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他们的个人信息全被"泄露"了,网友却都在叫好!

2017-12-04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来源:人民网( ID:people_rmw),综合扬子晚报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12月1日下午,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被告人张某喜系淮阴区居民。曾经多次因强奸入狱,今年夏天,张某喜将邻居家的未成年女童骗至偏僻地段,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其进行猥亵,被淮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某州等人也因强奸、猥亵未成年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淮阴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郭云红告诉记者,根据由淮阴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工委、教育局等9家单位共同发布的文件中的规定,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这四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犯罪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年龄、性别、案由等事项。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据悉,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此举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郭云红告诉记者,除未满18周岁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性侵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人员,均应公开其个人信息。在被公开信息人员刑满释放或缓刑、假释考验期间,司法机关还将禁止这些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妇科及儿童医院、儿童乐园等机构。 


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从业禁止,将由检察机关在起诉时提出禁止令量刑建议,法院判决时决定采纳。淮阴区范围内所有招聘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工作人员的机构,在录用人员的过程中,均要求其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群众、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等均可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保证从业禁止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及从业禁止制度,也将更好地促进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让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更多精彩内容

菜单关注 “共享直播间”带你看福建广播的颜值新高度!

菜单关注“共享路况”实时分享最新最快路况信息!

回复“远方”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回复“一起找”加入一起找公益活动!寻人、寻物、寻找遗失的美好!

回复“微信挪车”给你最新最潮的车生活,文明停车,保护隐私!

回复“小七”用带小七车盒子回家!语音抓拍举报,高清行车记录!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很赞

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给小七打赏喔!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