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鹿城、瓯海、龙湾发布重要通告!
鹿城
关于进一步做好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鹿城区实际,现就做好端午期间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倡导端午节期间暂缓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单位报备行程;非必要不前往平阳、瑞安、龙港以及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对近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返)鹿人员,抵鹿后要主动向社区(村)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
二、“非必要不举办”。减少各类聚集性活动,尤其是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若一定要举办的,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就餐管理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落实健康管理。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境外)返鹿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村居(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接受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低风险地区返鹿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可疑症状,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出行史。对不积极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备、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四、注意健康监测。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症状,应佩戴口罩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严禁到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强化场所管控。坚持火车、客运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交通场站,以及医疗机构、学校、“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等重点单位和商场、超市、餐饮、影院、公园景区、药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规范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的要求。
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排队、付款、交谈时请保持一米线距离;外出就餐,倡导分餐;避免多人聚餐,尽量缩短就餐时间;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
特此通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瓯海
关于做好当前全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1号)
为切实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建议广大市民端午节期间暂缓出行,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当地宣布封闭封控管理地区的城市。尽量避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问候亲朋。
二、减少人员流动。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返)瓯,广东省广州、佛山、深圳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瓯人员,请严格遵守当地出离的防疫要求。所有近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以及近14天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应在抵瓯后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并在入境第28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应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各类聚集性大型活动原则上延期或取消,原则上不举办300人及以上集聚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区防控办审批,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30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要向所在镇街报备,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从严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消毒通风、就餐管理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倡导文明谢师,引导减少谢师宴、毕业聚餐等活动。近十天内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确需举办的,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控制参加人数和规模。
四、细化防控措施。各镇街要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瓯人员排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高效精准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入境集中隔离期满返瓯人员“7+7”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措施。
五、加强场所管控。继续坚持动车、客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交通枢纽,以及医疗机构、学校、校外培训、“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等重点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院、公园景区、密闭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规范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的要求;密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影剧院、KTV等密闭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六、加强哨点管控。各医疗机构要规范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全区各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一律不得接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发现可疑患者要及时向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对代购人员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用药人手机号、身份证号。
七、做细做实校园防控。扎实做好中考、期末考试防疫保障,规范设置隔离考场和特殊通道,做好人员筛查和健康监测。各类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做好端午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八、强化疫苗有序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到属地社区(村居)进行疫苗接种预约,自觉服从属地镇街统一安排,前往接种点时,要戴好口罩,自觉遵守现场接种秩序,防止人群扎堆。
九、强化疫情信息发布。建立公开透明的联防联控、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多渠道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广大市民要坚持做好家里勤通风、外出规范戴口罩、公共场合保持“一米线”以及平时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
龙湾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为有效防止疫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全面排查
近期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村居(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各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如有发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未管控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机构,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需接受健康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且不得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街道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三、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学校、养老院、大型商超、KTV、影院、农贸市场、公共交通站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须做到“亮(扫)码+测温+戴口罩”。
四、强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防控
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退烧、抗感染、咳嗽类药品的,进行实名登记且须上报市监部门。
五、强化聚集活动管控
非必要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确需举办的须经区防控办审批,落实主办方责任,并向属地街道备案。
六、强化疫苗有序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到属地社区(村居)进行疫苗接种预约,有效筑牢新冠病毒肺炎免疫屏障。
七、强化市民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尤其对端午、中考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提倡大规模聚会,减少非必要社交接触、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八、强化疫情信息发布
建立公开透明的联防联控、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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