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平行主义的复兴

2017-08-20 哲学园

穿越平行宇宙

你终于和你的挚爱在一起

长按二维码购买


平行主义的复兴


钟磊


作者简介:钟磊(1975- )男,重庆人,哲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研究方向为心灵哲学和道德哲学,E-mail:leizhong@cuhk.edu.hk。

人大复印:《科学技术哲学》2017 年 07 期

原发期刊:《自然辩证法通讯》2017 年第 20171 期 第 1-10 页

关键词: 平行主义/ 排斥问题/ 非还原物理主义/ 还原物理主义  Parallelism/ The exclusion problem/ Non-reductive physicalism/ Reductive physicalism/

摘要:本文试图在物理主义的框架中复兴和发展平行主义。我尝试论证,平行主义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解决排斥问题的一个最好进路。此外,我还表明,还原物理主义的一种最可行的版本—这种理论把心理属性等同于高阶物理属性而非基础物理属性—也会面临排斥问题的挑战,而还原物理主义也最好诉诸于平行主义来回应这一挑战。这就是说,还原主义与非还原主义在关于排斥问题上处于相同的境遇。那么,排斥问题不应再被视为支持还原物理主义的一个有力的理由。

虽然心理-物理的平行主义(parallelism)在早期近代时期很有影响力[1],[2],但在当代心灵哲学中,平行主义全然不见踪影。无可否认的是,传统的平行主义面临严重的理论问题,但我发现,一种关于心灵因果性的新版平行主义进路是可行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这篇论文试图在(非还原)物理主义的框架下,复兴和发展平行主义因果观。我要论证的是,平行主义进路是解决排斥问题(the exclusion problem)的最好方法,该问题对不可还原的心灵属性①的因果效力构成了严峻的挑战[3],[4],[5]。

本文包括两部分。在第一部分(1-3节),我将呈现一个针对排斥问题的平行主义解决方案。我会区分弱排斥和强排斥。弱排斥声称,如果心灵属性不等同于物理属性,则心灵不能引起(cause)物理结果;而强排斥主张,不可还原的心灵属性不能引起任何随附于物理属性的结果②。我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弱排斥,它基于两个合理的命题,即物理的因果完备性和因果的非过度决定。但我要论证,虽然弱排斥是正确的,但强排斥是站不住脚的。通过诉诸于一个对因果性的精致理解,我试图展示,心灵属性可以引起高阶属性而无需引起物理属性。


本文的第二部分(4-5小节)将挑战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即排斥问题是支持可还原物理主义的一个表面理由。我认为,一个最佳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是将心灵属性等同于高阶的(higher-level)物理属性,而非基础的(fundamental)物理属性。然而,这种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同样会面临排斥问题,因为排斥性问题假定了基础的物理现象具有因果封闭性。于是,这样的还原物理主义者想要解决排斥问题的最好方法也是接受平行主义的进路。因此,关于心灵的还原论和反还原论在面临排斥挑战时处境相同——排斥问题不应再被视为支持还原物理主义的论证。


一、心灵因果性的平行主义进路


在当代心灵哲学中,物理主义是一个默认的立场。粗略说来,物理主义持以下论点,即,心灵属性(以及别的自然属性)随附于物理属性。物理现象在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基础性,加之“基本力是自足的”这一科学共识[5],似乎隐含了物理领域的因果封闭性:


(物理的因果完备性causal completeness of physics)任一物理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原因。


完备性这一论题几乎被物理主义者普遍接受。在这里,物理实体通常被理解成基础的物理实体,即,理想物理学所断定的实体以及它们的聚合或构造[3],[6],[7]。我会在第4节讨论‘物理的’一词的其他用法。


接下来,让我介绍另外两个论题:


(因果的非过度决定causal nonoverdetermination)并非以下情况,即,高阶属性和它的物理基础属性是同一个结果的两个充分原因。


(因果实现性causal realization)(i)如果属性A引起属性B,那么A引起此场合下例示出的任何一个随附于B的属性(supervenient property)(上向因果);或者(ii)如果属性A引起属性B,那么A引起此场合下例示出的任何一个B随附于其上的属性(subvenient property)(下向因果)。


结合完备性和非过度决定,我们得出以下论题:


