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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海鲜将暂别温州人餐桌

温州商报 2022-05-14



浙江省保护八大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出实招了!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浙江省自2022年3月1日0时起对全省八大流域实施禁渔,其中涉及温州的有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流域。禁渔期间,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将暂别餐桌!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今年,我省首次统一实行八大流域禁渔行动,其中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禁渔期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此次禁渔,温州市主要涉及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干流及部分支流,具体包括:瓯江、楠溪江、菇溪、乌牛溪,飞云江、泗溪、玉泉溪、金潮港,鳌江、沪山内河、萧江塘河、横阳支江、江南河网、怀溪等。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可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可向12345电话举报。在禁渔期间,也请市民们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大家共同来保护渔业资源。

据介绍,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常见鱼类有香鱼、温州光唇鱼、刀鲚、光倒刺、凤鲚等种类,也是往常市民餐桌喜爱的鱼类。3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季节,实施禁止捕捞作业将为亲鱼和幼鱼提供一个更好的繁殖、生长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在本次禁渔期间,浙江省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顺利开展。而温州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也表示,日前已出台《2022年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禁渔期执法方案》,将以“管海洋伏季休渔的态度和力度管温州三大流域禁渔工作”,确保“江上无渔船”“水里无网具”“市场无江鱼”,落实辖区渔船定点停泊,加强全流域执法管理,确保温州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禁渔秩序稳定,促进内河渔业资源养护及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农业农村、公安、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实行禁渔流域巡航值班制度,开展清港、清岙口、清埠头等行动,严防内陆渔船禁渔期违规捕捞,严厉打击内陆渔船进入海洋捕捞和打击涉渔“三无”船舶。






一、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将会有怎样处罚?


根据《渔业法》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根据《渔业法》《刑法》等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使用“三无”渔船生产捕捞,有怎样处罚?

根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未核定船名号、未登记船籍港或者未取得渔业船舶证书(属于“三无”渔船)擅自下水航行、作业的,一律没收渔船。

四、在禁渔期间渔船上携带作业渔具,会有怎样处罚?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渔期,渔业船舶和个人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渔具,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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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刘娜筱编辑 | 迪力  审读 | 林丰  责编 | 世潮  监制 |  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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