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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解及其机制论概念:从认知运气的视角看

2017-04-08 哲学园

科学理解及其机制论概念:

从认知运气的视角看

徐竹


作者简介:徐竹(1983- ),男,山东日照人,哲学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当代知识论、科学哲学与行动哲学。E-mail:dennis.zhxu@ucas.ac.cn。北京 100049

人大复印:《科学技术哲学》2017 年 02 期

原发期刊:《自然辩证法通讯》2016 年第 20165 期 第 20-27 页

关键词: 理解/ 安全性/ 认知运气/ 机制/ 德性知识论/ Understanding/ Safety/ Epistemic luck/ Mechanism/ Virtue epistemology/

摘要:知识与理解关系业已成为知识论与科学哲学共同关心的话题。“理解的知识理论”受到一些德性知识论学者的质疑。例如,普理查德就主张理解并不必像知识那样满足安全性条件,即可以与某种认知运气相容。对这一相容性论题的批评表明,如果以“说明评价的可靠性”来界定安全性条件,则理解与知识一样都不相容于认知运气。这种不相容性归根到底根源于科学理解的形成必须以相关机制的知识为前提。因此,科学理解的机制论概念支持了“理解的知识理论”,拒斥理解与认知运气的相容性论题。

近几年来,知识与理解的关系逐渐成为知识论与科学哲学共同关心的活跃话题,但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侧重点稍有不同。科学哲学家大多倾向于支持“理解的知识理论”(knowledge account of understanding):“科学理解”被指认为关于原因的知识,或是关于某些被可靠地评价为“最佳说明”(best explanation)的知识。相反地,在当代知识论领域中,特别是关心“理解”问题的德性知识论者却主张,命题知识对于理解而言既非充分也非必要。德性知识论的讨论往往与知识的价值问题①联系起来:理解较之于知识具有更多的认知优点(epistemic merit),是一种不同于“仅仅知道了”的知识论状态。

把理解与知识相区分的观点并非没有道理,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着“有知识但欠理解”的情况:仅仅知道某个命题为真并不意味着就真正理解了它。德性知识论的讨论并非止于此朴素的概念直觉,而是围绕着“认知运气”(epistemic luck)这一较为专门的课题展开。盖梯尔反例对知识的三元定义的反驳表明,知识所要求的信念不仅需要在现实世界中为真,而且这一“成真”不能是偶然的事实,即不能是认知者碰运气得来的真信念。知识应该满足某些“反认知运气”的要求。普理查德(Duncan Prichard)的“安全性条件”(safety condition)就具体刻画了这一要求:

S的信念是安全的,当且仅当,在那些最相邻的可能世界中,S仍然以与现实世界中相同的方式形成对同一个命题的信念,而这一信念仍然为真。([1],p.281)

因此,如果理解也是一种知识的话,那么它也必须满足安全性条件。然而,在理解是否也需要规避所有认知运气的问题上,目前的讨论还远远没有达成共识。甚至也有观点主张,即便是盖梯尔反例意义上的认知运气,也并不妨碍理解的形成。普理查德在这里作了更为细致的区分。他认为“理解”不能相容于在盖梯尔反例意义上的认知运气,但却可以容忍另外一种认知运气,普理查德称之为“环境运气”(environmental luck)。而又由于知识所要满足的安全性条件排除了所有类型的认知运气,所以理解并不属于知识。

我在这里试图批评普理查德的理解与认知运气的相容性论题,而为理解的知识理论辩护。我将论证,如果“理解”能够与环境运气相容,那么这只是在非常松散的意义上使用“理解”概念,而且意味着它绝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解”。因为科学理解的形成必须基于对相关机制的知识,而这同样需满足安全性条件,不能容忍认知运气,包括普理查德意义上的环境运气。

一、运气性理解

“理解”的概念在常识性和科学的语境中有多种不同的用法。例如,某人可能理解(understand that)了“盐溶于水”,却没有理解(understand why)“盐为什么溶于水”。这都还属于命题性理解(propositional understanding),即所理解的东西是某个命题;但理解也可以是针对非命题的实实在在的对象。例如我们说科学家理解了电子,而某个学物理的学生尽管也理解了许多有关电子的命题,但却仍然没有真正理解电子。这就是在对象性理解(objectual understanding)而非命题性理解的意义上讲的。这里有必要澄清的是,普理查德的相容性论题就是针对理解“为什么”的问题而言的,因此接下来的讨论也默认关注的是这一种意义上的“理解”。