(物理的弱因果排斥)任一物理结果有且只有一个物理原因。


如果弱排斥是真的,就意味着非还原的心灵属性(以及其他高阶属性)无法引起物理结果。


结合完备性、非过度决定和因果实现性,我们得到一个更强的因果排斥论题:


(物理的强因果排斥)任一随附于物理属性的结果(包括物理属性本身)有且只有一个物理的原因。


用下图(图1)作为例证。H1和H2是两个较高层面的属性,随附于两个物理属性,分别是P1和P2。基于完备性,P1引起P2。而基于非过度决定和因果实现性,H1既没有引起P2也没有引起H2。


图1

强排斥


如果强排斥是真的,那么不可还原的心灵属性就无法引起任何随附于物理属性的结果(包括行为和其他心灵状态)。排斥问题似乎对于任何形式的反还原论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毋庸置疑,如果将心灵等同于基础的物理属性,那么心灵可以拥有因果力。但是很多哲学家,包括我自己,都很难相信心理-物理的同一。


接下来,让我区分三种著名的反还原论(副现象主义,交互主义和平行主义),区分的依据是它们对弱排斥和强排斥的态度。见表1:



在哲学史上,这三个理论都有它们各自的拥护者。虽然每个理论都可以采用二元论或中立一元论的形式,此文中我们只考虑它们的物理主义形式。副现象主义认为心灵没有因果力,故而会接受强排斥(当然还有弱排斥)。但是,这种“吞子弹”的进路并不值得考虑。作为人类能动性和人类知识前提的心灵因果性是毋庸置疑且至关重要的。正如金在权(Jaegwon Kim)指出的那样,“对于大多数哲学家来说,心灵的因果效力是绝对不能放弃的”[3]。福多(Jerry Fodor)表达过相似的关切:


我极度怀疑心灵是不是物理这件事真的重要;更加怀疑我们能否证明这一点真的重要。然而,如果以下并非字面为真,即我的欲求是我的行动的原因,我痒的感觉是我挠痒的原因,我的信念是我的言说的原因……如果这些都不是字面为真的,那么实际上,我关于几乎所有事情的信念都是错的,这会是世界的末日。([11],p.158)


认为心灵可以引起物理的交互主义不仅反对强排斥还反对弱排斥。鉴于本文直接接受了物理主义的框架,我们有理由假定物理的因果完备性是真的。那么一个物理主义版本的交互主义只能通过否定非过度决定来反对弱排斥(而非物理主义版本的交互主义甚至可能质疑完备性)。但是,正如我将在第2节论证的那样,心灵-物理的过度决定是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因而,交互主义是错误的。但是,即便弱排斥是真的,我们也不应该接受强排斥。在第3节,通过诉诸于一个精致的因果理论,我将反驳因果实现性原则,正是这一原则导致了强排斥的结论。从而,唯一合理的理论就只剩下平行主义了,该理论接受弱排斥,但反对强排斥。


我提议的平行主义在两点上和传统的平行主义不同。第一,我的版本预设了物理主义的框架,而不是非物理主义(比如唯心主义,二元论和中立一元论)。心灵物理之间的“预定和谐”由心灵-物理的随附性来解释,而非上帝的意志或任何物理主义不能接受的因素。第二,传统的平行主义主张,心理原因只能引起心理结果,而不能引起非心理的结果,比如行为。但这无法充分尊重人类的能动性。相比之下,在我的平行主义框架内,心灵可以引起高阶属性(如心理、行为和社会属性),从而能够满意地捍卫心灵因果性③。在本文中,被区分的不再是心灵和非心灵,而是高阶属性和基础的物理属性。我的平行主义版本似乎对“心灵因果性”的图景做出了一个更好的概念区分。


二、忘掉过度决定!


