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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一下皮尔士

2014-07-31 尼克 哲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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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

《皮尔士传》及其翻译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发音“普洱斯”),生于1839年,逝于1914年,是美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皮尔士毕业于哈佛,主修是化学。他在哈佛得到过的最高学位是硕士。他在世时被认为是科学家和科普作家,但后来则以哲学传世。他创立了美国实用主义的传统,威廉·詹姆士受他的影响巨大。他本人活着时并没有被主流学术界认可,晚年贫困,死时一文不名,还留下一堆债务和经济纠纷。直到上世纪二十年代,哈佛很吝啬地出版了一本满是印刷错误的皮尔士文集后,他才渐被人知,那本文集有个奇怪的书名《机会,爱,逻辑》(Chance,Love,and Logic)。Chance和Logic是说他曾经研究过概率和逻辑;Love嘛,真是一言难尽。现在人们认为他对逻辑和哲学做出了杰出贡献,是比威廉·詹姆士更原创、更深刻的哲学家。罗素说:“毫无疑问,他具有十九世纪最原创的头脑,肯定也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这其实是罗素晚年说的,他早期压根不知道皮尔士的存在。怀特海从英国剑桥搬家到美国剑桥(哈佛)后,受到哈佛一票人的影响,读了皮尔士的著作,吃惊地表示皮尔士已经预见了他自己的“过程哲学”的实质性内容。 皮尔士的父亲本杰明·皮尔士是哈佛的数学与天文学教授,曾做过哈佛数学系主任,哈佛数学系正是在他手中成为国际一流。哈佛之前在国际学界的地位不行,和现在的清华类似:生源好,但教授差。这种学校要出名,得等有几代学生出名之后。学者当官大概在任何文明的早期都属普遍现象,皮尔士爸爸本杰明是那时美国版“学而优则仕”的典范,除了在哈佛做教授外,各种社会活动极多,他是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创始人,还是“美国海岸和大地测量局”(现名为“美国大地测量局”)的第三任局长。前两任局长都是走马观花,本杰明任局长时,这家联邦机构才迅速成长。皮尔士幼年就能背诵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西方教育也有死记硬背的传统,能背《论语》或者《老三篇》真不算本事。好的记忆或者得益于才能——有人天生就有“图像式记忆能力”(photographic memory);或者得益于严格的死记硬背式教育——他爸本杰明对皮尔士可比中国虎妈还厉害。皮尔士的爷爷老本杰明·皮尔士曾担任哈佛的图书馆长。按照美国大学的“家传”(legacy)规矩(即,如果家族中有前辈是校友,学习不好照样可以加分),皮尔士进哈佛是自然而然的。 皮尔士的职业生涯中,花在学术机构的时间很短,只是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当过几年讲师,教逻辑,学生里出了两个哲学家,一个是后来的哈佛教授罗伊斯,还一个就是杜威——另一位美国实用主义的奠基式人物,也是胡适之的老师。但皮尔士是栽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该校校长吉尔曼(Gilman),尽管不喜欢皮尔士,但还是想给皮尔士一个终身教职。皮尔士的克星是同校的数学与天文教授牛康姆(Simon Newcomb)。牛教授本来是皮尔士爸爸本杰明在哈佛的学生,原来也是苦出身,皮尔士家对他不薄,牛康姆刚到哈佛时经常到皮尔士家蹭饭,也由此结识皮尔士。一种说法是他由此对皮尔士的才华心生嫉恨。皮尔士在约翰·霍普金斯被攻击的主要理由是男女关系乱。皮尔士此时虽和老婆分居多年,还没正式离婚,和小三朱丽叶同居。学校纪委(Executive Committee)明着收到老婆的告状信,暗中却被牛教授操纵。最后皮尔士被约翰·霍普金斯辞退。类似的事情近来在中国也时常发生,看起来再过个几年,当事人中真要出大师了。皮尔士后来在申请卡内基基金会的资助时,也受到牛康姆的刁难。牛康姆比皮尔士大四岁,皮尔士他爸本杰明当年收留牛康姆时不知看没看他的星座,牛双鱼,皮处女。如果是异性,按说相合,这同性么,还真不好说。牛康姆恩将仇报,使皮尔士不仅与主流学术界隔离,连谋生也成问题。

