大伟大性的东西,在例示最大伟大性时,表现出来的正就是至全圆满(者),也是每个世界的最优秀者,也在每个世界都表现为至全圆满(者)的东西。——“东西”在这里可以没有任何多余的形上学预设,例如仅仅就是对“例示最大伟大性”的一个名称。[15]

在这个意义上,证明了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也就是证明了至伟大者必然存在:

 

“至伟大者必然存在”的一个说明:因其名而必然存在

例示最大伟大性者,取名为X。[16]

X可能存在;X在每个世界都表现为最优秀者,即在每个世界表现为至全圆满(者),即,X是至全圆满(者)。

至全圆满(者)必然存在。

所以,X必然存在。

所以,至伟大者必然存在。

 

第三,观察P-Z-03和P-Z-04的具体论证,其关键点是:如果“最大伟大性”在某个可能世界被X例示,那么在每一个可能世界的最优秀者都是这个X,且表现为至全圆满(者)。——如果某东西x并非必然是至全圆满(者),概念上就可确保,x就不会是“最大伟大性”的例示者。

也就是说,至伟大者(其名为X),以其概念,形上学特征是:如果X可能存在,那么X必然存在。我这里姑且称为“奇异特性”。(即哥德尔论证的12-14)

 

“至伟大者必然存在”的另一个说明:奇异特性

至伟大者,取名为X;X是至全圆满(者)。

如果X可能存在,那么X必然存在。

即,X或者不可能存在,或者必然存在,没有第三种情况。

 

换句话说,至伟大者和至全圆满(者),取名为X,以其概念,本就是不平凡的东西(如果存在的话):如果可能存在,那么必然存在;或者不可能存在,或者必然存在,没有第三种情况。

在确实持有——哪怕仅仅是为了反对存在论者——如此这般“至伟大者”、“至全圆满(者)”概念的情况下,仅仅意味着承认如此不平凡的东西具有此奇异特性,“如果X可能存在的话那么X会必然存在”,反对者对此其实并不会难以接受,反而很乐意接受:因为反对者会说,恰恰因为如此这般奇异特性,才更有机会反对其存在或悬隔其存在。

所以,对反对者来说,在持有如此这般概念直觉的事实前提下,需要且只需要反对P-Z-02(即奇异特性的前件“X可能存在”)。但是,在接受相关概念直觉是融贯的、并接受“可融贯设想则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如何能反对?

(五)对Plantinga“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必然存在”论证的形上学反对

观察Plantinga论证对P-Z-02的支持,因为可以融贯设想相应概念,所以“最大伟大性”这个属性被直接接受为可能被例示。

这里我们承认,基于最广泛意义上的“设想”(概念上)可以承认其可能性,即承认“凡是可融贯设想的,就是可能存在的”。

但是,即使这样,难道就意味着在形上学上我们要承认其果真可能存在吗?——当我们试图这样追问时,我们就在进行严格的形上学追问。而按照形上学的最佳解释进路[17] ,要回答这样的追问,需要考察的是“有没有具有同等力度或类似力度的相反假说?”

事实上,文献中一直有人在试图给出这类相反假说。为了方便下面的讨论,我首先基于前述论证按我自己的方式改写Anselm-Plantinga式形上学假说:

 

Anselm-Plantinga式形上学假说(改写):

定义1:非凡者是这样的东西,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或不可设想其表现比它更接近至全圆满(者)的东西)。[18]

定义2:非凡的世界:如果一个世界至少实际存在一个非凡的东西,那么这个世界是非凡的世界。

H-01 “非凡世界可能存在”假说:现实地说,可融贯设想我们的真实世界是一个非凡的世界,即我们的真实世界可能是一个非凡的世界,即存在一个可能世界是非凡的世界。

H-02 “非凡世界”的奇异特征:如果真实世界可能是非凡的,那么真实世界必然是非凡的。

 

然后我直接引入William Rowe(威廉·罗伟)在Rowe(1996)[19] 中所给出的一个相反假说,我也按我自己的方式对比地改写如下:

 

Rowe(1996)式相反形上学假说(改写):

定义1:平凡者是这样的东西,总能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或总能设想其表现比它离至全圆满(者)更接近的东西)。[20]

定义2:平凡的世界:如果一个世界内的所有东西都是平凡的,那么这个世界就是平凡的世界。[21]

SH-01 平凡世界可能存在”假说:现实地说,可融贯设想我们的真实世界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即我们的真实世界可能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即存在一个可能世界是平凡的世界。

SH-02 “平凡世界”的奇异特征:如果真实世界可能是平凡的,那么真实世界必然是平凡的。

 

无须赘述,支持两个假说之奇异特征的,恰恰都来于Plantinga论证所指出的奇异特性:

 

基于Plantinga论证所产生的形上学张力:

如果非凡是可能的(平凡不是必然的),那么非凡是必然的(平凡是不可能的);

如果平凡是可能的(非凡不是必然的),那么平凡是必然的(非凡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两个形上学假说相互形成了对对方的严肃形上学反对。

(六)关于“平凡世界/非凡世界”的形上学悖论与形上学怀疑论

这两种“设想”都是融贯的,在坚持最广泛意义上的“可融贯设想则可能存在”下,我们就会陷入一个关于“可融贯设想”的形上学悖论:

 

关于“平凡世界/非凡世界”的“可融贯设想”之形上学悖论:

01 如果可融贯设想X,那么X在形上学上可能存在。(元形上学假设)

02 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非凡的世界”;所以,这可能是一个非凡的世界;所以,这必然是一个非凡的世界;所以,这不可能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所以,不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但是,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01,奇异特性)

