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要不要生孩子是一个人自由的选择

爱与生命管理 爱与生命 2019-12-01

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谈论最热的词汇就要属“二胎政策”和“生育基金政策”了。自2018年8月14日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刊发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文章,大量网友对其进行了归纳和解读,认为这是在变相通过罚款的形式“逼迫”年轻人生育“二胎”,甚至称之为是“二胎罚款”,更有人将其称为“对女性子宫的胁迫”。虽然很快《人民日报》社论否定了这一提议,但并没有使得这一话题的热度随之冷却。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国家生育政策的变化?在这样的政策背景和舆论倡导下,“不生二胎”,甚至不打算生育后代,真的会被视作“大逆不道”吗?

关于生育,孟子有话要说

《孟子》中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这句话有人解释为,“不孝的行为有三种,但不生孩子,没有留下后代是最为严重的”。还有人提出,这句话的含义并非如此。根据其截取的全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人们解读这句话真正想要说的应该是“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其中没有尽到做后辈的责任最为不孝。舜没有告诉父母就娶妻,是没有尽到做后辈的责任。但君子认为他虽没有禀告,实际上同禀告了一样。”

在传统的思想观念中,“性”不可避免地与繁育后代划上了等号。人们将繁育后代看作是性行为的唯一目的,认为性行为是在为生殖这一目的服务的;将子孙满堂,“延续香火”视作正途和毕生的追求,是作为承担家庭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认为有后代的家庭才是完整的家庭。而到了现代,生育后代仿佛获得了进一步的升华,开始和个人履行社会责任产生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于生育,政策的变迁

1982年9月,计划生育这一政策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旧法)第十八条指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而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是所有伴侣都愿意生育子女

有一类家庭由自愿不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组成,一般称之为“丁克家庭”。丁克家庭夫妻双方具有生育能力,但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不生育后代。这是一种通过自由的选择,评估了夫妻双方的生殖欲望后做出的决策。

个体的生殖欲望在一生中可能会不断变化。在人生的某一时段,个体可能会出于种种考虑,例如经济因素做出不生育的打算;但随着个体的成长,又或者是经济基础的增长等原因,可能会逐渐萌生出对生育子女的渴求。是否生育子女,是一个人的自由,应该被尊重;而当一个人对于生育子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这也是他的自由,同样应该得到尊重。

不是所有伴侣都能够生育子女

据中国人口学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联合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国有5000万左右不孕不育症患者,不孕不育发生率达12.5%⁓15%,也就是说,每8对育龄夫妻中就有1对面临生育方面的困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统计,不孕不育症的发生原因中,单纯由女性引起的约占25%,单纯由男性引起的约占33.3%。值得注意的是,造成不孕不育的原因除了超过适宜生育年龄外,还与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熬夜、压力过大等)、不当的饮食和较差的生活环境有关,可以说个体的生殖功能除了其伴随个体成长的正常发育外,受到的多种因素影响也会使其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

图片来源:中卫生殖健康网2015年不孕不育大数据调查报告

不是所有伴侣都有机会生育子女

不同于大多数的由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组成的家庭,在我们的身边还有一些由两名男性伴侣或两名女性伴侣组成的家庭,这就是同性家庭。在一些国家,同性间的婚姻是被法律所允许、承认和保护的;但在另一些国家,包括中国,还没有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不论同性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同性伴侣共同生活的现象都是存在的。与异性家庭不同,有一些同性家庭即使非常渴望生育子女,但也很难得到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只能通过领养实现养育子女的愿望,然而在中国等一些国家,同性伴侣领养子女也是不被允许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以同性恋是“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明确表示不为同性恋者寻找收养对象。

随着科技的发展,同性情侣可以选择通过“捐精”、“代孕”等方式生育与自己“血脉相承”的子女。在一些国家,同性情侣通过这些方式生育子女是合法的,但在中国,“代孕”是违法的行为,因此由两名男性组成的同性家庭,无法在国内通过合法途径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捐精”也被当作是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后代的一种方式。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家庭成员中曾有人接受过性别重置手术的家庭也几乎不可能生育子女。性别重置手术是一项外科技术,用以将一个人性征的样貌及功能改变成相反性别一方的情形。对跨性别女性(原始性别为男性,手术后为女性)来说,此手术通常包含了阴道成形术、隆胸;而对跨性别男性来说,此手术则包括了各式各样的程序,比如有乳房切除术、男性胸廓整形以及阴茎成形术等。此外,跨性别男性还会进行子宫切除术与双侧卵巢输卵管切除术。然而,由于生殖器官方面的性别重置手术效果仍不理想,很多跨性别者选择不进行这部分的手术,因此其往往不具有符合性别的生殖功能。

关于婚姻和生育自由,性教育有话要说

我们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在不同年龄段设计了与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相关的内容:

在三年级首次与学生谈论婚姻自由的话题,在讲到“结婚”的时候,我们会告诉学生,选择结婚或是选择不结婚都是个人的自由,不论做出何种选择,都能够在生活中享受幸福和快乐,也都应该得到尊重。

图片来源: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三年级上册(第二版)P2,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图片来源: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三年级上册(第二版)P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到了学生六年级的时候,我们会进一步和他们谈论“婚姻”这一话题。每个人不仅有选择结婚与否的权利,更有自由选择结婚对象的权利和自由。

图片来源: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六年级上册P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我们还会在六年级时告诉孩子,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是否养育子女,不论是否决定成为父母,都有其独特的幸福与快乐。

图片来源: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六年级上册P13,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图片来源: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六年级上册P13,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作者:李雨朦 刘文利

编辑:刘文利 李雨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