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现场 201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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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快到了,
绿化工人们用颜色各异的景观花
将钦州装扮的格外美丽,
但这样一幅美丽的场景
还没等大多数人观赏
就惨遭“黑手”
这些景观花被一些市民“顺手牵羊”
拿回了家
网友@nihaoqqb曝光
二桥鲜花刚上,就有人迫不及待去偷了,脸皮非常厚啊!除了这位阿爷还见到两个娘妈坐着共享单车,一路搜刮,你们都是钦州杰出人才。
告诉各位市民,擅自盗花偷挖绿化带的植物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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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合肥市长江中路三孝口原红旗饭店处的游园内,23棵树木被拦腰砍断。当年9月5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许峰、黄家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庐阳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12月27日,庐阳区人民法院对三孝口毁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峰、黄家云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5个月;汪昌清、高家奎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据悉,三孝口天桥东北角绿地树木的恢复和养护在判决生效后将立即开展,许峰、黄家云交纳的56820元赔偿款将全部用于恢复和养护工作。
对于这种随意毁绿和偷盗花草的情况,
不是市民不懂法,
最主要是违法成本为零。
一般的毁绿事件,
算不上大事很难引起重视,
但要知道绿化带的植物是属于公共财物,
擅自破坏公共财物可是违法行为。
也请个别市民停止这种
不文明而且违法的行为,
同时也呼吁大家共同监督这些不文明行为
爱护钦州的环境,
真的要靠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