03 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所以,这可能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所以,这必然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所以,这不可能是一个非凡的世界;所以,不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非凡的世界”;但是,可融贯设想“这是一个非凡的世界”。(01,奇异特性)

 

悖论就必须解除。

但是,如果我们承认关于平凡的世界和非凡的世界(以及相关的)概念融贯(这有论辩上的力度和理论上的依据)以及“概念融贯则形上学可能”(这有元形上学力度),由此自然必然承认相应的形上学可能性;但这样一来,就立即陷入悖论。

那么,这个形上学悖论还有机会解除吗?我个人看不出机会在哪里。

如果我们承认这个悖论是不可解除的——基于“概念融贯则形上学可能”以及“相应概念是融贯的”——那么,这个悖论的直接后果就只能是:

 

关于“平凡的世界/非凡的世界”的形上学怀疑论:

形上学上说,Anselm-Plantinga式形上学假说和Rowe相反形上学假说,是平行的、相互反对的、构成了关于“可融贯设想”的形上学悖论。所以,形上学上针对“这是一个平凡世界还是一个非凡世界?”会陷入最严重的笛卡尔式怀疑论——我的意思是,我们无法在两种相反假说之间权衡孰优孰劣,甚至不能选择任何一个,因为选择任何一个都会导致我们陷入形上学矛盾——所以形上学上说,只能采取悬隔态度:对该议题保持最彻底的形上学沉默。

 

也就是说,解除上述形上学悖论的唯一方法是:不设想,保持形上学沉默。

(七)关于“平凡世界/非凡世界”的三种生活态度

但是,上述形上学悖论,之所以形成悖论,不是因为概念自身不融贯;而是两种相反形上学假说,虽然分别自己看自己都是融贯的,但相互冲突,这相互冲突包括自己看对方都是不融贯的。(前面导致形上学悖论的正就是同时承认双方的形上学可能性,由于这是基础的形上学事实,所以形上学悖论无法克服。)

也就是说,形上学研究的角度当然只能走向怀疑论和悬隔;但其本身却并不内含矛盾,所以如果我们坚信的话,并不会带来自身矛盾(而是剥夺对方的形上学资格);并且,还会因为其奇异特性而使得“坚信”会“越来越坚定”,以至于“概念上摆脱不了地要坚信”(相应地,概念上摆脱不了地也要剥夺对方的形上学资格)。

鉴于我们的常识生活总是从自己的常识形上学信念——依赖自己的常识直觉——开始,一旦我们从形上学怀疑论中走出来,回到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形上学,那么,情况就会有另外的选择:或者我们可以选择坚信其一,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搁置。当然,如果我们坚持形上学理性,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坚信”也不能和形上学怀疑论不相容。——于是,即使再坚信(在自己的信念中再坚持剥夺对方的形上学资格),也要留下对方之“坚信”的权利。

所以,对相关问题,这里就可以有三种生活态度:(相容于形上学怀疑论态度)

 

关于“平凡世界/非凡世界”的三种生活态度:

第一种生活态度:持有“非凡的世界”概念和“平凡的世界”概念,但坚信“真实世界可能是非凡的世界”,于是(基于奇异特性),概念上摆脱不了地要坚信“真实世界事实上就是且必然就是非凡的世界(即非凡者/至伟大者/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但在形上学上,保持彻底的悬隔态度,于是对其他生活态度保持权利开放。

第二种生活态度:持有“平凡的世界”概念和“非凡的世界”概念,但坚信“真实世界可能是平凡的世界”,于是(基于奇异特性),概念上摆脱不了地要坚信“真实世界就是且必然就是平凡的世界(即非凡者/至伟大者/至全圆满(者)不可能存在)”;但在形上学上,保持彻底的悬隔态度,于是对其他生活态度保持权利开放。

第三种生活态度:持有“平凡的世界”概念和“非凡的世界”概念,但不仅在形上学上保持彻底的悬隔态度,而且在坚信上也保持彻底的沉默——于是在概念上对“平凡世界/非凡世界”没有什么摆脱不了地需要坚信的信念——但对其他生活态度保持权利开放。

 

(八)结语

所以,Plantinga论证所带来的,最严格地说,是关于“这个世界是非凡的世界(至全圆满(者)真实存在且必然存在),还是平凡的世界(至全圆满(者)不真实存在且必然不存在)?”的形上学悖论和形上学怀疑论;同时,在常识形上学和日常生活态度上,一方面带来了对所有人的持信信心(甚至摆脱不了地要一直持信)另一方面带来了对他人之持信的权利开放态度。——这包括悬隔态度。

 

问:……我们又如何能够仅凭形上学悬隔就可以严肃地持有三种生活态度(之一),并还要为另外的生活态度保持权利开放?……为什么不干脆归谬整个形上学本身?

答:见《“严肃生活”与形上学怀疑论的“好处”

问:那么,有没有走得更“彻底”的形上学难题,足以导致整个形上学被悬隔或被归谬呢?

答(2013/5/3):确实有。因为我们能够在形上学怀疑论上走得很“彻底”,一直可以走到元形上学层面去做怀疑论。这能做到吗?这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一个怀疑论者的挑激本底哲学研究导引——彻底怀疑论之后的形上学机会想搞清楚的事情。但预见性地说,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只能仅凭自己的坚信而各自持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态度,然后在任何形上学议题上都陷入相对主义(——相对于各自的坚信,而无法达成具有普遍性的任何共识)呢?也不是。那这又如何能做到?这是《第一怀疑论与本底生活世界的发现和印证》所做的事情,试图证明在怎样的流程中哪些信念是我们所有人在何种意义上都摆脱不了地要持信的,这构成的是我们所有人可最大共识的本底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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