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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网络儿童色情

周珺、刘文利 爱与生命 2021-05-25

(图片来源于东方IC)

儿童色情的存在对受害的儿童造成极大的身体和心灵的伤害。每一个儿童色情制品,无不是对儿童的性虐待、猥亵与侵害,而持有儿童色情制品,等于支持了儿童色情业的市场。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儿童色情更是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棘手难题。为铲除儿童色情市场,许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适应于不同国情的法律法规。鉴于此,本文倡议我国在保护儿童网络安全方面积极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国内立法,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尊严和福祉。


什么是网络儿童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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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色情制品越来越唾手可得。其中,网络儿童色情(online children pornography)在各个国家治理网络色情上都是最为严峻的难题。网络儿童色情是指在网上传播的儿童色情。按照美国联邦法典,儿童色情(children pornography)被广泛地定义为所有写真描述儿童露骨的性行为的制品,包括照片、电影、图片或者电脑合成的图片,无论是通过机械还是电子,或者其他形式生产的。美国各州虽然对儿童色情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遵循以下几个标准,即有没有写真描述儿童从事性行为、裸体的性挑逗,或者展示的动作含有性暗示。事实上,儿童色情是一种对儿童的性剥削(child sexual exploitation)行为。1996年,第一届反儿童商业性剥削世界大会对儿童商业性剥削的定义就包括以现金或实物酬赏儿童或第三人,把儿童当作性对象和商品。


近年来,网络儿童色情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海关总署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美国有10万多个网站提供非法儿童色情内容。据美国国家失踪和被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NCMEC)估计,大约20%的网络色情涉及儿童。儿童色情产业的年收入大约在30亿美元左右,成为与走私军火、毒品并列的三大非法收入来源。巨大的利润空间,使非法的网络儿童色情业潜滋暗长。在菲律宾,为女性未成年人提供保护的菲律宾非营利组织Preda Foundation称,每年该国约有6万名儿童被迫进入儿童色情行业。菲律宾的宿务岛是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而该岛科尔多瓦市的Ibabao村却成为臭名昭著的“全球网络儿童色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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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儿童色情的猖獗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络和电脑科技的发展给人类伦理和社会规范带来剧烈的冲击。在我国,一些网络游戏、社区和论坛为了迎合少数玩家的口味和需求擅自添加色情内容,游走于法律和道德的边缘。据《中国游戏绿色度测评统计年报(2015)》评估的1150款游戏中,5.13%的网络游戏因含有情色、暴力内容而不适合未成年人。据2018年2月新华社最新报道,在多起网络儿童色情案件中,不法分子非法拍摄并通过包括儿童色情网站论坛和其他网络社群在内的线上平台贩卖儿童色情视频和图片,将猥亵、侵害儿童的行为变现牟利,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其中,社区论坛成为网络儿童色情的重灾区,一个名叫“萝莉资源”的网站,自称“全国最大的萝莉资源论坛”,实则是儿童色情网站。网友可在论坛内发帖,并且提供在线观看视频,视频标题多冠以“萝莉”、“大尺度萝莉控福利”字眼。论坛内还有一系列未穿衣服的儿童图片。在社交媒体比如QQ群和贴吧,儿童色情信息因为交易更为直接和隐秘,网络儿童色情信息因此传播得更广泛,在一些萝莉/正太资源分享的贴吧,一些以“你懂的”、“求老司机带我上车”的标题配上色情图片的方式吸引用户购买和传播儿童色情资源,随处可见留下QQ号求资源和福利的评论和跟帖。儿童色情地下链条,从诱骗、拍摄和后期制作到线上贩卖、线下交易,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组织链条,这种流程复杂、组织严密的大规模违法犯罪活动让儿童遭遇性侵害的问题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


 网络儿童色情对受害儿童的危害


03


(电影《熔炉》剧照)