解决排斥问题的一个流行进路就是提出心灵——物理的过度决定[7],[9],[10],[11]。在这一节中,我想论证过度决定的进路是不可行的。我将在广义上使用“因果的过度决定”这一术语:属性A和属性B因果地过度决定E的出现,就等于说,A和B是E的两个(不同的)原因。


考虑一个关于因果过度决定的经典案例,两个暗杀者同时射杀一个政客。假设每一枪都可以杀死这个政客,即便另一个人没有开枪。那么,这两枪就因果地过度决定政客的死亡。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种情况中,同一结果的两个充分原因在形而上学层面上是彼此独立的[7]。


然而,正如我们已经提及的,心灵属性随附于物理属性。所以,我们不能诉诸彼此独立的过度决定模型来挽救心灵因果性。金在权是这样说的:


在过度决定的标准情形中,比如两个子弹同时击中受害人的心脏……其中每一个过度决定的原因都扮演着不同的、可区别的因果角色。通常来说,过度决定这一概念包含两个或更多不同且独立的因果链条,汇聚于共同的结果。然而,随附性使得我们的处境大为不同。从这一点来看,我们面临的并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因果过度决定。([17],p.48)


相互独立的过度决定的情况虽然罕见,但十分清晰明了。大部分哲学家都不会否认相互独立的过度决定的情况可能发生(就如暗杀的例子一样)。但是,我们不太情愿承认随附属性和被随附属性是同一结果的两个充分原因。在讨论因果性的文献中,有时,被随附的属性比随附的属性更适合作为原因;而有时,随附的属性比被随附的属性更适合作为真正的原因[12],[13]。但是,并没有一种很明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中,随附和被随附的属性都是(充分的)原因。我们似乎总有理由挑出其中一个而非另外一个作为原因。


已经有很多论证反对有依赖关系的因果过度决定[4],[14],[15],[16]。在这里,让我简要介绍一个有力的反驳,该反驳借助于实现的敏感性(realization sensitivity)这一概念。假定c和e之间的因果关联是实现敏感的,那么,如果c(实际的)实现基础发生哪怕是一点变化,因果关联便不复存在。相反,如果c和e的关联是实现不敏感的,就意味着,当c的实现基础发生非剧烈的变化,因果关联依然存在。让我们返回到图1。H1和P2之间的关联或者是实现敏感的或者是不敏感的。如果是敏感的,那么在最近的可能世界中,如果H1不被P1实现,而是被近似的P1*实现,P2便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中,被随附属性P1比随附属性H1更适合做P2的原因。如果是不敏感的情况,在H1被P1*实现的最近的可能世界中,P2依然会发生。那么,相比于P1,H1应该被视作P2的原因。在这两种情形中,因果过度决定都是不太可能的。


因为有依赖关系的过度决定是可疑的,所以主张这种过度决定的一方担负着举证的责任。但在我所知的文献中,最多只有关于这一可能性的设想,而没有对此提供有说服力的论证。因此,援引过度决定来解决排斥问题是不可行的。


三、平行主义与因果实现性


如果我们接受完备性和非过度决定,便很难否认弱排斥。但强排斥呢?我们应该接受因果实现性吗?这关系到是否可以从弱排斥推导出强排斥。在这一节中,我要驳斥因果实现性。这一方案不应仅仅只是概念上可能的[17],[18],[19],而应该立足于一个合理的因果理论。正如我在别处论证的那样[16],我们应该诉诸于“因果的双条件概念”(the dual-condition conception of causation)来反对因果实现性。对此概念,我们有独立的理由认为其是合理的[13],[20],[21]。接下来,我将重构一下我2014年那篇文章[16]中的主要论证。


根据双条件概念,A引起B,粗略来说,当且仅当1)B的在场(presence)依赖于A的在场(在场条件);还有2)B的缺席(absence)依赖于A的缺席(缺席条件)。这一想法早在大卫·休谟(David Hume)谈论因果性的经典段落中出现过:


我们或许会这样定义因果关系,即一个物体被另一物体紧随着出现,且所有类似于第一个物体的物体都被类似于第二个物体的物体紧随着出现。或者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物体不出现,则第二个就永远不会出现。(休谟[32])


这一段暗示了我们现在称之为的“在场条件”和“缺席条件”(虽然休谟似乎误认为两个条件是等价的)。很多不同的因果框架都可以表达双条件概念。我倾向选择干预主义(interventionism)的理论框架。这是因为,干预主义是一个得到充足发展的因果理论,[13],[20],[23],[24],[25]干预主义抓住了真正的原因和偶然相关之间的重要区别:如果X引起Y,一个可以改变X的适当干预也能改变Y;然而,如果X和Y仅仅是偶然关联,对X的操控不会使Y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应将干预主义视作因果的二阶理论(其目标是用干预概念来定义因果)。鉴于干预本身也是一种因果,干预主义的二阶版本将会包含循环。因此,干预主义应被视为因果的一阶理论。一阶版本的干预主义依然是丰富的,它可以借助其他种类的因果信息,例如干预和X之间的因果关系,来帮助我们判定X是否是Y的原因。


