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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组织方式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见附件2),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材料初审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2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四)做好服务支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中试验证、知识产权申报和管理、融资促进、市场开拓等服务,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适度优惠,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适度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现有项目,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倾斜支持。
(三)注重工作协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与“百场万企”融通对接、“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提升对接效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创新生态。
附件: 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2日
查阅“附件1—3”,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编辑:刘莹
校审: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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