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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5-11 北方新报

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360名公告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

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8:00至5月22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7),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 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5月13日8: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6月21日8:00至6月24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9:00—12:00

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计划表中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级以上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10—84233019、84233020 

技术咨询电话:

010—84234344、84234359

考务咨询电话:

010—64401263

附件:

1、

2、公开选调职位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7510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呼和浩特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0人。岗位详情见《新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5、报考者所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年龄及户籍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com)。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5月19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5月23日10时整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信息,2日后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至5月23日17时整,在缴费截止时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到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三楼北厅15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周五下午、节假日不受理)。

3、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需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20日到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政府主楼208室办理手续。(节假日不受理)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缴纳费用的银行卡。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成功报名缴费人数比)一般不低于1:4;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因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取消本岗位考试)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其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回。

(五)报考成功的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7日9时——6月9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内容

(一)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协助工作人员岗位和食药所监管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森林公安协警岗位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项。

1、协警1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协警2及协警内勤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五、笔试

(一)笔试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一律用汉文答卷,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为:6月10日,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地点:考试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结束后,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能测试(森林公安协警岗位)

(一)时间

体能测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及测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内容

1、协警1岗位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3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立定跳远(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0%)、引体向上(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0%)三项。

2、协警2岗位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1500米跑(占体能测试成绩的40%)、立定跳远(占体能测试成绩的30%)、引体向上(占体能测试成绩的30%)三项。

3、协警内勤岗位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成绩的40%)、1分钟仰卧起坐(占体能测试成绩的30%)、立定跳远(占体能测试成绩的30%)三项。

七、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协助人员岗位和食药所监管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森林公安协警岗位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和体能测试的加权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规定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和参军入伍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6)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或笔试和体能测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将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将择期在网上公布,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应领取《面试通知单》。

八、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被委托单位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报考协警岗位的以笔试和体能测试加权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协警岗位笔试和体能测试加权总成绩)也相同的,并列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协助工作人员岗位和食药所监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森林公安协警岗位考试总成绩

1、协警岗位1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2、协警岗位2及协警内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十、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确定进入考核范围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实行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被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被取消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资薪酬

1、社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协助工作人员和食药所监管人员的工资薪酬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2、森林公安协警的工资薪酬参照新城区古路板林场防扑火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及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备注栏

2、政策咨询电话:0471—6218173

3、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690468、3697650

4、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603            

本简章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考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君正集团2017年校园招聘209人启事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正集团,股票代码:601216),2003年创建于乌海市,是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和自治区60户重点企业之一。公司致力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依托乌海市的煤炭、石灰石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业务涉及煤炭、矿山开采、电力、化工、特色冶炼和商业贸易等领域,形成了国内最为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

公司成立十年来,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科技兴企”的发展道路,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装置,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公司走在了氯碱行业的前列,成为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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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将全力建设乌达和蒙西两个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产品产能、销售收入、利润及劳动生产率将实现成倍增长,必将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招聘需求

君正集团2017年大学储备生招聘需求

专业

学历

人数


专业

学历

人数

安全生产管理

本科

1


会计、金融相关

本科

1

安全工程

本科

2


统计学

本科

1

质量管理

本科

1


市场营销

本科

2

工业分析

本科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1

化学分析

本科

2


工程计划、土建工程相关

本科

1

化工工艺

本科

13


财务管理

本科

2

冶金工程

本科

3


物流管理

本科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2


化工相关

大专

100

热能与动力工程

本科

6


冶金工程

大专

6

自动化控制

本科

1


热能与动力工程

大专

20

环境保护

本科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大专

6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本科

5


自动化相关

大专

2

机械相关

本科

3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大专

2

机电一体化

本科

1


机电一体化

大专

1

生产过程自动化

本科

5


理工类

大专

1

仪表自动化

本科

4


燃料

大专

2

电气自动化

本科

4


公用工程

大专

1

薪酬福利

试用期薪资:执行学历工资,根据毕业院校,学历层次确定。

转正后工资构成:标准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

福利:

1.    员工食宿统一由公司安排,住宿免费,伙食只收取成本费用;

2.    上、下班通勤车辆免费接送;

3.    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地方政府法规与公司制度,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4.    法定节假日及年假: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当班员工可享受3倍工资。

招聘流程

 信息发布——投递简历——笔试——面试——签订三方协议

简历投递方式:

1.    校园招聘会现场接收简历;

2.    网络报名:www.junzhenggroup.com人才中心--毛遂自荐--应/往届大学生专区--投递简历

3.    微信报名:扫描二维码并关注君正微信公众--应聘相关—我要应聘--投递简历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咨询电话:0473-6921338  刘先生  0473-6921643  白女士   

邮 箱:junzhenghrm@163.com   

邮 编: 016000


来源:呼伦贝尔学院就业信息网


来源:北方新报微信综合(ID:beifangxinbao)

编辑:邓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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