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灵山的邓先生入住在县城某酒店。凌晨2时许,百无聊赖的邓先生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头像为艳丽女子,名叫“珍珍XX”的微信好友。
添加后,对方就发信息来询问邓先生,“需不需要上门提供特殊服务?”。见对方头像貌美,寂寞难耐的邓先生立即同意了,随后便与对方在微信上谈好488元3小时的“服务”价格,并把下榻的酒店名称房号发给了对方。
不久,对方发了一个微信收款二维码给邓先生,邓先生便支付了488元“服务金”。随后,对方以付款时没有备注工号为由,又发送微信收款二维码给邓先生,让其支付500元。邓先生没有多想,就支付了500元。之后,对方告诉邓先生上门服务要交2000元的“保证金”。于是,邓先生又支付了2000元。过了5分钟,对方告诉邓先生需要再交1000元作为二次保证,邓先生继续交了1000元。不久,对方说财务没有确认收钱,需要邓先生再交2000元,邓先生交完2000元之后,对方发了一个手机号码给邓先生,说这是她们的“王经理”,上门服务的事情需要向他咨询。
几分钟后,邓先生就拨打了这个号码,电话接通后, “王经理”告诉邓先生需要再交1800就有人过去上门服务了。一想到之前来来回回共转出去近6000元,却始终没见有人上门,这一次邓先生心生怀疑,便没有支付。随后,“王经理”又以各种理由要求邓先生付款,这时邓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