普理查德论证说,理解某个事件为什么会发生,理解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可以包含着类似假谷仓案例(Barn  Case)意义上的认知运气。我们重点讨论一个由普理查德提出的、能够容忍环境运气的“理解”案例:

设想你问一个穿着像救火队员的人房屋起火的原因,而恰好你所问的那个人的确是真正的救火队员。然而你所得到的答案却极容易出错,因为在附近其实还有另一群穿着也很像救火队员的人,他们不是真的救火队员,而只是去参加某个化妆舞会——你如果问这些人起火的原因,则就会得到虚假的答案(而你并不能识认出他们不是真的救火队员)。在这样的例子中……由于认知运气的存在,所以不能说有任何知识。对我们来说,重要的问题是究竟算不算理解。我想要论证的正是这一点。……“环境性的”认知运气,与盖梯尔类型的认知运气不同,它是能够与理解相容的。毕竟,我们所关心的认知者获得了所有与“理解房屋为什么起火”相关的真信念,并且也以正确的方式获得了理解。因此,很难看出为什么仅仅有“环境的”认知运气这一点就能妨碍认知者获得理解。([2],pp.35-36)

这可以被称为普理查德的“救火队员案例”,它的确与假谷仓案例有着类似的结构。首先,它们都包含了关于世界的真信念,而这些真信念又都是经由某个不可靠的认知过程产生的,且同样的认知过程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会产生假信念。其次,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案例中的认知不可靠性并非根源于认知者的认知能力。换句话说,认知能力都得到了正常的发挥,认知者本人对于认知过程的不可靠性并没有任何责任。真正应该对这一不可靠性负责的是具体环境的因素,以及认知活动的语境。具体说来,在假谷仓案例中,构成这一不可靠性的环境因素是那些在周围存在着的与真谷仓无法分辨的假谷仓;而在救火队员案例中,起作用的环境因素就是“附近穿着像救火队员去参加化妆舞会的人”。最后,由于真信念是从不可靠的认知过程产生的,所以它们都是凭运气而为真的。那些造成认知不可靠性的环境因素并没有阻碍真信念的产生,而仅仅是使它变得碰巧偶然地为真。我们仍有理由相信,同样的认知过程如果发生在与现实极为相近的可能世界中,则会产生假信念。

当然,在救火队员案例与假谷仓案例之间,也还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在普理查德的例子中,真信念相关的并非某个单纯的事实,而是因果作用。所以,尽管救火队员案例中的认知者也像在假谷仓案例中一样,由于环境性认知运气的存在而不具有知识,但是,他也仍然能够从对因果作用的真信念中获得理解——即便这一真信念是碰运气地、偶然得来的,只要认知者在获得真信念的认知过程正常地发挥了自己的认知能力,那么他就获得了真正的理解。换句话说,真正决定认知者是否获得理解的,只是看真信念是否是认知者发挥自己能力而获得的认知成就(cognitive achievement)②;而环境运气与盖梯尔类型的认知运气之不同就在于,它不会干扰认知成就的产生与获得,因而也就不妨碍理解的真正产生。这就是普理查德对“理解”与环境运气之间的相容性的主要论证。

二、说明的评价

如果普理查德的相容性论题是正确的,那么按照安全性的定义,能够提供回答“为什么”问题的理解(understanding-why)所要求的真信念,就不必总是安全的信念。例如,包含环境运气的理解可能是不安全的信念,因为同样的产生真信念的认知过程如果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运行,那么就会产生假信念。然而,这也可能并非是最终的结论,因为这还要取决于我们如何具体界定与理解相关的安全性条件,需要具体讨论“安全性”概念在“理解”问题上的具体表现。一种显而易见的反驳是,既然要理解“某个事件为什么会发生”总是与因果作用相关,那么评价那些提供“理解”的信念是否安全,所采用的标准必然不能等同于那些无关乎因果关系的信念的安全性评价。一言以蔽之,理解也有可能需要满足安全性条件,只要我们对“何为理解的安全性”的评价得当。

