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庐江慢性病卡如何办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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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其中心脑血管疾病包含高血压、脑卒中和冠心病。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慢性病的发病原因60%取决于个人的生活方式,同时还与遗传、医疗条件、社会条件和气候等因素有关。在生活方式中,膳食不合理、身体活动不足、吸烟和过量饮酒是慢性病的四大危险因素。慢性病的危害主要是造成脑、心、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易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且医疗费用极其昂贵,增加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慢性病患者可通过办理《慢性病就诊卡》享受国家规定的门诊补偿。慢性病就诊卡办理主要针对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不需要办理。那具体如何办理呢?请继续往下看。
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精神病、白癜风、银屑病。
1、疾病诊断证明书;2、慢性病申报表;3、身份证原件;4、一寸照片1张。
庐江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一楼2号窗口
地址:庐城镇越城北路14号(军二路与越城北路交叉口向北50米)
1、在县内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病,需由参合者个人申请,在医疗机构出入院管理科领取《慢性病申报表》,凭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科室经治医生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经临床科室、医院医务科同意盖章后,到县合管中心审核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慢性病申报表
中医院申报表领取点
县医院申报表领取点
诊断证明
2、在县外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病,需凭县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到县合管中心审核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慢性病就诊卡由持证者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向县合管中心申请挂失和重新申办。慢性病就诊卡需增加病种时,按规定申请认定后再进行添加。
慢性病就诊必须省内二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县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发票,方可报销。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日期从发卡之日起执行,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500元。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省外医疗机构、县外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县内非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咨询电话:87331055 87387265
转自:健康庐江 责编:珮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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