皮尔士一生最长时间的雇主是他爸主持的美国海岸和大地测量局。他爸死后,他失去了保护伞,被迫离开那家支付不错薪水的铁饭碗,成了无业游民,他一下子进入赤贫状态。皮尔士一生和钱无缘,他的投资项目也亏得一塌糊涂。终身好友与同道詹姆士为他奔走活动,并给哈佛校长写信,企图让该校哲学系给他一个临时的职位。但此时哈佛被一堆保守派把持,又受到约翰·霍普金斯的影响,质疑皮尔士的道德,他只能在哈佛打些零工。在詹姆士的帮助下,皮尔士开始为美国几家哲学和科普杂志撰稿,虽然有些文章后来成为实用主义的经典,但当时的稿费收入微薄,难以糊口。皮尔士的父亲本杰明吸食鸦片和乙醚,认为这能提升脑力,有证据表明他也给自己的儿子下药。皮尔士从他爸那染上这恶习,他的业余爱好之一就是DIY各种毒品,这加重了他的病情、恶化了财务状况。詹姆士死后四年,皮尔士死于贫病交加。 皮尔士在世时没名的另一个原因是时间:他思想成熟时,罗素还没有出生,英国和欧洲那时还没有从美国进口梦想的习惯。皮尔士的主要思想太超前:把逻辑数学化、把哲学科学化,与那时的主流格格不入。在各个分支科学从哲学中逐渐分离之后,哲学家们的数学和科学能力严重退化,根本看不懂皮尔士,这现象在罗素出现后,才有好转。皮尔士和詹姆士以及另一位实用主义的早期领袖怀特(Chauney Wright)自认是科学派,也不把形而上学当回事。而欧洲逻辑实证主义提出抛弃形而上学是在五十年之后了。皮尔士把自己的学说当作一种科学方法。当“实用主义”(Pragmatism)一词在詹姆士倡导下流行之后,皮尔士又有了“pragmaticism”(实效主义)的说法,表面原因是这个新词冷僻而“丑陋”,不会被人误用,但不排除皮尔士不满意詹姆士对他原创思想的解释。皮尔士认为必须先搞清意义,才能谈论真理。他不像詹姆士那样关注“实用主义”的名称,他曾说自己的学说也可以成为“恰当的实证主义”(proper positivism)。 皮尔士在世时,思想在美国自产自销,但死后声誉渐起。现在有证据表明维特根斯坦也知道皮尔士并受其影响,把皮尔士和维特根斯坦联在一起的是天才数学家拉姆齐(Ramsey)。维特的《逻辑哲学论》出版于1921年,那时他正在乡村小学教书。1922至1923年间,19岁的拉姆齐多次造访维特,一边学德文,一边翻译《逻辑哲学论》。皮尔士身后的第一本文集《机会,爱,逻辑》出版于1923年,虽说制作并不精良,但引起拉姆齐高度关注。1923年拉姆齐为维特那本神书写书评时(后发表在《Mind》上),已经看过皮尔士的文集,他在随后有关概率论和逻辑的文章中多次引用皮尔士。拉姆齐在和维特深谈时,向维特强推皮尔士。维特根斯坦和罗素疏远后,智力上最佩服的人就是拉姆齐了。维特四十岁回归剑桥,拉姆齐功不可没。虽说罗素也参加了维特在剑桥的博士答辩,但主要任务是捧哏,维特的正式导师是比他小14岁的拉姆齐。天妒英才,拉姆齐26岁就病逝。历史没法做假设,若拉姆齐再多活几年,皮尔士肯定会更早被人了解。 如果又懂皮尔士,又懂波普尔,那么不难看出波普尔哲学最“原创”的部分被皮尔士在至少五十年前以一种更深刻的方式表述过。波普尔晚年表示过对皮尔士的敬仰,他的成名作《科学发现的逻辑》在谈到概率论时有个脚注提到皮尔士。有理由猜测他是看到拉姆齐的概率论文章后,注意到皮尔士的。但是否后来哲学思想中大量“借鉴”皮尔士,则没有证据,不然,真想怀疑一度被认为最重要哲学家的波普尔的原创性。现在死无对证,澄清这个估计比研究父子“代笔”还要难。还算公平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皮尔士的价值愈显,而波普尔行情则看衰。英美之外,欧洲后来者也有皮尔士的影子,比如雅思贝尔斯和哈贝马斯。当然,他们早期是否读过皮尔士,也没证据。就算给哲学史博士生出个题吧。哲学这东西有时比LV包包还更容易仿冒。

