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重要】新地块房屋征收即将启动,猛戳查看征收范围和相关公告~

2017-09-05 上海虹口


报告!小编收到最多的留言:


 

我家在xxx路,什么时候能动迁啊?

 

我们这里生活条件太艰苦啦,急盼动迁!

 

小编~接下来旧改征收地块在哪里呀?

在旧区改造工作从“拆改留”到“留改拆的大环境下,虹口区提篮桥街道又有新地块即将开启房屋征收工作,机会难得可想而知,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哪些幸运儿在本次的征收范围内吧!(附相关公告)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

平凉路/杨树浦路(临潼路~大连路)道路拓宽工程及新建平凉路绿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大连路,南至杨树浦路,西至平凉路、杨树浦路,北至平凉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图为准)

请居民及时前往登记哦!

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平凉路/杨树浦路(临潼路~大连路)道路拓宽工程及新建平凉路绿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大连路,南至杨树浦路,西至平凉路、杨树浦路,北至平凉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图为准)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

三、暂停期限: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大家要遵守规定哟~~



居民们在工作人员张贴公告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上前观看了!大家都很关心期待这次项目的工作!


信息来源:虹口提篮桥



推荐阅读


又双叒叕一暖心爷叔 “小胖墩”大变身 家门口医院再升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