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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一女子自编自演“绑架案”,被警方拘留了
---------- 钦州现场 2018-09-09 ----------
昨日,现场君与大家分享
钦南公安成功破获的一起"绑架案"
钦州一男子收到短信称老婆被"绑架"要10万赎金,警方追踪后竟发现...
今天"绑匪"最新处理结果出来了
近日,家住钦南区沙埠镇的黄某某报案称,其妻子黄某芬被人绑架,要求警方尽快解救其妻子。钦南警方接警后,立即成立多部门、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全力侦办。后经专案组民警连续两天两夜的奋战,成功于9月7日在百色市将黄某芬“解救”回钦。但后经专案组核查,发现所谓的“绑架案”系黄某芬自编自演,其供述称:“是为了气一下我丈夫,让他紧张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9月8日,黄某芬因谎报案情,被钦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处罚。
浪费警力可耻!
在法律面前任性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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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钦州现场编辑发布
来源:钦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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