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是一位理性主义者,他对皮尔士更为尊敬,他说自己的语言哲学只是对皮尔士的思想做了解释而已,不知道他这样讲是出于真心,还是企图找一个无论历史上还是地理上更接近的原创性先哲,以对自己在英美哲学传统中的少数派位置找一个根据(justification)。乔姆斯基大概把皮尔士当成美国的柏拉图了。这也没啥奇怪的,苏联在科技上发达后,就说牛顿的东西我们早就发明过,中国的数学史家也时不时唠叨下“勾股定理”、“杨辉三角”啥的。当不得真。 皮尔士除了对逻辑、哲学、符号学有大贡献之外,还有些小东西。学过集成电路的都知道有一种逻辑器件叫“或非门”(NOR),其逻辑功能就是对两个“或”的值取非,(not (A or B))。可以证明,“与”、“或”、“非”等逻辑基本运算可以通过“或非”一种运算实现,这样对于布尔代数,一个“或非”就是完全的。“或非”就是皮尔士的发明,所以有时也称“皮尔士箭头”。和“皮尔士箭头”对偶的算子是“与非”,“与非”也可完整表达所有布尔运算,“与非门”在集成电路中更经常用到。“与非”也称“谢佛竖线”(Sheffer Stroke)。 皮尔士箭头朝下,谢佛箭头朝上。谢佛也是哈佛的逻辑学家,但比皮尔士晚了好几十年,是罗伊斯(Royce)的学生,罗伊斯又是皮尔士学生。美国的逻辑学家都有摆弄机械玩意的传统,蒯因、王浩都在计算机科学留名。

对皮尔士的生平研究并不多,大概有两个原因,第一,他生得太早,比罗素和怀特海都大至少一辈,但思想太超前。第二,他一生人际关系、尤其男女关系太乱,这在美国这样一个保守的国家,自然不遭人待见。著名的哲学传记作家雷·蒙克曾提到几位美国哲学家的自传,都说相当没料(unrevealing),恐怕是大环境使然。 约瑟夫·布伦特(Joseph Brent)的《皮尔士传》被公认为是目前研究皮尔士生平的最权威、最完整的著作。雷·蒙克为知识型传记设立了高标准。布伦特虽与蒙克的文风不同,但思路接近,《皮尔士传》料多但不八卦,每条都有根据。此书的出版过程也有意思。作者布伦特是1960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毕业的博士,他博士论文就是本书的原型,但六十年代,皮尔士名声并不显赫,他的传记更没什么人关注。印第安那大学的符号学家兼语言学家托马斯·赛镖客(Sebeok)在1990年翻看研究皮尔士的文献时,不留神发现了布伦特的博士论文,当时心情比在潘家园发现一张毕加索还激动。赛教授费了一番周折终于找到早已改行的布伦特,并将他引见给印第安那大学出版社的社长。原书1993年初版,1998年改版。此书的中译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原书是好书,但译文质量太差,译者据说是上海某大学的哲学教授。这样的译文对读者不负责,对作者不尊重。这书刚到手时,我压根看不懂中译本的中文,推测是译文有问题,只好把原书找来,耐着性子,对照着看了前100页。结论是:没有一句话翻译对了。一点不夸张,套用一句毛主席的话:翻译出点小错不难,难的是500页的书每句话都译错。让你故意瞎翻,也出不来这效果,奇葩。把球迷形容中国足球的任何词汇放这书上都不过分。下面就挑几个例子,算是给译文找点娱乐性的回收价值。 首先,译者的词汇量太少,还不愿查字典。所有“seminal”都译成“研讨会”。人家“seminal paper”本意是“原创论文”,译成了“研讨会论文”。所有的“mediation”都翻成“沉思”,估计译者不知道mediation和meditation不是一个词。 译者的阅读量太小,初中英语考试中常出现的短语和句子都翻错。如:“In the late twenties”译为“最近二十年来”(应为:“二十年代末期”)。不只是一处出错,而是所有类似的地方都出错。 还有,如:all but four boxes of bibliographical documents were opened for research(原文第9页)。译文:“差不多有四箱传记文档被公开用于研究”,应为“所有参考文件的箱子都被打开用于研究,但有四只箱子除外。”意思完全相反,也不知这“差不多”是哪来的。所有这类句式全译错。皮尔士死后,小三转正的朱丽叶赤贫,就把皮尔士的所有文档手稿全卖给了哈佛哲学系。此时詹姆士已死,哈佛就委托曾是皮尔士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学生罗伊斯保管,但两年后,罗伊斯也病故,此时一战还没结束,皮尔士的这些文档就辗转之中,散落各处,有些被堆在一个图书馆的地下室很多年。直到1956年,这些文件才逐渐被搜集整理。