在很多方面,干预主义都好过关于因果的经典的反事实条件句理论(counterfactual theories of causation)。例如,相比刘易斯(David Lewis)基于可能世界相似性的反事实理论,伍德沃德(James Woodward)基于干预的反事实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精确的刻画因果的标准[20]。并且,面对传统的反事实理论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挤占(preemption)问题和过度决定(overdetermination)问题,干预主义似乎提供了更好、更自然的解决方案[20],[24]。


心灵因果性首先关注的是,心灵属性是否有因果效力。让我们规定属性X的两个数值:Xp (X的在场)Xa (X的缺席)。那么,干预主义的双条件理论如下:

 

(D)属性X引起另一属性Y当且仅当

 

(D1)如果一个干预使得X= Xp发生(与此同时,因果结构中其他相关变量被固定住),那么,Y= Yp;以及

 

(D2)如果一个干预使得X= Xa发生(与此同时,因果结构中其他相关变量被固定住),那么,Y=Ya。④


(Dl)和(D2)用干预主义的术语表达了在场条件和缺席条件。因果的律则理论(regularity theory)基本上关切在场条件[26],[27],大卫·刘易斯的反事实理论(counterfactual theory)只关注缺席条件[28].[29]。⑤但是对因果的适当理解应该包括这两个条件。在这里,让我举例说明因果的双条件理论比其他理论更符合我们的直觉。


设想,一只鸽子被训练成1)啄一个物体当且仅当这个物体是猩红色的;以及2)碰一个物体当且仅当这个物体是红色的。猩红色是红色的一个特殊色调;红色被猩红色和深红色等不同种类的红色所多重实现。相似的,啄是碰的一个实现者;鸽子可以用身体的不同部位碰一个东西,比如喙、头和翅膀。我们似乎有很强的直觉,认为猩红色(而不是红色)引起了啄,而红色(并非猩红色)引起了碰。因果的双条件理论可以解释我们的直觉。用干预主义的术语,我们可以说(a)在(适当的)干预下,红色的在场和缺席分别导致了碰的在场和缺席;以及(b)在(适当的)干预下,猩红色的在场和缺席分别导致了啄的在场和缺席。但考虑到(a)和(b),以及多重可实现,我们会发现(c)在干预下,猩红色的缺席未必导致碰的缺席;以及(d)在干预下,红色的在场未必导致啄的在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猩红色引起了啄(但不是碰),而红色引起了碰(但不是啄)。然而,对于这个例子,律则理论和反事实理论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鉴于猩红色的在场导致碰的在场,律则理论会说猩红色是碰的原因。因为红色的缺席导致啄的缺席,反事实理论会宣称红色是啄的原因。


接下来,让我们讨论一下,双条件的想法能否反驳因果实现性——即,它能否同时反驳上向因果原则和下向因果原则。正如我在别处论证的那样,有些有影响力的因果理论,如反事实理论和律则理论,无法解决排斥问题[30],[31],[32]。反事实理论支持下向因果原则,而律则理论接受上向因果原则。


现在先来考虑上向因果原则。用图2例证。


图2

上向因果


我们已知P1引起P2。在干预主义的框架内,这个因果关系可以被阐释为如下的两个条件句:


(1)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在场(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P2也会在场;


(2)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缺席(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P2也会缺席。


为了决定P1是否引起H2,我们应该考虑两个条件句:


(3)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在场(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H2也会在场;


(4)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缺席(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H2也会缺席。


不难发现,(3)为真。根据(1),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在场,那么P2就会在场。考虑到随附性,如果P2在场,H2就也会在场。因此得出,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在场,那么H2也会在场——(3)为真。


那么(4)如何呢?根据(2),如果一个干预使得P1缺席,那么P2也会缺席。但H2是由物理属性多重实现的。在一些场合中,尽管P2缺席,H2还是可以由其他物理属性P2*来实现,从而在场。所以,即便一个干预使得P1缺席,H2还是可以在场——(4)不成立。简言之,即使P1引起P2,P1也可能不引起H2,这为H1引起H2的可能性留出了空间。因此,上向因果原则为假。


