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话猫 2019-05-06----------
投案男子还是95后,竟做了这些恶事!
灵山一公职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
给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
多次收取好处费
现被通报、受到相应的处分
2018年6月至8月期间,蒙强波利用其担任灵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稽查员的职务便利,在灵山县佛子、武利、太平、新圩等镇道路执法过程中,为廖某宇、黄某钧等恶势力团伙(另案处理)敲诈勒索煤气瓶运输车车主提供便利和帮助,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500元。蒙强波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执法违法,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社会影响较坏,损害了公职人员形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该问题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一盘棋”思想,扎实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向纵深发展;
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三必问”,查办一批有影响强震慑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分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及时报告排查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破网打伞”工作要求,强化与政法机关沟通协作,对政法机关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结,对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同步侦办,同步推进;
要落实“一案三查”,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深化典型问题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扫黑除恶刻不容缓
不仅要拔除恶势力的保护伞
涉黑涉恶人员也要严厉打击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4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悬赏缉捕71名涉嫌重大黑恶犯罪的在逃人员。
广西公安厅关于公开悬赏缉捕71名涉嫌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的通告
其中钦州有两人
已经迫于舆论压力投案自首
▲黄乃鸿迫于警方和社会舆论压力于5月2日向钦南警方投案自首
▲李良涛迫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警方压力于5月1日上午到浦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悬赏缉捕71名涉嫌重大黑恶犯罪在逃人员中第一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黑恶必扫
除恶务尽
其他的在逃人员
还是早点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从宽处理吧
同时希望大家
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举报方式
1.电话:110或0777-2825059
2.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09号钦南公安分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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