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房产证“下岗”作废了?必须换新证?!然而真相是……
相信大家都应该知道房产证的作用,
有了房产证,意味着房子就是你的。
有了它,那就是自己财产的凭证。
但是就在近日,
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
引发关注和讨论。
文章声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已全面启动,
而房产证已“下岗”!
同时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等内容。
难道房产证真的要“下岗”准备退休了?!
网上顿时引发一片热烈讨论~
乍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小编也是被吓到了。
人生本就如此艰难,
何况小编连房产证都还没见过呢!!
然后就听说没了,
除了震惊就只剩无语了……
不过就短短的几天,
情况发生了改变。
房产证“下岗”并不是真的!!
接下来,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5月1日起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网传文章称: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相信大家在一开始看到这些消息的时候,
是不敢相信的吧!
但是从国土资源部官网就会发现,
“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其实是2016年的工作任务,
且未能在官方文件或政府网站上找到与“5月1日”时间截点相关的上述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
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
而改发不动产权证。
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
截至2016年年底,
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
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
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早就在颁发了。
房产证“下岗”作废了?需要换新证?
看到这里,
相信不少网友心中有疑惑:
那现在自己手上有的房产证还有用吗?
还是有效的吗?
是否需要去换新证件?!
不管是新的证件、还是旧证,
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换与不换全在个人的选择。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何区别?
对于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
乍一看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那二者之间到底有着什么差异呢?
请往下看
▼
对比发现,在内容上,
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加详细。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内容。
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
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尽管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别,
不过一证在手,
那就是对自己的保障!
如何判断房子产权归谁?
网传文章称,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
“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
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这让有些网友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
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
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
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
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
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后共同出钱买房只登记一人影响权益?
如果是领结婚证后共同出钱买房,
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后共同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姜宝说,但是婚后财产也会涉及很多问题,是否涉及一方父母明确为夫妻一方出资、是否属于为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
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就算不动产登记簿上没你的名字,
一般也有你的一份。
“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
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
有人怕出现“以人查房”现象,
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
用作不法用途。
通过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
这样的话也是让自己能更放心。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
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
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明确哪些人是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
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保护。
而且在上述细则还指出,
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
看到这里,
大家都应该知道了吧,
房产证依然是有效的,
也不必去换新证啦,
赶快去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的朋友吧~
来源 | 综合网络
编辑 | 周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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