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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大考”首日,虹口开具29张整改单

上海虹口 2019-07-30

今天,《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申城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城管部门同步开展执法。截至目前,区城管执法局先后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进行了突击检查,累计开具29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上午10点,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来到凯德龙之梦(虹口店),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商场入口处,执法队员发现商场设置的干垃圾桶中混有花卉,可回收垃圾桶中也存在餐巾纸、塑料袋等。“花卉是湿垃圾,餐巾纸、塑料袋等属于干垃圾,依据《条例》,现在对你们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下午,我们会再来检查整改情况。”执法队员对商场物业负责人表示。



在商场5楼的一家餐厅,执法人员又发现了新问题。厨房中虽设置了四个分类垃圾桶,但仍保留了之前的混装垃圾桶,且该桶存在干湿垃圾不分类现象。对此,执法队员也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之前的《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今起施行的《条例》虽然在处罚金额上有所提升,但对城管执法部门而言,行政处罚流程也更加严格。按照规定,除“擅自从事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以及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可当场责令停止并处罚款外,其余违法行为都要求“整改前置”。“这也意味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期,城管执法部门仍将以教育、劝导为主,给企业和市民改正的机会,并不以处罚为最终目的。”



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主体之一,早在《条例》实施前,区城管执法局就多次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和为期3个月的首轮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雷霆行动”,全面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宣传,打好“预热战”。年初以来,区城管执法局累计出动城管执法队员210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837家次,其中检查小区物业企业216家次,检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533家次、检查商业楼宇、大型商场88家次,教育劝阻相对人722人次,督促限期整改290起,立案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5起。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都不能有疏漏,更不能出现脱节,否则就是“白忙活”。下一阶段,区城管执法局在做好投放环节执法整治基础上,将加大对收集、运输和末端处置环节的执法管控力度,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据悉,7月,重点加强收集和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指导监督收运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出现“混装混运”;8月,重点加强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


此外,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中队将充分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加快构建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7.15“城管公众开放日”、普法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分类为乐、以准确分类为荣”的社会氛围,打好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持久战。


最后,

小虹体贴周到地再次送上生活垃圾分类图




记者:齐传彬

摄影:齐传彬

编辑:张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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