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这里公开招考600名人民警察
职位表部分截图
为便利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职位查询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5日18: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6日18:00
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报名缴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
公安职位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8日。
12月7日下午:14:30—16:30 专业科目考试
12月8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人员。2025年1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于2月8日至2月14日期间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于2月22日、23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结构化小组面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未达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规则),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报考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其他详尽事项,请认真阅读《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政策指南》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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