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
钦北区财政局局长
居然贪污受贿一千多万!
腐败!!!
这在钦州,是绝对!绝对不允许的!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局长宁思专,区区一名城区财政官员,却在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共贪污受贿1000多万,震惊了全钦州。然而,更让人唏嘘的是,他的作案手段竟如此明目张胆!
2018年11月7日上午,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局长宁思专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杨德裕、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综合股股长孙明艳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浦北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
以被告人宁思专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80万元。
被告人杨德裕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孙明艳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悉,浦北县人民法院曾于5月30日上午在第一审判庭首次对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局长宁思专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原副局长杨德裕、原综合股股长孙明艳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
2013年6月20日
被告人宁思专、杨德裕、孙明艳明知不能用财政资金为私营企业支付税费的规定,分别利用职务之便,超越职权,违规审核审批同意用钦北区财政局国土资金代广西钦州某公司支付巨额契税、印花税。
2014年至2015年期间
被告人宁思专、孙明艳在明知上述公司尚未缴清宗地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违规指示下属虚开巨额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供该公司办理三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0年至2016年期间
被告人宁思专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指使钦北区财政局出纳禤某某、钦州市某汽车维修服务部会计秦某某(两人均另案处理)以虚开发票及加大发票金额的方式,套取钦北区财政局巨额公款供其个人使用。
2006年至2016年
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宁思专在担任钦北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建、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案发后,被告人宁思专退缴部分涉案款。
浦北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
贪污、受贿、腐败!
真的是太嚣张了!
坚决抵制!
对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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