接着让我们考虑双条件概念能否帮助我们拒斥下向因果原则。见图3。


为了方便论证,假设H1引起H2。即,下面的两个条件句都为真:


(5)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在场(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H2也会在场;


(6)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缺席(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H2也会缺席。


图3

下向因果


为了决定H1是否引起P2,我们需要讨论下面的两个条件句能否被满足:


(7)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在场(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P2也会在场;


(8)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缺席(同时其他所有的相关变量都被固定住),那么P2也会缺席。先考虑(8)。考虑到随附性,H2被P2所实现。即,如果H2缺席,P2也一定缺席。根据(6),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缺席,那么H2也会缺席。因此得出,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缺席,那么P2也会缺席——(8)为真。


然而,(7)似乎为假。根据(5),如果一个干预使得H1在场,H2也会在场。但我们不能从H2在场得出P2一定在场。基于多重可实现,H2可以被其他物理属性所实现。假设P2虽然缺席,但H2被另外的物理属性P2*实现。因此,即便一个干预使得H1在场,P2仍然可以缺席。即,(7)为假。因此,即便H1引起H2,H1不一定引起P2——下向因果原则为假。相同的,即便H1不引起P2,H1仍然可以引起H2。H1的因果效力因而得以保留。


简言之,我已经论证了因果的双条件概念可以同时反驳上向因果原则和下向因果原则,因而支持平行主义这一选项,即H1引起H2,P1引起P2,但H1不引起P2,P1不引起H2⑥。这和鸽子的例子类似。见图4。


图4

平行主义


四、何种还原物理主义?


排斥问题被视作是支持还原物理主义的理由。但我之前已经论证,即便排斥问题只是反还原论才会面临的一个问题,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能够解决这一问题。此外,我将在接下来的两节尝试说明,在面对排斥问题时,一种最佳的(或最不差的)还原物理主义会和非还原物理主义处境相同。


为了便于说明,我先给出一个关于还原和非还原物理主义的经典区分:


(还原的物理主义)心灵属性等同于物理属性。


(非还原的物理主义)心灵属性随附于,但不等同于物理属性。


但是,“物理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考虑一下有关物理的三个定义:


1)在狭窄(narrow)的意义上,物理属性(即物理N属性)是基础的物理属性,包括(理想)物理学所断定的属性及其聚合或构造。


2)在宽泛(wide)的意义上,物理属性(即物理W属性)是那些随附于基础物理属性的所有属性(包括基础物理属性本身)。


3)在中间(middle)的意义上,物理属性(即物理M属性)是那些随附于基础物理属性并通常被假定为非心灵的属性①。


很容易看出,我们不应该用物理W属性来区分还原的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根据物理的宽概念,心灵属性也是物理W属性。那么还原的物理主义便琐碎为真,而非还原的物理主义将自动为假,因为后者是自相矛盾的。


那么,我们应该用物理N属性还是用物理M属性来表述还原物理主义呢?在中间的意义上,物理主义不仅包括基础的物理属性(如物理N属性),也包括高阶物理属性[5],[33],[34]。高阶物理属性是那些被特殊科学(除了心理学)所研究的属性,例如生物属性、生理属性、神经属性和化学属性。


我将论证,还原的物理主义应该用物理M属性来表达,因为窄定义下的还原物理主义太苛刻了。考虑一下当代心灵哲学中还原物理主义的两个著名的版本:行为主义和心脑同一论。行为主义主张心灵属性是行为或行为倾向,而同一论声称心灵属性就是神经属性。行为属性和神经属性都不是基础的物理属性,而是高阶物理属性。假设这些高阶属性不等同于基础的物理属性,那么行为主义或心脑同一论从概念上就无法与窄定义下的还原物理主义兼容。但这是荒谬的!心灵状态有很多独有的特征,如现象性和意向性,这些似乎都很难被还原为非心灵的属性。如果我们可以证明心灵属性实际上就是高阶物理属性(比如,疼痛=C神经刺激),那会是一个重要且有趣的还原。因此,中间意义上的还原物理主义既不琐碎,也不过分苛刻。


