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深夜
青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3名行人被车辆撞倒
司机竟选择逃逸
昨天(6月30日)中午12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发布通报:
警方通报称,6月29日23时30分许,青浦崧盈路近崧泽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王某(男,32岁)驾驶一辆小客车在上址撞倒3名行人后逃逸。民警迅速到场展开布控,同时会同120将伤者送医救治,伤者均无生命危险。司机王某到案后经酒精检测,达到醉驾标准。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根据相关法规,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两者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刑法还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中写道,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南方都市报、N视频、青浦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