一种有希望的观点是,基于“科学理解”概念与科学说明之间的内在联系,尝试从评价科学说明的角度来间接地评价理解是否也满足安全性条件。这就是所谓的“理解的说明模型”(Explanatory Model of Understanding,简称EMU):“任何与科学理解相关的哲学观点都可以从对科学说明的知识论上的哲学观念来把握,而不会有任何损失。”([5],p.17)这也就是说,“理解”本身并不是有实质意义的概念,而是从方法论原则上能够关联到对科学说明的知识论研究。当然这一点也是很有争议的。例如,利普顿(Peter Lipton)就论证说,把关于“为什么”问题的理解看作是拥有某个科学说明,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即便没有任何科学说明,我们也依然可能理解某事为何会发生[6]。科学说明归根到底仍属于命题知识的范畴,而理解却可能包含的是非命题性的知识[7]。尽管如此,多数哲学家仍然会赞同理解总是具有说明性意义。理解某事为什么会发生,也就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把握了一些科学说明[8]。这里我并不试图去评价EMU本身对“理解”的研究而言是否是合理的方法论,而所感兴趣的问题只在于,假设EMU是正确的,它能否为“理解”对安全性条件的满足提供新的解释?

哈利法(Kareem Khalifa)论证说,一种合乎情理的“理解的安全性”概念可以基于说明评价的可靠性概念来刻画。譬如,对于理解“为什么某事会发生”而言,满足安全性条件,意味着对相应的科学说明的评价能够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依然站得住脚,而并非很容易出错。与通常的安全性条件的解释相区别的是,这里所关心的不是关于因果作用的信念是否能够保持为真,而是在于对相关说明的评价性信念是否能够保持为真。例如,在现实世界中被评价为最佳的那个科学说明,从相邻的可能世界来看,依然能够被评价为最佳说明。因此:

S理解p,当且仅当:(a)S知道p,并且(b)对某些q,S具有“q正确地说明p”的真信念,这一真信念由可靠的说明评价所产生并保持。([9],p.384)

什么是可靠的说明评价?假设对于某个有待于说明的现象P而言,有两个可能的原因:c和c’,且根据某些标准,科学共同体大部分同意c所提供的对e的说明要好于c’的说明。那么,如果这是一个可靠的说明评价,“c说明e”就不仅仅在现实情况中比“c’说明P”要好,而且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也依然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很多科学说明的评价都不是可靠的。因为很有可能的情况是,尽管在现实世界中c的确提供了对e的最佳说明,却仍然有很强的可能性使得c’的说明取代了c的说明。这种不可靠的说明评价,也类似于我们在一般真信念的盖梯尔反例中看到的情况:我们只是获得了现实情况中一个说明评价的真信念,而并没有真正的知识,因为这种关于评价的信念很容易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成为假信念。

因此,普理查德意义上的认知运气似乎也很容易基于这种不可靠性而得到刻画。关于因果作用的真信念会使我们承诺相应的说明评价判断。如果这些评价性信念虽然为真却又有认知运气的成分,那就是说,至少存在着这样的相邻的可能世界,其中不能排除有某些竞争性的因果说明会比现实世界中的说明更好([10],p.13)。这看上去与假谷仓案例也有着相类似的结构。特别地,这种说明评价的不可靠性也不是认知者的责任,认知者的认知能力在说明评价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正常发挥。与假谷仓案例类似,真正需要对认知运气负责的是来自环境的因素。例如,c’有可能尚未被我们当代的科学认识到,或基于科学共同体所接受的概念框架,它尚未被发现有任何说明的作用;即便在现实世界中c’对e的说明不能竞争得过c提供的说明,但也仍然会在那些最相邻的可能世界中为e提供最佳的说明。

三、分割与整合

如果上述关于说明评价的知识论运气的讨论是正确的,那么理解的安全性特征也就同样可以基于说明评价的可靠性来刻画,从而提出对“理解相容于环境运气”的观点的回应。对普理查德来说,如果“c是e的原因”实际上就是对e的最佳说明,且认知者也对此具有真信念,那么认知者也就由此已经理解了e为什么会发生;当然,关于“c是e的原因”的真信念有可能并不是知识,可能不满足安全性条件,但这并不影响其能够提供理解。然而,把对为什么问题的理解仅仅界定于对因果作用的真信念,而无关乎安全性条件满足与否,这其实未必恰当。假设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c的说明作用非常容易被c’所取代,那么我们还会认为认知者真的理解了e为什么会发生吗?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恰恰想说这是一种欠缺理解的情况。因此这也促使我们思考另外的理论选项。理解某事为什么会发生,可能并不仅仅是获得相关科学说明的真信念,而还要求具有说明性的知识,也就是要求说明评价的信念在相邻可能世界中依然保持为真。如果理解e意味着认知者真正知道“c说明了e”,那也就是说基于某些可靠的说明评价这是最佳说明,且能够排除其它潜在的竞争性的说明选项,例如“c’说明e”。在这个意义上,对为什么问题的理解就是一种知识,与认知运气不相容。

