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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手撕冯柯还没完,又被人爆出冯柯疑似找小三劈腿……这一天围观下来,真是心疼张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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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一直在跟妈妈沟通关于结婚的相关事宜,靓颖希望能够用时间用诚意用耐心去获得妈妈的祝福。昨天的媒体抢先发布也纯属意外。
张母:他们都没有跟我说过,我也是昨天才知道!
新浪娱乐:那两人现在是否已经确认领证了?
张母:没有!户口本在我这儿呢。
当时冯轲通过音乐房子一个姓姚的女歌手来认识靓颖,觉得靓颖唱歌很不错,想要包装打造她,靓颖也不过是一个小女生,听了后特别高兴。过了一段时间,靓颖便把冯轲带到我面前,二人表示想要交往,当时冯轲跟靓颖说自己已经离婚三年了。我却并不太相信他的话,因为冯轲给人的感觉还算是有模有样的,我觉得他不可能离婚,但是靓颖却对我说:“信不信由你,反正人家已经离婚三年了。”
靓颖从小跟我相依为命,每个母亲都想把自己的孩子保护得好好的,我当然不希望她被人骗了,对于冯轲说的话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来证实者一切都是谎言,而类似的谎言十三年来一直伴随着她。
我与靓颖认识是在2003年,一开始只是出于欣赏她,以为只会成为朋友,而我对所有朋友自我分居开始就表示我已离婚,以免需要解释太多的隐私。所以一开始跟靓颖也是这么说的,对于这一点,我必须向靓颖和大家郑重的承认我的错误。
而当我们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约一年,靓颖偶然得知我未办理完离婚手续,曾与我分开。但我太爱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长达几个月的沟通,并由父母作证我确实是在走法律协议流程。最后赢得她的理解,才继续与我交往。
此前,靓颖为了保护我的隐私,不曾对外透露半句。
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权被无缘无故变更为占公司的5%(33万元);同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660万元增长到1000万元,我的股权变得更少,当时只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而冯轲股权比例为60%,靓颖占股权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全部违法剥夺。
这一系列的变更都是在我和靓颖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我和靓颖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协议。于是就这样冯轲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对外冯轲还说靓颖是最大股东。
关于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从少城时代注册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靓颖是公司的最重要艺人,我们共同持有公司股权。在经过我们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双方共同拥有的公证之后,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融资需要,最终将股权调整为靓颖占40%,我占60%。我理解的是,无论我们分别占多少,只是为了经营和融资需要,本质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张母:对,他跟靓颖宣传的什么,明星,你的名下不能有车有房有存款,这就是他跟她说的,这什么人嘛!
新浪娱乐:靓颖后来知道变更股权的事么?
张母:靓颖也不知道,当时我跟靓颖说,她也哭了。
新浪娱乐:为什么求婚那么久了才说这些?
张母:你不知道,在湖南那次靓颖求婚,其实她也只是很简单地想,只要我跟他结婚就一家一半吧,她就是那么简单的想法,才做出这种事儿。我当时也不好说什么,所以我就一直反对。你不知道在成都那场求婚我差点冲舞台上去了!都是下面的歌迷把我给拉住的。
新浪娱乐:所以如果不是突然公布婚讯,您原本想再继续劝阻下去?
张母:对。我本来想着继续劝下去。
我们在北京的事业一直是共同打拼,互相扶持到今天,没有谁要害谁,股权变更的事情当初也是投资方的建议,这一点我也证实过了,而且目前的股权也已经再变更过了多次,以后也会因为公司架构的变动需求继续变更。
我可以明白两代人的代沟,但我只会耐心解释,但并不会盲从。我不是傻瓜,我有我想要的方向。不是等到老了有一笔不菲的存款,有几栋房子,就有安全感。而是在我死之前,能够做完我想做的事,体现我活过的价值。如果我一事无成,抱着金山银山也不会有安全感。
我在沟通当中,把所有糟糕的假设都跟妈妈聊过,为的只是想让她知道,最坏也不过如此。何况,那些坏的可能,也都只是我的假设。
2. 关于见证文件中冯轲与张靓颖共同达成的《财产协议书》。姚雪律师认为,如该协议书系冯轲与张靓颖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则该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双方达成的该协议对于双方婚后财产的范围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表示。这一判断与此前一名网友留言中的说法有些不谋而合,“公证书结合股权变更的意思明显就是无论你和张靓颖结婚与否,将来和谁结婚,她将终身为你打工呀,她赚的钱你永远占60%啊……”
3.冯轲在回应中回避了少城时代股权变更的关键问题,即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的过程中是否形成了股东会决议。
4.姚雪律师称,冯轲所立自书遗嘱,其可以随时予以撤销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