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1月28日开始,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以及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据通报,截至1月20日,我市已连续338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市卫健委副主任朱国晓介绍,进入冬春季以来,我市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全力落实落细新冠肺炎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举措,抓早抓严抓细打好冬春疫情防控主动仗,防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 对在市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回温后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落实“14+7+7”健康管理。除疫情防控措施外,其非法入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第一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二类人员,对新排查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要作为高风险人群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三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硬管控。不具备居家硬管控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硬管控的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我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工作的统筹部署和有关要求, 坚持保障重点、应种尽种、确保安全、知情同意、有序推进的原则, 分阶段、有计划规范实施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工作。因公或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由于在境外面临感染风险,也按预约开展接种工作。紧急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及工作经费、服务费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对个人免费提供。目前,全市有200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2300名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接种资格证,至今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12万剂次,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下一步,随着防控工作的需要,以及疫苗供应量的不断增加,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进一步扩大疫苗接种目标人群,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强化农村地区企业、学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学校、幼儿园、文化室、养老院、风景区、民宿、餐馆、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从1月28日开始,返乡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各乡镇对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主动采样检测每周不少于30份样本。对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8号《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对照农集贸市场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日常主动监管情况、属地乡镇(街道)对入境人员“14+7+7”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督查执法情况,开展精准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暗访重点场所和密闭式公共空间2319个,抽查重点人员707人,发现各类问题、薄弱环节827个,现场督促整改820个。接下来,我市将继续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活动、重要节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防疫工作再收紧、纪律再从严、机制再完善,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来源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 李杨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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