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理解的标准问题,特别是要求澄清常识意义上的理解与科学理解的差异。在救火队员的案例中,普理查德鼓励这样一种直觉:认知者不需要任何关于安全性条件的考量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房子起火了,且他会进一步论证该直觉的合理性。我们可以说,这一直觉可能抓住了对“为什么某事会发生”的理解的某些方面,但却只是在非常松散的意义上。相反地,科学理解的要求却不能忽视安全性条件的考量,其中一个主要的理由是,科学理解并不仅仅关注对相应因果作用的真信念,而且还要看这一真信念的获得过程是否可靠。如果从这样的标准来看,救火队员案例中的认知者就没有真正理解房屋起火的原因。尽管他的确获得了关于起火原因的真信念,但这一信念的获得却是基于如下的假设:来自那个穿着像救火队员的人的答案要比其他人能提供更好的说明。我们可以说,这一假设虽然在现实世界中成立,但却是不可靠的;因为认知者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会碰到穿着像救火队员然而却并非真的救火队员的人,而所得到的证言也会是虚假的。

另一个能够表明“理解”必须要满足安全性条件的是所谓“费欧娜案例”:

假设费欧娜是一个消防队员,她从尼罗的房屋烧过的余烬中收集所有的证据,在这方面她作出了相当不错的工作。基于这些证据,她相信起火的原因是开关箱的故障,而这也是一个真信念。但实际上,在开关箱故障导致起火的同时,接地线也发生了短路。这两个事件在因果上是独立的,所以接地线短路并不是实际造成起火的原因。然而,倘若是接地线短路而非开关箱故障导致了起火,费欧娜也还是会发现相同的证据,并进而以开关箱故障来解释尼罗的房屋起火的原因。([10],p.12)

在这个例子中,尽管费欧娜获得了关于因果作用的真信念,但她并没有对起火原因的科学理解。按照普理查德的观点,费欧娜在这里实际上具备了包含着环境运气的理解,她的确是通过正常发挥自己的认知能力而获得的关于起火原因的真信念。尽管这一真信念的形成过程并不可靠,但这不能归之于她,而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的。当然这种观点会引发一种担心:虽然实际上是开关箱故障提供了对起火原因的最佳说明,但费欧娜关于这一说明评价的判断并不能排除另一种竞争性的说明选项,即在邻近的可能世界中,乃是由接地线短路来提供对起火原因的最佳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说,费欧娜的真信念的确包含着认知运气。既然她对现象的说明非常容易被其他竞争性的选项所取代,那么为什么我们还会主张费欧娜拥有真正的理解呢?或许在救火队员案例中我们还能说在某种松散的意义上认知者是具有理解的,然而在费欧娜案例中,说明评价的不可靠性将会直接断送在回答“为什么”问题意义上拥有科学理解的可能。

费欧娜案例还蕴涵着另一个要点,其实在哈利法的“说明评价”观点中同样也是被忽视的。按照哈利法的说法,之所以费欧娜提供的起火原因的说明评价不可靠,乃是由于她所掌握的现象说明很容易被另一个潜在的原因说明所取代。然而这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会证明费欧娜没有真正理解的理由。假如费欧娜不仅知道“接地线短路也会导致起火”这一竞争性选项的存在,而且也了解开关箱故障与接地线短路之间的因果独立性,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前者起实质的因果作用,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后者是真正导致起火的原因,等等。那么,在这一前提下,尽管现实世界中以“开关箱故障”提供的最佳说明仍然会在相邻可能世界中被取代,但这种取代并不影响费欧娜拥有对起火原因的真正理解,甚至表明费欧娜对这一现象理解的全面性与系统性。