目前为止,我只是论证了还原的物理主义应该在概念上与以下情形相容,即心灵属性等同于非基础的物理属性。也就是说,还原物理主义应该在概念上容纳两种可能性,1)心灵属性与基础物理属性同一;2)心灵属性与非基础的物理属性同一。但一个实质的问题是究竟哪种情况更有可能。在这一节的剩余部分,我试图说明一种最佳的(或最不差的)还原物理主义是认为心灵属性和非基础的物理属性同一,而不与基础物理属性同一。


有些人也许会说,高阶物理属性可以被进一步还原为基础物理属性。但这是非常有争议的。很多哲学家对高阶物理属性的可还原性(无论是生物属性,还是神经属性,甚至化学属性的可还原性)深表怀疑。例如,今天大多数的化学哲学家都是反还原论者:


尽管大部分化学哲学家都接受化学和物理学之间并无冲突,但大部分的化学哲学家都认为,更强的统一概念是错误的。他们都相信,化学没有被还原为物理,也不可能被还原……考虑到量子力学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一个给定的原子聚集会采纳一种分子结构(和一组化学属性)而不是另一种……化学属性似乎不能被还原为量子力学的属性。(韦斯博格,尼达姆和亨得利[35])


此外,我想指出一个特别的理由来说明心灵属性和复杂的高阶物理属性(比如神经属性)无法还原为基础的物理属性。这一理由与“不可减损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这一现象有关。在如下意义上,一个系统的属性或功能具备不可减损的复杂性,即,这个属性的例示依赖于系统中几乎所有部分的协同合作——移除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妨碍该系统例示这一属性。⑦


个别的微观物理属性当然不能成为心灵属性的随附基,这些心灵现象只有在系统足够复杂时才会出现。微观结构的不完整部分也无法实现心灵属性[7],[36]。基于不可减损的复杂性,心灵属性的随附基应该是整个系统的微观结构[3]。那么,我们应该说,心灵属性不等同于个别的微观物理属性或微观结构的某些部分。这是因为同一性要求随附性——鉴于前者不随附于后者,它们彼此是不等同的。也不可以说,心灵属性等同于微观结构本身[3],[37]。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系统的微观结构可以实现很多不同的高阶属性。考虑一个简单的类比。水的物理结构(即,H[,2]O)能够实现不同的宏观属性,例如透明性和可溶性等等。声称水的高阶属性等同于微观结构是明显错误的,因为(基于同一关系的可传递性)这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即,这些不同的高阶属性彼此等同。


我希望我已经说明了心灵属性很可能不等同于基础的物理属性。因此,还原物理主义的一个最佳版本是要认为心灵属性和非基础的物理属性相等同(不管这个理论本身是否足够合理)。但如果是这样,正如我下一节要论证的那样,这种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也会面临排斥问题。


五、还原物理主义与因果完备性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还原物理主义的一个最可行的版本应该将心灵属性等同为非基础的物理属性。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完备性的标准表述中,物理属性被理解为基础物理属性[3],[6],[7]:


(物理N的因果完备性)任何物理N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N原因。


从物理N完备性、非过度决定和因果实现性,我们会得出强排斥,据此,不可还原的高阶属性没有因果力。排斥问题对非还原物理主义构成了威胁,因为这种物理主义将心灵属性理解为不可还原的高阶属性。但是,如果这是对非还原物理主义的挑战,那么同样地,对于那个最佳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挑战,因为该版本将心灵属性等同于非基础的物理属性。


有些人也许会回应说,我们可以用物理M属性,而非物理N属性来表述完备性:


(物理M的因果完备性)任何物理M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M原因。


基于非过度决定和因果实现性,第二个版本的完备性(物理M的完备性)可以排除以下情况:心灵属性可以引起任何物理M属性,如行为属性⑧。但是,物理M的完备性和以下情况是兼容的:高阶的物理结果拥有一个高阶的物理原因。即,建立在第二个版本的完备性之上的排斥论证可用以反对非还原物理主义,而同时却不威胁那个最佳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


然而,这个进路有两个问题。第一,完备性的第二个版本似乎是特设性的。比较一下物理M的完备性和物理W的完备性:


(物理W的因果完备性)任何物理W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W原因。


在我看来,完备性的第三个版本(物理W的完备性)比第二个版本好多了。用杰西卡·威尔逊(Jessica Wilson)的话说,随附于基础物理属性之上的属性是在物理主义的框架里可接受的属性[37]。我们有理由认为,因果性在物理主义可接受的范围内是封闭的。对于任何一个物理主义可接受的结果(撞车、革命、地震、突变等等),都有一个物理主义可接受的原因,该原因充分地为这一结果的发生负责。我们很难相信,物理主义可接受的现象的因果历史会包含一些物理主义不可接受的或“幽灵般”的现象。


但有什么理由让我们接受物理M的完备性呢?我对此深表怀疑。心灵属性和高阶物理属性随附于基础物理属性,因而都是物理主义可接受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心灵属性是心灵的,高阶物理属性被假定为非心灵的。但是,为什么因果封闭的范围必须局限在非心灵的属性之中呢?这是赤裸裸的歧视!物理M的完备性明显是独断的或任意的。虽然我们应该用物理M属性来表达还原的物理主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备性中的物理概念也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来理解。或许我们应该接受第三个版本的完备性。但如果是这样的话,物理W的完备性与心灵因果性毫不抵触,因为心灵属性也是宽意义上的物理属性。建立在物理W的完备性之上的排斥论证丝毫不会威胁到心灵的因果效力。


第二,有意思的是,如果一个人提出物理M的完备性,那他就为非还原物理主义打开了一道缺口。让我详细说明这一点。物理N的因果完备性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命题,尤其从物理主义的角度来说。一个物理主义者不应该否定物理N的完备性,不管她是否接受其他版本的完备性。如果还原的物理主义者想提倡物理M的完备性,她就应该使之和物理N的完备性相容。即,还原的物理主义者应该既主张基础物理领域是因果完备的,又主张高阶物理属性具有因果力。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高阶物理属性的因果效力做辩护呢?为什么所有物理M的结果不是由基础物理属性(充分)引起的呢?毕竟,这种情况并不违背物理M的完备性。如果我们接受物理N的完备性和非过度决定,似乎为高阶物理属性的因果效力辩护的唯一方式便是否定因果实现性——这就是平行主义的进路!但如果我们能够合理地否定因果实现性,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者就会有一个更为直接的方式拯救心灵因果性。诉诸于心灵属性与高阶物理属性的等同并不能为解决排斥问题提供什么帮助。那何必多此一举呢?


是时候总结一下了。如果排斥问题真的挑战到非还原的物理主义,那么它同样挑战了那个最佳版本的还原物理主义。但如果我们能解决排斥问题,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平行主义进路,而还原的和非还原的物理主义都可以采用这一进路。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排斥问题都不应是支持还原物理主义的理由。于是我们失去了接受还原物理主义的一个首要动机。


①我们通常用心灵属性而非心灵事件来表述排斥问题。通常来说属性被认为是共相,但有些哲学家认为属性是殊相,比如殊质(trope)。本文对这两种关于属性的不同立场持中立态度。如果属性被理解为殊质,那么我倾向于认为心理殊质和物理殊质是不等同的。

②属性A引起属性B是一个缩写,完整的说法是,由于(in virtue of)A和B,例示A的事件引起另一个例示B的事件。

③为了让心灵有因果效力,心灵不必是结果的(充分)原因。可以是,心理的属性和非心理的属性联合起来引起结果。

④对于类似的表述,参见伍德沃德[13]。

⑤根据大卫·刘易斯基于世界相似性的反事实条件句理论,C□→E是琐碎为真的(如果C和E是现实发生的事件或属性例示)。所以,对于刘易斯来说,因果性中的在场条件并不重要;因而,他的因果理论主要关注缺席条件(“┑C□→┑E”)。然而,在场条件对于理解因果关系也不可或缺,因为它排除了不够详细

的“原因”[21]。所以,我引入的因果的双条件概念不应预设刘易斯的反事实条件句理论。

⑥在这里,因果的双条件理论拒斥了过度决定的可能性:H1和P1都是P2(或H2)的原因。

⑦不可减损的复杂性是生物学哲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虽然在不可减损的复杂性是否威胁到进化论这一问题上,哲学家们众说纷纭,但他们都不否认此现象的存在。

⑧虽然这并不排除心灵属性可以引起其他心灵属性,但正如我之前提到的,仅仅是心灵与心灵的因果性对于人类的能动性来说是不够的。

参考文献:

[1]Spinoza,B.The Ethics[M].Elwes,R.H.M.(Trans.),Buffalo:Prometheus Books,1677/1989.