网络儿童色情无处不在,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威胁很大。2001年,全美大约有20万名儿童处在遭受商业性剥削的危险之下,包括可能成为儿童色情的牺牲品,被卷入儿童卖淫以及被性贩运到异国他乡。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约有120万儿童被贩卖到全球各地,很多是被拐卖进入儿童色情产业。根据美国国家失踪和被剥削儿童中心最新报道,美国每年都要审查2500万涉及儿童色情的图片和视频,平均每周多达480769个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加拿大儿童保护中心(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2016年1月的一项调查表明,从2008年到2015年审核的34561个涉及儿童色情的图片和视频,有78.30%的儿童年龄在12岁以下,其中8岁以下的占到了63.4%,女童的比例占到了80.42%,远远超过了男童的比例(19.58%)。


调查进一步指出,同一个儿童出现在多个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中的可能性极大,这种连续性性虐待给这部分儿童带来的心理和生理创伤几乎是毁灭性的。一方面受虐儿童在性虐待拍照的场合遭受侵害;另一方面,这种制品一旦在网上传播,则会对儿童构成持久伤害。只要想到随时随地有人会在网上围观自己受虐的图像,儿童受害者就会像中了魔咒,终身生活在痛苦中。此外,儿童受害者遭受的痛苦是多方面的,在生理方面的表现如头痛、盆腔疼、背疼;心理方面表现为害怕、沮丧、负罪感和负疚感,不自觉地暴饮暴食,同时出现酗酒、吸食毒品以及睡眠障碍等心理疾病,甚至有自杀倾向。许多儿童对自己自暴自弃,通过卷入违法犯罪活动来寻找自我正身,来忘却尘世的烦恼,结果却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更多儿童在成年之后,这种痛苦仍然如影随形,难以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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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治理网络儿童色情的经验




对于网络儿童色情,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态度和做法都是一致的——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儿童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早在1989年联合国就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强烈谴责通过色情及其他方法对儿童进行性剥削。《儿童权利公约》第34条以整个条文的形式,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性剥削、性虐待做了禁止性规定:“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剥削和性虐待之害。”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4年,WePROTECT全球联盟(WeProtect Global Alliance to End Child Sexual Exploitation of Children Online)在英国政府的倡导下建立,旨在保障儿童免受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目前,已经有70个国家政府、20个全球领头科技企业和17个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加入该联盟,我国也于2017年加入。

    

上个世纪成立的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建立了国际儿童性剥削图片数据库(International Child Sexual Exploitation Image Database)。截止2018年2月,包括中国在内,已经有192个国家都连接了该数据库。通过分析上传至数据库的海量图片,查找确认受害人、作案地点和侵害人信息,使世界各地大量的儿童性剥削团伙都得以曝光,并受到相应国家的法律制裁。


在美国,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儿童色情防制法案》(Child Pornography. Prevention Act)首次使用了儿童色情制品(child pornography)这一概念并明确了定义。将在电脑磁盘上存储3件以上儿童色情制品的行为纳入持有犯罪的规制之中。并将传播、接受或分发、制造、贩卖、持有儿童色情制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003年颁布的《立即终止儿童性虐待法案》(PROTECT Act of 2003)对传播、制作与贩卖儿童色情制品包括虚拟儿童色情制品的行为确定了不同程度的严厉刑罚。


在英国,无论传播儿童色情与否,只要拥有儿童色情图片就构成犯罪。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故意下载网络儿童色情图片最高可判10年监禁。即使是在色情产业发达的日本,也在2015年7月20日修订的《儿童色情法》中,对持有色情制品的行为处以最高一年和100万日元的罚款。


对我国网络儿童色情管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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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熔炉》剧照)