因此,仅当费欧娜并不知晓“接地线短路也会导致起火”的竞争性选项,而在邻近可能世界中它实际上也取代了开关箱故障所提供的最佳说明地位,我们才会说她并没有真的理解现象。哈利法以“说明评价的不可靠性”作为不满足安全性,进而也没有真正理解的理由,是过于表面化的说法。就费欧娜案例而言,之所以说她并没有真正理解起火的原因,并不纯然是因为其所提供的现象说明可能被取代,而是由于她并没有足够全面地掌握可能导致起火的因果链条。如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费欧娜所要说明的现象那里实际可能存在的因果链条至少有两个:一是由开关箱故障导致起火,二是由接地线短路而导致起火。这两个因果链条是相互独立的。而费欧娜基于自己获得的证据,仅仅掌握了其中一个因果链条,尽管这恰好也是实际起作用的因果链条,但由于她并未能真正看到由这两个因果链条所构成的整体,所以她的说明评价的不可靠性成为其并未真正理解现象的理由。反之,如果费欧娜不仅知道接地线短路的因果链条,而且也承认它很可能会成为起火原因的最佳说明,那么,尽管此时她依然认为现实世界中的最佳说明是开关箱故障,但却并不妨碍她拥有对现象的理解。

这里实际上是在哈利法所主张的“说明评价的可靠性”之外,提出了另一些界定“理解”的安全性条件的指标:因果链条之间的“分割”与“整合”。不难想见,任何一个实际发生的现象都会是诸多因果链条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要回答“为什么某事会发生”的问题,要说明这一现象提供说明,还要有根据地评判其是最佳的说明,就总是意味着我们能够确认某个或某几个因果链条构成了对这一现象的“理解”。这也就要求我们能够把这些因果链条从其它并没有对现象的发生起实际作用的链条中“分割”出来,并给予集中的关注。如果按照哈利法提供的标准来衡量,这当然不能说这样的说明评价必会是可靠的,因为很有可能那些被“分割”掉了的因果链条,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重又变成实际发挥作用的要素,甚至可能取代“最佳说明”的地位,而成为我们需要给予集中关注的对象。这正是在费欧娜案例中所发生的情况。因此,在“分割”之外,我们还需要一定程度的“整合”:也就是把诸多可能的因果链条看作某个“整体”,其中某些因果作用是在现实世界中提供最佳说明,另一些因果链条则会在相邻的可能世界中导致现象的发生。

把这些因果上相互独立的作用要素看作一个整体,以区别于那些完全不可能影响现象发生的环境要素。对一个具体要素而言,究竟是看作能够提供现象说明的整体中的一部分,还是被视作是无关宏旨的环境作用,这对于最佳说明的评价乃至于科学理解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原来被当作环境要素的存在却被重新整合进现象说明的原因整体之中,从而完全颠覆了既有的说明评价。“燃素说”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对燃烧现象的最佳说明,然而拉瓦锡所推动的化学革命却表明,燃烧的真正原因却来自于空气中的氧气,而这在氧气发现之前完全是被当作燃烧现象的环境要素,并不可能决定现象是否发生。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把并不真正决定现象发生的环境要素错误地整合进现象说明的整体,那么又会阻碍真正理解的形成。

例如,假设贝吉经过一家铁匠铺时看见一个核桃放在砧板上,于是她就停下脚步观察铁匠挥起手中的锤子,而核桃在被锤子碰到的一刹那突然崩开四分五裂。因此贝吉自然地认为,核桃是被锤子砸碎的。但这里同样可以引入一个盖梯尔式的转换:我们假设那个砧板被铁匠加热到非常高的温度,因此那上面的核桃只要放一会儿就肯定会因为加热而迸裂。再进一步地,我们也假设那个铁匠非常享受自己掐算核桃迸裂的时间,就是控制锤子使之恰好在核桃炸开的那一刹那触碰到核桃。而又碰巧是在贝吉经过的这次情况中,上述过程并未正常地进行。或者是因为铁匠改变了主意,或是他忘了加热砧板,等等,总而言之是锤子触碰到核桃时,核桃尚未达到会迸裂的温度。于是,实际上在这一次的确是锤子砸碎了核桃。([11],p.521)

