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丰台园:2017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创业孵化试点资金申报
各园区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助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现启动2017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创业孵化试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创业孵化试点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支持创新、绩效优先、专款专用;坚持依法依规和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中小微创新企业成长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重点支持为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技术服务、人才服务、资本服务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网络、产业链资源共享空间、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支持“孵化+创投”、“孵化+众筹+天使”、“产业链孵化”、“虚拟孵化+实体孵化”等创新型孵化模式,支持特色孵化基地等成果转化载体建设。
三、支持方式
2017年创业孵化试点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试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3年试点期内每个园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亿元。
四、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在中关村丰台园内;
3.在中关村丰台园内有自主运营的创业孵化场地;
4.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团队、工作机制和专职创业服务人员;
5.有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和专家团队;
6.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可为孵化企业提供所需的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路演、培训、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7.有10个以上创业孵化或投资案例;
8.项目投资已完成且对于在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格费用予以补助;
9.创业孵化效果较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备明确的商业运作模式;
10.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11.企业收入应能计入中关村示范区。
五、试点资金申报流程
1.征集试点项目
符合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机构向丰台园管委会提交《试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自主申报项目。《试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内容、目标、项目总投资及具体费用支出构成、项目实施条件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等。
2.申报时间
请各平台单位于8月31日前向丰台科技园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丰台科技园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刚 63702075
李奕僖63702158
丰台科技园管委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