那四只箱子是最有料的。 稍微复杂的句子就更不靠谱了。原书导言(Introduction)第1页,原作者引用了皮尔士的一段话:[I intend] to make a philosophy like that of Aristotle, that is to say, to outline a theory so comprehensive that, for a long time to come, the entire work of human reason, in philosophy of every school and kind, in mathematics, in psychology, in physical sciences, in history, in sociology, and in whatever other department there may be, shall appear as filling up of its details. 译文:[我打算]构建一种像亚里士多德那样的哲学,这需要很长时间,人类理智的这个活动,包括哲学每一学派或类别、自然科学、历史学、社会学,以及任何其他可能的门类,都将表现为对其细节的填充。 靠谱的翻译应是:[我想]构建一种像亚里士多德那样的哲学,这种哲学是一个理论的大纲,它是如此宏大,以至于在未来的很长时间内,人类理性的全部工作(包括哲学的各分支学派,数学,心理学,物理科学,历史学,社会学,及任何其它学科)就是为这个理论填充细节。 这句中每个分句及词组都没译对。“很长时间”不是用来构建哲学,而是说在哲学构建之后的要到来的“很长时间”,“the entire work”是指“全部工作”,而不是“这个活动”。不理解为啥几个学科的名字也给省略了。

再来个更长的句子,原文18页:At the same time that he thought of himself as a first-rate, tough-minded, antimetaphysical experimental scientist, he perceived the logic of science as leading to a realist metaphysics. Peirce often thought of his life as the joining of these two strands of his thinking in a search for the right guess (or hypothesis) to explai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verse. 译文(23页):与此同时,他认为自己是一流的、讲究实际的、反形而上学的实验科学家,他把科学逻辑理解为实在论的形而上学的先导。皮尔士经常认为,自己的生活就是在思想中加入这两股因素以找寻宇宙构成的正确猜想(或假设)。”

靠谱意思为:他一方面认为自己是一流的、坚定的、反形而上学的实验科学家,另一方面又觉得科学逻辑会导致实在论的形而上学。皮尔士经常认为他的生活就是将他自己这两股思潮拧合起来,以探询可以解释宇宙终极法则的正确猜想(或假设)。 译者对人名基本是胡翻。下面一段话是个典型,原文29页:Charles Eliot Norton began his lifelong study of Dante and became friends with John Ruskin. Others were editing Homer, Spenser, and Sallust. Emerson, Thoreau, and Hawthorne, each in his different way, brought metaphysical light to the dark pessimisms of Calvinism. 译文:查尔斯·艾略特开始了他对但丁(Dante)的终身研究并同约翰·罗斯金成为好友。其他的人则以各自的方式编辑荷马(Homer)、斯宾塞(Spenser)、S. 爱默生、梭罗(Thoreau)和霍索恩的作品,这给沙文主义的黯淡的悲观主义带来了形而上学的光芒。 靠谱译法:查尔斯·艾略特·诺顿开始了他对但丁的毕生研究,并同约翰·拉斯金成为朋友。而其他人则在编辑整理荷马、斯宾塞、撒路斯提乌斯、爱默生、梭罗和霍桑的著作,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为加尔文教派的黯淡悲观带来了形而上学之光。 