这就是所谓的“坏环境问题”,它与前面讨论的两个案例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在救火队员与费欧娜案例中,现实世界的最佳说明正常表征了因果关系,然而却不够深入与全面,因而使其说明评价不够可靠,被评价为最佳的那个现象说明很容易在相邻可能世界中被取代。相反地,坏环境问题却展示了另一种可能性:现实世界的最佳说明表征的是某个因果过程在非正常情况下的运行,而在相邻可能世界中却是这一因果关系在正常情况下的表现。例如,虽然贝吉在上述案例中拥有“核桃被锤子砸碎”的真信念,但她并不知道,在其他相邻的可能世界中,核桃一般都是被加热而崩裂的,而锤子对核桃的触碰只是不相关的环境要素。一言以蔽之,在救火队员与费欧娜案例中,理解之不能达成乃是由于缺乏适当的“整合”:将本应作为提供理解的因果整体中的部分仅仅当作无关宏旨的环境要素;而坏环境问题却表明,妨碍理解达成的另一种可能性还在于缺乏有效的“分割”:把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决定现象成因的环境要素看作提供理解的因果整体中的一部分。因此,尽管贝吉的确获得了现实世界中关于现象成因的真信念,但却是包含环境运气的认知结果,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理解。

四、机制论概念

因此,如果上面的论证是成立的,那么科学理解的安全性条件并不主要从哈利发的所谓“说明评价的可靠性”角度来刻画,或者说这种可靠性并非决定能否规避环境运气的究竟根源,而是从提供理解的因果链条整体的“分割”与“整合”的适当性上来界定。这里所说的因果链条的整体,也就是科学哲学家通常所谈论的“机制”。“分割”意味着确定机制与其所处环境的边界,“整合”则意味着丰富与拓展机制自身的内涵。拥有对现象的科学理解,即是能够对现象提供机制论模型(mechanistic model)的说明,而这既要求确定哪些要素属于该机制的应有之义,哪些只属于机制运行的环境;也要求确定机制的通常运行模式:不仅限于现实世界,而且也加入对相邻可能世界的考虑。

许多科学哲学家都讨论了机制论的现象说明,其中既有关注自然律在机制说明中的地位与作用的[12],也有的讨论基于自然律的说明与机制论说明的比较,即主张机制论说明并不需要包含定律[13],[14],[15]。然而,就本文的目的而言,更重要的是考察对机制的认知模型,分割与整合都属于对机制模型的认知加工。例如,贝克泰尔(William Bechtel)与理查德森(Robert C.Richardson)就讨论了机制作为一个自然单元(natural unit)而作出分割与整合的意义:

确认某个对之负责的系统需要作出几个关键的决定。科学家必须把该系统从其语境中分割开来,并把相关的功能归之于它。而要把某个功能指派给这个系统,科学家通常需要提供理论的与经验的论证,表明那个被指认为物理上与功能上独立的系统对现象具有实质性的内在控制。……我们假定,自然作为一个整体乃是划分为不同的单元,而我们所确认的系统正是这样的一个自然单元。而要把它当作控制的来源,我们就要假定,机制中的诸多变化是其行为变化的可靠指标,且也将因此解释其行为的变化。([16],p.39)

机制模型的适当性实质上反映了认知运气特别是环境运气的存在状况。因为,适当的机制论说明模型与对认知运气的考察相类似,不能仅仅考虑现实世界的情形,而也要考虑相邻的可能世界,这也使之区别于现实世界中关于现象原因的偶然为真的信念。例如,在费欧娜案例中,认知者虽然具备关于房屋起火原因的真信念,但却没有对之可靠的机制论模型,因为她遗漏了在相邻可能世界中起实际作用的因果链条;而“坏环境问题”表明,认知者缺乏适当的机制论模型,还可能是由于仅仅把握了现实中偶然发生的非正常情况,而未能把握在相邻可能世界中通常运行的情况。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无一不能有效地追溯到前述所谓“分割”与“整合”的适当性上。也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现实世界中的现象说明的最佳评价才是不可靠的,很容易在相邻可能世界中被竞争性说明选项所取代。然而,认知运气的存在与安全性条件之不被满足,却不能仅仅从“说明评价的可靠性”上刻画,而应当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追溯为“适当的机制模型付之阙如”。

