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我们正在寻找“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报名进行时
关于开展2017年“虹口杰出人才、虹口领军人才”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虹口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各领域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根据虹口区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虹口杰出人才、虹口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区、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已入选过国家“万人计划”、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虹口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参评。
(一)围绕重点,服务大局。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对人才工作提出的要求,聚焦“6+X”重点产业和专业领域,服务“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高水平高品质发展,开展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
(二)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突出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参照和对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工作拟设立科技、教育、卫生等十一个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文创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科委负责,承担从事各领域科学研究开发与应用、科技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教育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教育局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的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三)卫生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卫计委负责,承担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等领域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文化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文化局负责,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五)体育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体育局负责,承担从事体育比赛、体育训练、体育教育等领域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六)金融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金融局负责,承担金融等相关行业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七)航运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投促办负责,承担航运杰出、领军的选拔推荐工作。
(八)现代商贸与绿色环保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负责,承担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企业经营创新和低碳环保领域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九)社会工作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地区办负责,承担社会工作领域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高技能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人社局负责,承担高技能杰出、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一)其他。由区人社局负责,对于难以区分专业的优秀人才可直接向区人社局申报,在征询各平台意见后作适当安排。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人才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并根据人选专业领域向相关平台推荐。
(二)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3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参加选拔。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向有关平台申报参加选拔。
(一)加强宣传发动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平台要广泛发动和鼓励本领域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优秀人才选拔申报工作。同时,对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确保优秀人才队伍的高素质和高水平。
(二)健全评价机制。各平台建立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员组成遴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申报人数情况,原则上至少5名,其中部门领导1名,市级机关相关处室领导1-2名,行业内知名专家2-3名),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
(三)改进评价方法。各平台要创造条件,在书面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通过“打擂台”、答辩等方式,实现评审专家与申报者的“面对面”互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平台的评审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各平台、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1科技文创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108室 区科委科技产业科
联系人/电话:吴爽 25015316
2教育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天宝路1058号505室 区教育局组织科
联系人/电话:高大石 65758782
3卫生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430-1室 区卫计委人事科
联系人/电话:谭莉疆 25015466 余欣怡 25015468
4文化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209室 区文化局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赵佳妮 25658073
5体育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东江湾路444号223室 区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王颀 56965540
6金融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380号305室 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解文才 25658887
7航运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23楼 区投促办航运发展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黄珏琼 65953818*501
8现代商贸与绿色环保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区商务委企业协调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刘俊 25658324
9社会工作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810室 区地区办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电话:吴蓉 25657822
10高技能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541室 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电话:刘玲 25015515 马征 25015516
11其他:
平台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525室 区人社局人才科
联系人/电话:孙佳 25015556 李休休 25658113
(一)推荐举荐(8月18日前)
个人或单位填写《虹口优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4,1式3份,单位盖章),申报附件材料复印件(1式2份)(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装订要求见附件2,单位盖骑缝章)及附件材料原件,送交各平台受理点进行初审(各平台、受理点地址及联系人见附件1)。专家或社会团体推荐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5、6)作为附件材料向各平台提交。
(二)平台审核(8月23日前)
1.各平台按照要求对申报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填写《虹口优秀人才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区人社局,并报各平台部门分管区领导。
2.各平台提交评选方案(包括遴选工作委员会组成情况、评选工作安排等)至区人社局。
(三)平台初评(8月24日—9月15日)
各平台对初审通过对象进行初评,按照排序提出推荐人选,同时将推荐对象纸质材料(《虹口优秀人才申报表》、附件材料各1份)、选拔工作综合报告(包括平台申报情况、评审情况、人选排名情况等)交区人社局,推荐人选排序名单报分管区领导。
(四)选拔审定(9月18日—10月13日)
区人社局在汇总各平台推荐人选名单后,会同区委组织部,邀请专家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排名前20位的人才入选“虹口杰出人才”;排名后30位的人才入选“虹口领军人才”,名额可空缺)。通过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和征信等信息平台对建议人选及所在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五)批准确定
区人社局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确定入选名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最终确定“虹口杰出人才、虹口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名单。
(六)成果展示
对入选培养计划的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和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平台、受理点地址及联系人2材料装订要求3《虹口优秀人才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4《虹口优秀人才申报表》5《虹口优秀人才专家推荐表》6《虹口优秀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以上附件电子版请至公共邮箱:
hkqljrc@163.com下载
(密码:rlzykfk525)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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