[2]Leibniz,G.W.F.New Essays on Human Understanding[M].Remnant,P and Bennett,J.(Eds.and Tran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704/1996.

[3]Kim,J.Mind in a Physical World:an Essay on the Mind body Problem and Mental Causation[M].Cambridge,Mass.:MIT Press,c1998.

[4]Kim,J.Physicalism,or Something Near Enough[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c2005.

[5]Papineau,D.Thinking About Consciousnes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6]Crane,T."The Mental Causation Debate"[J].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1995,69:211-236.

[7]Bennett,J.A Philosophical Guide to Conditional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8]Fodor,J.A Theory of Content and Other Essays[M].Cambridge,Mass.:MIT Press,c1990.

[9]Schaffer,J."Overdetermining Causes"[J].Philosophical Studies,2003,114(1-2):23-45.

[10]Sider,T."Review:What's so Bad About Overdetermination?"[J].Philosophy and Phenomenotogical Research,2003,67(3):719-726.

[11]Carey,B."Overdetermination and the Exclusion Problem"[J].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0,89(2):251-262.

[12]Yablo,S."Mental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Review,1992,101(2):245-280.

[13]Woodward,J."Mental Causation and Neural Mechanisms"[J].In Hohwy,J & Kallestrup,J.(eds)Being Reduced:New Essays on Reduction,Explanation and Caus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14]Merricks,T.Objects and Pers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15]Menzies,P."Mental Causation in the Physical World"[J].In Gibb,S & Ingthorsson,R.(eds)Mental Causation and Ontology[J].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

[16]Zhong,L."The Revival of Parallelism"[J].Journal of Philosophy,2014,111(7):341-360.

[17]Thomasson,A."A Nonreductivist Solution to Mental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Studies,1998,89(2-3):181-195.

[18]Crisp,T.,Warfield,T."Reviews:Kim's Master Argument"[J].Nous,2001,35(2):304-316.

[19]Gibbons,J."Mental Causation Without Downward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Review,2006,115(1):79-103.

[20]Woodward,J.Making Things Happen:A Theory of Causal Explan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21]List,C.,Menzies,P."Nonreductive Physicalism and the Limits of the Exclusion Principle"[J].Journal of Philosophy,2009,106(9):475-502.

[22]Hume,D.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M].La Salle,Ill.:Open Court,1748/c1988.

[23]Pearl,J.Causality:Models,Reasoning,and Inference[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

[24]Hitchcock,C."A Tale of Two Effects"[J].Philosophical Review,2001,110(3):361-396.

[25]Woodward,J.,Hitchcock,C."Explanatory Generalization,Part I & II"[J].Nous,2003,37(1):1-24&(2):181-199.

[26]Mackie,J.The Cement of the Universe[M].Oxford:Clarendon Press,1974.

[27]Davidson,D.Essays on Actions and Event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

[28]Lewis,D."Causation"[J].Journal of Philosophy,1973,70(17):556-567.

[29]Lewis,D."Causation as Influence"[J].Journal of Philosophy,2000,97(4):182-197.

[30]Zhong,L."Can Counterfactuals Solve the Exclusion Problem?"[J].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2011,83(1):129-147.

[31]Zhong,L."Counterfactuals,Regularity and the Autonomy Approach"[J].Analysis,2012,72(1):75-85.

[32]Zhong,L."Why the Counterfactualist Should Still Worry About Downward Causation?"[J].Erkenntnis,2015,80(1):159-171.

[33]Papineau,D."The Case for Materialism"[J].In Gertler,B.& Shapiro,L.(eds.)Arguing About the Mind[M].New York:Routledge.2007,pp.4-125.

[34]Wedgwood,R.The Nature of Normativit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35]Weisberg,M.,Needham,P.,Hendry,R."Philosophy of Chemistry"[J].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2011.

[36]Shoemaker,S.Physical Realiz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点击加合作微信:iwish89

往下拉可在留言处发表你的见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