我国早在1991年就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8月29日作出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决定,其中有“关注互联网和其他不断发展的技术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儿童色情制品并回顾打击互联网上的儿童色情制品国际会议,特别是它做出的要求在全世界范围内对儿童色情材料的制作、传播、出口、播送、进口、蓄意占有和宣传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我国有义务在儿童色情问题上采取措施,尤其在网络儿童色情猖獗的今天,将网络儿童色情制品的制造、传播和持有入罪,以防止儿童遭受任何形式的性剥削。这不仅是尽国际义务,更是保护我国儿童人权及身心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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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中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打击淫秽色情品传播的法律


现阶段,我国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的法律法规却零星散见,主要包括在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1年国务院修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和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网络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因为它们仅是针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一般性法律规制,没有突出对儿童的保护工作。此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两部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都有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管制的规定,但是较为笼统和零散,难以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的法律体系。


由于互联网在我国引入和发展较晚,相关网络监管立法尤其是对网络儿童色情的监管存在严重不足与滞后。针对我国儿童网络权益保护不足,可以借鉴国际立法成功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制订一套完善的专门性法律来保护儿童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伤害。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17条要求,“国家确认大众传播媒介的重要作用,并应确保儿童能够从多种的国家和国际来源获得信息和资料,尤其是旨在促进其社会、精神和道德福祉和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这一条表明,对于儿童网络权益的保护和网络色情信息的监管必须依赖国际合作。尤其是涉及网络安全比如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与不同国家的司法部门协调、合作尤其重要。


在网络无国界的今天,一段在网上传播的儿童色情信息,如果所在国家司法机关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删除,可能就会通过互联网传播到世界各地。因此,在尽快处理在本国领域内出现的威胁他国儿童网络安全的行为的同时,也应当与他国司法机关间建立及时、有效的合作,保证网络儿童色情信息能在最短时间内被发现并及时有效处理。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在实行网络监管和处罚时区分对待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比如在美国,在对成人色情制品分级管制的同时,对制作、传播、贩卖和持有儿童色情制品的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严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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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全面性教育的重要作用



保障儿童上网安全离不开父母、教师的指导和教育。父母可以和孩子主动沟通安全上网事宜,在孩子使用的电脑上设置拦截软件等措施保障孩子拥有较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但同时,父母在监管孩子上网行为和活动时,需要注意孩子同样也享受信息获取权和个人隐私权,通过与孩子沟通、交流,听取孩子的意见,平衡好二者的关系非常重要。此外,在推动完善立法保护儿童免遭不法分子侵害的同时,加强对儿童及家长的性教育极为重要。从一些儿童色情产业案件中可以发现,儿童对于不法分子提出的涉及到“性”的威逼利诱毫无察觉,甚至是自愿发生色情交易,皆暴露出儿童对于性骚扰、性胁迫、性剥削、性侵害等性暴力的意识淡薄,亟待加强对儿童和父母的性教育。因此,在指导儿童和青少年如何正确、安全上网、建立上网使用规则、避免网络风险的同时,也需要向他们教授适龄的全面性教育。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8年最新发布的《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与上一版(2009年)相比,新版《纲要》增加了“媒介素养教育”内容,并将其列为5~18岁儿童必须掌握的重要身心健康技能之一。同时,在“安全保障”这一主题中,《纲要》着重强调了在互联网高度发展,尤其是通过手机上网不断普及的今天,培养儿童辨别网络媒体中性信息的能力,告知儿童不正确的、歪曲的,甚至是有害的性信息以及它们可能带来的危害等,对保障儿童的性健康和性发展尤为重要。全面性教育对培养儿童的媒介素养、预防可能的网络儿童性剥削和性侵害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学校要提供给学生接受全面性教育的机会。开展全面性教育学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文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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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The Gallup Organization. 2008. Towards a Safer Use of the Internet for Children in the EU – a Parents’ Perspective (Analytical Report).

[12]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UNICEF). 2011. Child Safety Online: Global Challenges and Strategies,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Publishing, p.18.


[13]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2018.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guidance on sexuality education.


作者 周珺 刘文利

编辑 刘文利 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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