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现场 2019-01-27----------
电梯停运,业主做出这种举动
近日,
翰林福第小区门前发生这一幕,
几辆小车将各出入口堵住,
巡警现场调解。
据了解,2018年初很多栋楼的电梯都停运了,很多栋楼的居民步行上十几层的房子,没有电梯老人根本不敢下楼,况且每天都要买菜,所以引发很多业主的不满,把两台小车堵了出入口,以表达他们对物业的不满,现场巡警也做了调解!
现在,
很多商品房都是高层楼房,
一旦停电或者电梯不能运行,
业主上下楼都是件愁人的事。
钦州某小区多部电梯全部封停,
大家爬楼梯上下楼,非常辛苦。
网友视频:
住建委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网上关于“重磅!翰林福第黑心物业置业主生死于不顾”的帖子阅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钦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该小区属钦南区辖区范围,我委已于2019年1月17日将网帖所反映的问题转钦南区住建局会同辖区街道办协调处理。
二、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无权单方面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据了解,该小区已依法成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已在钦南区住建局和辖区街道办备案,建议业主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小区业主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以及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物业管理相关事项予以表决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
但以破坏公共秩序,
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
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
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业主停车堵小区门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面对纠纷,当事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去解决,如果采取封门堵路、拉横幅闹事等不理智行为进行所谓维权,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