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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亳州曝光2起典型交通事故

亳州晚报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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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
人、车、路大幅增长
但是由于一些农村地区
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较差
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

规则意识不强
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现曝光几起典型交通事故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案例一2022年7月27日10时11分许,亳州市蒙城县,丁某驾驶小型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至237国道311公里+300米处时,与李某驾驶自南向北行驶左转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调查:丁某驾驶机动车经过交叉路口的路段时,疏于观察,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故丁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交警提醒驾车行经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观察路面人车情况,驾驶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确保安全通行!
案例二2022年7月10日13时51分许,亳州市塔桥村,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017县道自北向南行驶至与344国道交叉口(塔桥十字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沿344国道自西向东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驾乘人员共6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调查:蒋某驾驶机动车从支路进入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保持安全车速,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害,同时也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交警提醒生命没有彩排安全才是最近的路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守法驾驶 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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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公安交警在线

编辑:海博  校审:贺梦茹  审核:邓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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