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疾控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2月13日,新公布4个“涉病”小区(场所),有新确诊的病人在发病期间曾经逗留密切接触者已找到,正接受社区基层防控工作小组“三位一体”的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疾控部门已组织专门的消杀队伍,对病人停留过的场所进行彻底的综合消毒,对周边的公共场所、休息场所、垃圾回收场所等,也开展了预防性消毒,并指导物业部门做好日常消毒。大家不用恐慌,只需跟足政府指引,做好日常防护,尤其是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已经公布过的小区(场所),如果出现了新的确诊病例,该小区(场所)不会再次公布。
2月12日0时-24时,深圳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
62岁女性患者,常住于湖北武汉。1月17日前往深圳。2月8日发病,2月11日入院,目前病情稳定。
* 病例115:64岁男性患者,常住于湖北武汉。2020年1月17日从武汉抵达深圳,18日发病,22日入院就诊。
53岁男性患者,常住于湖北武汉。1月23日来深圳过年。2月1日发病,2月11日入院,目前病情稳定。
52岁男性患者,常住于深圳宝安。1月10日前往广东中山,11日乘私家车到湖北咸宁,21日返回深圳。2月4日发病,2月11日入院,目前病情稳定。
34岁女性患者,常住于深圳龙华。1月20日自驾到江西新余,与老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2月9日返回深圳。2月10日发病,2月11日入院,目前病情稳定。
41岁男性患者,常住于深圳龙华。1月20日自驾到湖北随州,1月24日返回深圳。2月2日发病,2月5日入院,目前病情稳定。
近日,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大力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患者医疗保障政策,核酸检测、胸部CT等筛查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确保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所有救治费用个人无需负担。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门诊筛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胸部CT、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查等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部筛查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负担,个人无需支付费用。截至2月12日,市医保局已新增630万医保疫情防控专项预付金用于支持医疗机构开展CT筛查。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无论在初诊医疗机构还是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发生的门急诊、留观、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救治过程中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他疾病中感染等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在发热门诊开展的筛查项目费用和救治发生的门急诊、留观医疗费用,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取消起付标准,不设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救治参保患者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均按项目付费,实行单列结算,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保障医疗机构救治时无需顾虑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对参保人实施“长处方”医保报销政策,支持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根据患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全科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医保予以报销。
来源 | 深圳市疾控中心、深圳卫生健康委、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监制 | 张露锋
编辑︱黄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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