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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50万只收回1万3 上海破获4500万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

新民晚报 2021-01-24

近日,上海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本市首起通过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包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60余名。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今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市民何先生报案,其通过中介公司与一家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影合作投资协议》,约定何先生以50万元投资款获取某电影0.25%的版权收益。然而,该电影上映后,票房却仅有6300万元,投资50万元后,最终该影视公司仅兑付给何先生1.3万元,之前50万元投资款就此打了水漂。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上海设立某影视公司,在尚无能力支付投资款的情况下,先行与某电影出品方签订协议,约定包某公司出资购得某电影18%份额的票房收益权和署名权。但双方明确约定,包某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所持份额或用于融资,否则将不再享有该电影的票房收益权。


然而,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违反约定,勾结全国多家中介公司,大肆招募投资人。在这一过程中,以其与出品方签订的协议为掩护,将“票房收益权”混淆为“版权”,虚增电影制作成本、夸大票房预期收益,进而吸引投资人投资购买所谓“收益份额”。在骗取260余名投资人共计4500余万元投资款后,包某等人才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佣金提成和个人挥霍。



在得知包某公司擅自转让投资份额后,电影出品方按照协议约定未予兑付票房收益。而包某等人为了掩饰其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的真实目的并逃避打击,使用之前所骗款项,以实际票房6300万元按比例兑付投资人投资收益共计1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巨额亏损。


目前,犯罪嫌疑人包某等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戴天骄)

编辑:龚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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