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虹口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

上海虹口 2021-04-09

昨天

虹口区教育局公布了

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家长最关心的

“小学阶段招生、初中阶段招生”信息,

以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小虹带你详细了解







小学入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入学信息登记

1.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登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确认将无法更改。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2.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验证

1.5月15日-5月16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5月29日-5月30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各验证点须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相关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还须携带相关残障证明。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验证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办小学入学安排

1.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21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六)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1.4月26日-4月28日,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2.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组织民办小学录取验证。


3.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5月27日,完成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家长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七)招生日程安排

3月17日公布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3月19日公布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告示》的张贴工作。
3月20日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4月8日-23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4月23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4月26日-30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15日-16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日-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20日组织民办小学录取验证。
5月20日起陆续发送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24日民办小学调剂志愿录取。
5月27日完成民办小学招生工作。
5月29日-30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本区2021年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区教育学院根据课程标准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13日,各小学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公办初中入学安排

1.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就读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3.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8月10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1.2021年,初中阶段继续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2.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3.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组织民办初中录取验证。


4.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5.5月27日,完成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日程安排

3月17日公布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3月19日公布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
3月20日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4月2日-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和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23日小学完成初中入学告知书发放工作。
5月17日-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20日组织民办初中录取验证。
5月20日起陆续发送民办初中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24日民办初中调剂志愿录取。
5月27日完成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8月1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

虹口区教育局:http://www.shhk.gov.cn/hkjy

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祥德路141号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欧阳路502号

咨询电话:65210617、65758572

监督电话:65758513

点此查看通知原文


资料:区教育局
编辑:卡妞


推荐阅读咖啡一条街  事业单位招聘  旧改喜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