反过来说,对现象的真正理解,特别是在科学理解的意义上,不仅仅要求具备关于现象原因的真信念,而且更要求这一真信念乃是建基于对现象的机制性把握。同样以费欧娜为例,她是否对房屋起火原因有真正的科学理解,不仅取决于她是否具备关于起火原因的真信念,而且还要看她的真信念是否得自于对由“开关箱故障”与“接地线短路”构成的整体的把握。而在“坏环境问题”中,假如贝吉要能形成对核桃粉碎的真正理解,则也不能只看实际情况中核桃是如何粉碎的,而还要考虑类似事件发生的通常机制。“理解”所要求的不是就所理解的对象本身来看对象,而是要从对象所处的某个机制整体来看对象,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把握机制与所处环境的适当边界,把握机制的——不仅仅是在现实世界中,也包括在相邻可能世界中——通常运行的模式。一言以蔽之,现象的科学理解需要以对该现象所处之机制的知识为前提:

S理解p,当且仅当:(a)S知道p,(b)对某些q,S具有“q正确地说明p”的真信念,并且(c)这一真信念由S对机制M的知识推论得来,p与q都是M的组成部分。

这种“科学理解的机制论概念”(mechanistic notion of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就是本文分析的结论。按照这一概念,科学理解本身就是一种知识,因而知识所需满足的要求,特别是安全性条件,“理解”同样也需要满足,即它不能与认知运气相容,即便是普理查德意义上的环境运气。这是显然的,因为关于现象原因的真信念乃是从相关机制的知识中推论得来,而机制知识从一开始就要求规避认知运气。所以,本文所讨论的“救火队员”案例、费欧娜案例与“坏环境问题”,都谈不上是真正的科学理解;但其理由并非如哈利法所说,是源于“说明评价的不可靠性”,而是从根本上缺乏对相关机制的知识,所以即便认知者拥有现象原因的真信念,它也不可能是以机制的知识为推论前提,从而也就不是真正的理解。

那么,如果“理解”概念要从机制论模型的角度来界定,则应如何看待理解的“认知成就”条件呢?如前所述,“认知成就”与“理解”而非与“知识”相对应,是普理查德主张理解与认知运气相容性论题的重要理由。把科学理解看作基于机制性把握的因果知识,并不是否认其作为认知成就的意义,而关键是把何种“成功”看作认知能力取得的成就。在普理查德看来,支撑“理解”的那种认知成就就是对现象原因的真信念,一如我们在救火队员案例中所看到的。然而,根据以上的分析,获得现实世界中关于原因的真信念,或作出关于最佳说明的评价,并不是“科学理解”的全部内涵;而更关键的是,这些真信念与说明评价必须是从对相关机制的知识中推论得到的。因此,从机制论概念来看,支撑“理解”的认知成就则必须是真正知道相关机制,即获得某个不仅在现实世界中成立,也能在相邻可能世界中成立的可靠的机制模型。以救火队员案例来说,尽管认知者碰巧通过可靠证言获得了原因的真信念,但却不能说他由此取得了足以获得“理解”的认知成就,因为他的认知能力在构造“机制模型”方面并未取得成功:“询问并相信穿着救火队员制服的人提供的答案”并非总是行之有效的认知机制。一言以蔽之,在机制论概念看来,认知成就条件与安全性条件并不是分离的,毋宁说认识运气是否被规避,决定了认知者是否真正取得了认知上的成功,因此即便是普理查德意义上的环境运气也无法与“科学理解”的达成相容。

注释:

①知识的价值问题起源于柏拉图的《美诺篇》,是追问“为什么知识比单纯的真信念更有价值”,也被普理查德称为“第一价值问题”;相应地,为了凸显知识的特殊价值,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知识比构成它的任一部分更有价值”,即所谓“第二价值问题”,参见([17],pp.86-87)。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未必都是肯定的。主张理解比知识更有价值,本就意味着否定知识的特殊价值。参见[18]。

②普理查德对“理解”与认知运气相容性的论断,与对索萨(Ernst Sosa)版本的德性知识论观点的批评联系在一起。按照索萨的理解,真信念就其是理智德性(intellectual virtue)的认知成就这一点而言就已经是知识了;至于能不能满足安全性条件、能否规避环境运气的差别,并不是知识与非知识的分殊,而是知识的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3],p.23)。普理查德批评了索萨的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满足认知成就条件而不满足安全性条件的真信念不能算作知识,但不妨碍它能提供理解:真正与“认知成就”相对应的也并非知识,而是“理解”([4],pp.81-8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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