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销售电动自行车“不规矩”?严查!

亳州晚报 2023-11-10
点击上方亳州晚报关注我们
我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大部分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已经得到合理处置电动两轮车随之受到市民的青睐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对质量不达标、价格不合理等销售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你这个标签上的电池型号和车子不符合啊,和车辆产品说明书也不一致,是怎么回事?”“不好意思,刚刚卖了一辆电动车,就随手把那辆电动车上的产品标签放在这个车身上了。”5月17日上午,在市区希夷大道上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工作人员正在对商家的经营资质进行检查,要求商家做好销售登记,明码标价。


“咱们店里销售的每辆电动车都要明码标价,标签上除了价格外,还要标明电池的规格型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郑龙向电动自行车商户介绍说,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从当天的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的商家都能够合法经营,依法经营,但也有个别商户在明码标价标签内容标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工作人员现场指出后,商家当时就改正了问题。


“我们将对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继续规范销售市场。”郑龙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两轮车时要及时索证索票,看清是否是国标产品,还要注意明码标价标识的内容是否和车辆一致,以便出现问题后更好维权。    据了解,我市主城区共有128家电动两轮车经营户,检查人员前期已经对商家是否张贴责任书、是否销售非国标电动车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要求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在当天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要求商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了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消费者发现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阅读

事关高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新发布…

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公布!亳州入选的有…

我市发布老年人防诈骗消费警示

记者:李锦文 文/图

编辑:奚婷  校审:贺梦茹  审核:邓传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