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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人事 | 虹口区区管干部提任前公示

上海虹口 2019-05-08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崔晓丽,女,1973年5月生,汉族,山东蓬莱人,全日制大学,法律硕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级拟晋升为正处级。


杨亚民男,1966年12月生,汉族,江苏无锡人,在职大学,法律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拟提任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辉男,1967年6月生,汉族,黑龙江嫩江人,全日制研究生,文学硕士,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调研员(选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宁办事处综合管理处处长),拟提任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邱铮女,1963年12月生,汉族,浙江鄞县人,市委党校研究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委副处级组织员,拟提任中共虹口区委正处级组织员。



徐银州男,1963年3月生,汉族,江苏东海人,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拟提任中共虹口区委正处级组织员。



廖鸣春女,1963年3月生,汉族,浙江湖州人,市委党校研究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委巡察组副组长、副处级巡察员,拟提任虹口区总工会调研员、中共虹口区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员。



朱卓青女,1963年7月生,汉族,上海人,市委党校研究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拟提任虹口区妇女联合会调研员,中共虹口区委巡察组副组长、正处级巡察员。



赵伟兴男,1962年12月生,汉族,上海人,在职大学,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拟提任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徐长虹女,1960年12月生,汉族,江苏扬州人,中央党校大学,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民政局副调研员,拟提任虹口区民政局调研员。



马前男,1962年11月生,汉族,浙江东阳人,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拟提任虹口区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张家连男,1963年1月生,汉族,江苏赣榆人,在职大学,会计师,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体育局党组副书记,中共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支部委员会书记,拟提任虹口区体育局调研员,中共虹口区委巡察组副组长、正处级巡察员。



朱海春男,1964年1月生,汉族,湖南安乡人,在职大学,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拟提任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



周根树男,1960年4月生,汉族,上海人,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外滩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提任虹口区人民政府北外滩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徐伟年男,1963年6月生,汉族,江苏江都人,中央党校大学,经济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任虹口区人民政府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张榕男,1968年2月生,汉族,河北武邑人,全日制大学,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虹口区监察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拟提任为虹口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中共虹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虹口区监察委员会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8日~5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200086)。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8日



资料:区委组织部

编辑:小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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