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相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请相关市级单位、各区根据申报条件等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区PPP项目,筛选出规范性强、有创新示范效应的PPP项目进行申报。
二、请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书面申报报告和申报项目清单(附后)报送市财政局。各区项目由区财政局汇总申报,市级项目由相关市级部门分别申报。
三、请市、区相关部门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项目资料,并按要求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同步完成线上申报(由市区财政部门汇总录入)。
四、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发挥我市PPP项目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作用,规范推进PPP各项工作。各市级部门、各区筛选申报的PPP项目,市财政将在PPP奖补资金、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88549360)
抄送: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
2.《申报项目清单》
3.《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信息填报说明》(详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