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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女子在大雁塔旁拍裸体写真!网友直呼辣眼睛!

2016-12-23 南京晨报

12月21日晚,新浪微博“西部模特”发出一张在大雁塔旁的女子裸体写真,微博中写道:“逆天啦,网传女孩凌晨在大雁塔附近拍人体写真”




而到了昨天下午,微博博主再次发出3张照片,除了一张为此前微博发出的照片外,另有一张裸体写真和一张女子照片,微博中还@了一个人,疑指照片中的女子为裸体写真中的女子。




记者与微博博主取得联系,博主称照片是在微信群里看到的,自己随机发在微博中。博主表示,裸体写真摄影师在西安工作,照片拍摄于夏季,拍摄动机应为“好玩”。而对于在微博中@他人,博主称是自己随意搜寻到的。



原图。小编已打码。



  

网友声音:

胖胖大师傅:只能说我不懂艺术


愿我葬身大海:价值观有问题


雍州凌虚:为什么白天不拍?看来还是知道廉耻的。


angwish:大雁塔很生气


光着膀子跳探戈008:古都西安 不要亵渎古都。真特么辣眼睛


飞翔的小马车:厉害了,今晚去大雁塔附近转转....


天雷怒:好丢人啊,转过来让我好好批评批评


东京八十万逗逼总教头:你说人家都好意思裸拍,你凭什么打马赛克呢?


刘思源Owen:伤风败俗!!!!!!


林宇溪:人家大半夜拍没影响谁啊 看周围一个人都没


近年,全国多次出现打着“艺术创作”“人体之美”旗号,在各大景区和人流聚集地的裸拍行为,每一次都引发网友围观,然后质疑。



此前,就有网友爆料,在临潼附近的兵马俑专线和景点,看到有人大玩“人体艺术”。从照片上可以看出,人体模特一丝不挂,简直令人无法直视,网友直呼辣眼睛!




祖国大江南北,基本都有裸拍的影子。


长城有“裸拍”



故宫有“裸拍”




云南洱海也裸拍



西藏的景区也有



张家界“裸体婚纱”照



不少拍摄者和裸模在回应时都表示:这是艺术创作和个人行为。别人无权评价。



延伸

NEWS



拍裸照不违法,上传网络有责任

某法官曾表示,拍摄裸照自己欣赏并不违法,但是,一旦上传到网络,就有责任了。如果图片涉黄,传播广泛,点击率高,上传者就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利用网络等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律师称,应受道德谴责而非违法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此类行为也可能涉嫌扰乱公共和群众文化活动秩序、干扰他人旅游活动,可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罚款处罚等。当然,对于是否构成此类行为,有待公安部门认定。


在景区裸露身体拍照是行为艺术?道德失守?还是违法行为?在其它国家,对于公共场所拍摄不雅照,特别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发生的此种行为,景区管理者和警方又会如何对待和处理呢?



日本在公共场所违法常规地裸露身体可能会触犯《刑法》、《轻犯罪法》和地方相关条例,被定位为犯罪行为,会视情节轻重被判处六个月以内徒刑、十万日元以内的罚款。
韩国有两部法律针对公共场所的裸露行为进行处罚,分别是《轻犯罪处罚法》和《刑法》。对于裸拍的行为,韩国的态度也是“零容忍”,无论是现场被发现还是从网络图片进行倒查,当事人都将受到到法律的制裁。
澳大利亚:公共场合不雅裸露多数情况下不合法。
美国:在艺术领域以自由开放著称的美国也不能容忍在公共场所拍摄裸照。



小编只想说:


所谓艺术,当然不可能让每人都认可,但艺术的表现手段和呈现结果,也不应该让人不舒服。裸拍的目的,无论是想留下自己的青春与美,还是展示摄影功力,都无可厚非。但是,在公共场合,特别是人流量大的区域,是不妥的。如果引发不良影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你怎么看?





综合/华商报、法制晚报、安徽智游、新华网、中新网等

编辑/葛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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