这里译者把Charles Eliot Norton译为艾略特(居然把姓译丢了),可能误以为诗人艾略特了。其实查尔斯·艾略特·诺顿是哈佛艺术史教授,比诗人艾略特年长了至少三十岁。在一串人名中,译者又译丢了“Sallust”,估计是不知道这是谁,故而从略。Sallust是《罗马史》的作者“撒路斯提乌斯”,Hawthorne是作家霍桑(《红字》作者),更可笑的是Calvinism居然被译成“沙文主义”(Chauvinism),殊不知Calvin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主要派别创始人加尔文,同“沙文主义”根本不搭界。这句话的意思是几位老兄研究美国浪漫主义运动,反潮流并提倡哲学和文艺。除此之外,译者把所有Benjamin(包括皮尔士他爸),都翻成“本雅明”,他大概把这当成德国人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了,德文那个字倒是该读“本雅明”,但在英语中都读“本杰明”,你好意思管“富兰克林”也叫“本雅明”吗。还有把Edgar Allan Poe都翻成“E.A.波厄”,译者大概没听说过“爱伦坡”。这些比把“蒋介石”译为“常凯申”,“干细胞”译为“fuck cell”好不了多少。 如果句子长,并掺和几个专业术语,译者不光看不懂原文,连人话都不会说了。如果逼一个中文和英文都不好的日本人,英译汉,估计就是这个范儿。另外,译者不懂虚拟语气,前100页中所有带虚拟语气的句子全有问题。举个例子: 原文:“Under more fortunate circumstances,” Jastrow had intimated but never made plain, “his academic usefulness might have been vastly extended. For he had the pedagogic gift to an unusual degree, had it by dower of nature, as some men handle a pencil and others the bow of a violin. 译文:在更多幸运的情况下,”贾思托宣称,但从未作解释,“其学术作用可能已经大大地延伸。因为他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教师天资(gift),它是一种自然的天赋(dower),正如有的人拿铅笔,而有的人是小提琴的弓。” 靠谱译文:贾思托暗示但没明说:“如果运气好点的话,他本可以发挥更大的学术作用。因为他具有非凡的教学天赋,这是天生的,就像有人在娘胎里就会写字,或者拉提琴。” 读书图个乐子,看译书是为方便。如果碰到不靠谱的书,尤其是译书,本不必自己找不痛快。老话儿“好男不和女斗”,虽有性别歧视之嫌,但碰上女流氓了,“好男”是弱势群体。这篇文章算是给一直是弱势群体的读者出口气。同时也想给某大学的哲学教授提个建议,以后碰见不懂的句子,先试试谷歌或百度的翻译器,它们现在的水平比你们可好多了,而且每天都在进步。同时也想给出版部门提个建议:如果成本增加不大,译书最好出中英对照版:译得好,既方便读者阅读,又可即时查询原文;如果译得不好,估计译者也不好意思出版,因为太容易被认出。无论如何,译者在不确定原文意思的情况下,应该把原文引出。 文革后期有部电影《决裂》,其中有个情节,说教授被工农兵学员拉去考试,也大眼瞪小眼,题目做不出来。电影里最有名的桥段是葛优他爸念念有词地说“马尾巴的功能”。某大学的哲学教授和学生真该看看这电影,温故知新。现在的学生都很功利,估计不会再干学生考教授的傻事,但心里都有数吧。据说某大学文科是不大管学术不端的,更何况这个不是学术的问题——再操蛋的不端,多少需要点智商。一个不会解一元二次方程的人,数学系不会聘为教授吧?那为啥一个初中英语不过关的人可以当哲学教授或干部。哲学不能成为脑残的收容所。总不至以后谷歌翻译器一看到“某大学哲学”就联想到“ponytail”吧。如果英文或中文达不到工农兵,想必那哲学水平也是蒙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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