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
现在有些人的脾气真是火爆
一言不和就开打
特别是喝了点酒之后,胆子大得不要不要的
为了解气,居然说要放火就放火!
2017年9月28日凌晨3点左右,灵山县灵城街道和平路的一家夜宵摊突然起火,店家覃某发现后赶忙叫了人来一起灭火,大火虽被扑灭,但很多财物也已付之一炬。原来,是邓某为报复覃某,搭乘潘某驾驶的摩托车将点燃的汽油瓶扔在覃某的夜宵摊,从而引发火灾。近日,经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邓某、潘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回顾
2017年8月29日,被告人邓某等人因帮朋友的表妹到被害人覃某家经营的奶茶店索要工钱,后被带至公安机关处理,被告人邓某对此心生不满。2017年9月28日3时许,邓某等人在夜宵街吃宵夜,想起之前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事情,便开始喝闷酒,越喝越生气,决定必须要教训教训覃某。经预谋,被告人邓某、潘某伙同邓某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共五人,由被告人潘某和另一人分别驾驶电动车、踏板摩托车,搭乘的被告人邓某和邓某某、陈某各手持一个灌装汽油的玻璃瓶,经过被害人覃某家经营的粥摊时,被告人邓某等人将汽油瓶点燃后扔到正在经营的粥摊和奶茶店门前,放火烧坏了被害人覃某家粥摊的凳子、桌子等物品。
▲被告人指认案发现场
太冲动了!
酒壮熊人胆啊!
可是放火泄愤不但于事无补
最终还害人害己
这下只能在里面好好反思反思了
一首凉凉送给你
放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俗话说人以和为贵
有什么事是不能坐下来好好谈的呢
偏要互相伤害沦落到蹲牢房的地步
所以说
生气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
深呼吸,淡定,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