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庐江实施这些民生工程,每一项都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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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庐江将实施38项民生工程,
其中,新增7项,
整合归并提标扩面6项,
调整退出1项,
继续实施原有民生工程25项。
县政府已经发文确定!!!
38项民生工程涵盖
住房、医疗、就业、
养老、困难群体保障、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
与广大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大家一定迫不及待想知道
这38项民生工程具体是什么了吧,
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新增实施7项
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防汛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咨询电话:87661189
01
技能脱贫培训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子女,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省内生源学生户籍非就读院校所在地市县的,由其院校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后,学生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申领。此项补助与“雨露计划”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87339569
02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企业原则上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组织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87339569
03
新技工系统培养
对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乡各类劳动者技工院校系统培养。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87339569
04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
责任单位:县农委
咨询电话:87330737
05
退役士兵培训
对退出现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01
"351"工程
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02
"180"工程
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四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结算。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7387256
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继续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强化全年秸秆禁烧监管,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责任单位:县农委
咨询电话:87330737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医生转岗、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推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1920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方式在每个乡镇和行政村(社区)设置留守儿童保护专员,定期走访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委托第三方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给予关爱。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在具有较为完善体育组织的街道居民(社区)委员会,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公共用地安装全民健身器材。2017年将建成5个全民健身苑。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
咨询电话:87322420
整合归并提标扩面6项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7075
01
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1921
02
妇幼健康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疫规划接种补助。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1921
03
计生特扶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由政府发放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1923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对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奖补五保机构运行维护经费。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实施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开展高校毕业就业见习,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锻炼。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00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87339569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82563631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17年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纳入补助内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82563631
继续实施25项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87308075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以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积极推进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咨询电话:87336962
按照我省脱贫攻坚总体要求,推动解决全省贫困人口中尚未解决的饮水问题,让广大群众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咨询电话:87661189
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持有我省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给予差额补助。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等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
责任单位:县残联
咨询电话:87335068
具有本地户籍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残疾人提供生活困难补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的公民,符合规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可申请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87315148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县农委
咨询电话:87330737
开展更新改造小型泵站、加固新建小型水闸、扩挖塘坝、整治河沟、修复和新建机电井等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高农村抗旱排涝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条件。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咨询电话:87661189
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和棉花等6个种植业,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等2个养殖业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抗灾减灾能力。各险种的保额和费率为:水稻406元/亩、小麦367元/亩、玉米282元/亩、棉花394元/亩、大豆170元/亩、油菜270元/亩、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除小麦费率为4.5%,其余险种费率均为6%。
责任单位:县农委
咨询电话:87330737
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87313811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7076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3000元,共分为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员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87339569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补偿后住院或门诊自付费用给予补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省级对各地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对困难群体居家养老服务给予补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咨询电话:87327529
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体育局
咨询电话:87327529、87322420
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农委
咨询电话:82566611、87330737
实施包括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重点镇以及城市危房等各类棚户改造。
责任单位:县房产局
咨询电话:87320215
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县房产局
咨询电话:87320215
对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驻庐现役军人、在庐非庐江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与在庐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在我县境内死亡的,免费提供包括接运、存放、火化、寄存等内容的基本殡葬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对辖区内常住人口活产新生儿开展11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2561921
设立“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单位门店,当我县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达到7%以上时,或在除双休日以外的国家重要的法定节假日前一周,或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等突发情况时,定点供销企业按政府要求和规定价格,以低于市场同类农副产品平均零售价格15%左右销售规定品种的“惠民菜”。同时,每天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蔬菜、以低于1元/斤的价格销售。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
咨询电话:87322315
对登记在册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享受正常医保报销后,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门诊救助标准:全年上限为1200元。住院救助标准(限3级救助卡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部分):对于非低保救助对象,每次住院救助标准上限为6000元。对于低保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在享受医保报销及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之后,个人仍需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财政托底保障。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87321324
为全县五保老人和“三无”人员办理医疗护理保险,提供免费医疗护理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87306957
以上就是庐江民生工程基本情况,
如果想了解更多详情,
欢迎拨打各责任单位咨询电话,
或县民生办电话:0551-87388025
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确保38项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成为老百姓的放心工程,
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微聚庐江 责任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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