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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娜张杰上海6000万豪宅跳单?全网热议,业内人士这样说→

新民晚报 2022-03-21

近日,

有自称曾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H”先生

在网上爆料称歌手张杰和主持人谢娜夫妇

在上海购买一套

价值6000万元的房产,

却在交易时跳过自己直接和房东签约

以避开上百万的中介费用。



此事随后引发全网热议。

张杰谢娜方发布律师声明,

否认“跳单”“威胁”,

并称“H先生”的偷拍行为

严重侵犯了张杰与谢娜的

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


是否构成“跳单”需认定

爆料中提到,在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张杰夫妇在其引导下到现场两次看房,只是后期两人以不喜欢该房源的理由拒绝购买,而中介人员随后发现,张杰与谢娜实际上跳过了他购买了这套房子。


推文出现谢娜看房照片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通过中介看房后,跳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在业内被称为“跳单”。对于“跳单”的法定责任,民法典第965条明确: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国亚表示,如果买家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后跳单,需要照常向中介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的。但这里的“直接订立合同”,指的是双方直接交易,而没有通过任何一家中介。现实中,卖房人通常都会把自己的房子委托给多家中介挂牌出售,如果买家通过另一家中介费更低,服务更好的中介来促成交易,则不构成“跳单”。


雷国亚表示,买家在购房的过程中,在没有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即使中介带看了相关的房屋,但买家仍有机会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并有权利选择报价更低、服务更好的中介来达成交易,不构成“跳单”违约。


雷国亚表示,发生“跳单”后,即使“跳单”行为被法院认定,中介按《看房确认书》的标准主张购房人赔偿全额中介费,也很难被全额支持。跳单一般是发生在签约前,中介如果据此主张全额的中介服务费,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


在某连锁房产中介工作10年的李先生透露,在业内如果买家撇开原先的中介,换另一家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也会被视为“跳单”。“在房产交易时,不到签订合同的环节,我们不会让买家和卖家过多接触,看房现场也会盯紧不让他们交换联系方式。如果你有意向,来门店或者看房,我们会一直送到你们上车或干脆上门接送,主要不是‘服务好’,而是怕被别的中介‘截和’。”


“房产中介行业缺少核心竞争力。”在李先生看来,随着信息逐步透明,中介无法对房源信息垄断。按照目前2%左右的收费标准,张杰谢娜购买的房产中介费高达百万,普通改善型房产中介费也基本6位数起:“服务能否匹配价格?有些中介打价格战,有些威逼利诱房东,还有些冒充同行抹黑对方名誉。不找到新的发展点,业内自认为的‘跳单’在所难免。


“爆料”是否涉嫌违法?

文章中包含谢娜等人看房的照片,H在文中也明确指出张杰谢娜夫妇看中并事后购买的房产地址及面积。而H发布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明确表示“别拍照”后,其还是在看房过程中拍了数张。H在推文中称,事后,谢娜张杰的律师找到其“威胁”,如果敢泄露信息,就把他“送进去”。

推文出现房产具体地址

谢娜张杰方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回应,称H“捏造事实”,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同时其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19条第2款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第1032条则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1034条则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住址不仅涉及隐私,也属于自然人的重要个人信息。”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院长吴允锋认为,即使双方存在民事争议,谢娜、张杰属于一定的知名人士,其肖像权、隐私权仍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也不属于合理使用情形的情况下,公开他人肖像和地址具有违法性。

此外,针对H直播时表示“我是普通人,胜诉的希望不大”,不少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希望其不畏惧:“法律讲证据而不是名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来源: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红星新闻、北京青年报、封面新闻、新闻晨报、中国经营报、上观新闻

编辑: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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