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气溶胶传播病毒的可能!第六版诊疗方案出炉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相比于此前的版本,新版的《诊疗方案》中增加了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六版”),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二、临床表现
重症患者严重者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实验室检查,强调“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三、诊断标准
第六版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四、临床分型
仍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对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增加“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 × [大气压(mmHg)/760]”。
五、鉴别诊断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症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出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
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删除“关于湖北省对临床诊断病例的处置要求”。
七、治疗
1.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删除“疑似及确诊病例”,改为“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八、解除隔离和出院后注意事项
解除隔离标准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
1.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
2.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
3.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吸收好转;
4.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
增加“出院后注意事项”: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监制 | 张露锋
见习编辑︱许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